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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已亡子女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古代,不仅允许父母双亡的子女代替亡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而且还有允许儿媳代替亡夫继承公婆财产的实例.法国、德国、日本、苏俄等国家现行民法典均规定了代位继承制,我国司法实践也一直承认代位继承.但由于我国民法典迄未颁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颇有

  • 标签: 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司法实践 适用范围 全部遗产
  • 简介:我国合同法于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后,学界曾就无权处分的效力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笔者近日阅读各地法院报送最高法院的审判案卷,发现对无权处分问题,尤其是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应作更深入的探讨。根据我国合同法立法资料及起草专家的意见,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合同,这与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契约一脉相承。因此,就我国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言,

  • 标签: 合同法 无权处分行为效力 法律适用范围 中国 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 简介:在世界各国的刑罚体系中,罚金刑作为仅次于自由刑的一种刑罚方法,愈来愈受到各国立法者和执法者的青睐,但由于我国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不够科学和具体,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适用罚金极少和审判人员难以操作的现象,使得刑法所规定的罚金刑形同虚设,因此,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寻求完善和扩大我国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的科学性规定已成为当前我国立法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就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的数额标准作些粗浅探讨。一、现行刑法及人大单行刑事法规中所规定罚金刑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罚金刑适用于哪些犯罪?我国刑法及全国人大有关单行刑事法规上均

  • 标签: 罚金刑 适用范围 自由刑 数额标准 我国刑法 犯罪分子
  • 简介:<正>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罚金刑问题尤为关注,多数同志较为一致地认为,我国应高度重视使用罚金刑,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但对于是否将罚金刑提高为主刑,罚金刑应扩大至多大范围,存在着不同意见,有很多同志主张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也有很多同志主张罚金刑仍应保留为附加刑。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一)罚金刑不应再作为附加刑,提高其地位是发展的必然。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罚金刑为附加刑,可以单处,也可以附加适用。由于人们的刑罚观不能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仍然是只注重剥夺自由、生命的惩罚而忽视剥夺一定金钱的惩罚,甚至将罚金刑不看作是刑罚,好似一旦判处了罚金刑就等于放纵了犯罪

  • 标签: 罚金刑 适用范围 附加刑 我国刑法 主刑 高度重视
  • 简介:终身监禁的性质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但表现为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方式。司法实践中,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适用条件之间的界限本来就非常模糊,要在两者中间试图再为终身监禁确定独立的适用条件几乎不可能。既然终身监禁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那么其适用条件也应与死刑立即执行基本相同。对于原本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应以终身监禁替代之。终身监禁是为了应对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存废的两难困境,协调处理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引渡所面临的难题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因此在立法上,应将其仅限于贪污受贿犯罪,而不宜扩大至其他犯罪。

  • 标签: 终身监禁 死刑替代措施 死缓 贪污受贿罪
  • 简介: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条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它规定的明示预斯违约在适用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不仅造成了对预期违约行为的认定困难,而且还使预期违约和该法同时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产生了混乱。

  • 标签: 合同法 预期违约 适用范围 不安抗辩权 民法
  • 简介:由于合理使用处在权利与限制的交界处,其适用范围的任何变化,都可能重塑著作权法。面对新技术的冲击,在确定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时,不能因技术的便利而干涉著作权市场对信息资源的配置,而应恪守合理使用最初的立法理由,将其定位为对市场失灵的弥补,在利用行为有助于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考察其是否符合“交易不能”或“正外部性”市场失灵,同时把对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视为最关键的判断标准。这不但维护了著作权的私权属性,更是界定合理使用适用范围的最佳路径。

  • 标签: 合理使用 著作权 市场失灵 交易成本
  •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当然适用于垄断行业,但是政府产业规制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在垄断行业中的适用范围,而企业的所有制差异不会导致《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任何限制。在我国,准确界定垄断行业中《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会面临诸多困难,应对难题的主要举措是:努力寻找政府产业规制与反垄断规制的合理衔接点;加快产业政策法治化和产业规制行为法治化的进程;在产业规制法律制度限制《反垄断法》在垄断行业中的适用范围时不能完全拘泥于法律的效力级别;重视《反垄断法》与产业规制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并系统性应对问题。当我国垄断行业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并呈现出放松管制的趋势时,《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大。

  • 标签: 反垄断法 适用范围 垄断行业 产业规制
  • 简介:票据的善意取得,通常是发生在善意取得者从无权利人手中受让票据的场合。但是除了让与人为无权利人以外的情形,如让与人为无票据行为能力人或者让与人欠缺票据行为代理权的场合。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理论上如何解释?本文将以中日票据法为对象,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此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研究。

  • 标签: 善意取得 无权代理人 无票据行为能力人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 简介:在现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改造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共识之条件下,必须对其适用的事实范围予以探讨.事实有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之分.关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的区分标准以及二者是否均应适用于辩论原则的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论.鉴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之区分的困难性、私权自治与程序公正观念的要求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不必作严格区别而应统一适用于辩论原则.

  • 标签: 辩论原则 事实范围 民事诉讼 法律适用 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
  • 简介:职务侵占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发案率较高、危害较普遍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但理论和实务界对该构成的理解与适用存有很大争议,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该主体范围的界定上。笔者在此基于对职务侵占衍生根源的认识,从立法沿革、刑法理论和司法解释的不同角度出发,谈一下对界定本主体的粗浅认识。

  • 标签: 职务侵占 主体范围
  • 简介: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对修订后的抢劫关于暴力致人死亡的涵义的界定、对入户抢劫的认定以及携带凶器抢夺的理解等问题存在争议,有必要对上述问题加以研究,并建议尽快出台有关的司法解释,进而统一对上述问题的认识,以便更加有效地指导司法实践。

  • 标签: 暴力致人死亡 入户抢劫 携带凶器抢夺
  • 简介:在法律史的研究上,对古代盗的研究文章为数不少,[1]一些专著对于古代盗问题也有所涉及,[2]此外,还有对于盗具体制度如自首、亲属相盗、共犯等问题的文章,[3]但有关《名例》对于盗特别适用的研究尚未见到。唐律的盗除《贼盗》律的规定之外,还包括《名例》律中专门适用于盗的特别制度,这些制度或只针对盗,或针对包括盗在内的几种特定犯罪,是我们对于唐律盗进行研究的重要内容。

  • 标签: 唐律 亲属相盗 法律史 制度 系统性 文章
  • 简介: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对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犯罪领域中的运用研究比较深入,而对于该原则在医疗事故犯罪领域中的运用研究却较少涉及。该原则适用于医疗事故中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构成特征方面也有其独特性,适用信赖原则应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医疗行为中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以及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这两种情形是医疗事故中信赖原则适用的具体体现。

  • 标签: 信赖原则 医疗事故罪 过失犯罪 社会相当性
  • 简介:阐明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而阐明权的行使问题更是诉讼中活的机制和力量。随着我国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行和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主张我国民事诉讼应当由职权主义转向当事人主义成为理论和实践的主流,阐明权制度的有关理论及其行使所针对的诉讼事项的范围问题确需给予更多的关注。本文对法官阐明的理念及阐明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作了回顾,概括总结了我国关于阐明权的规定和制度运行现状,最后针对我国国情提出法官行使阐明权应适用的具体诉讼事项,并从相反情形划出阐明权应当避免涉足的范围

  • 标签: 阐明权制度 确立过程 具体规定 诉讼事项 适用范围
  • 简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采取逃离事故现场,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等行为,致使无法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过错情况,给追究事故当事人责任带了极大的障碍,增加肇事者的侥幸心理。解决的对策是改变交通肇事中单纯适用过错责任的沿袭,对于违背现场保护义务人应适用严格责任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适用严格责任符合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允许当事人自证其无过错以阻却其刑事责任,量刑应从轻。

  •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 严格责任
  • 简介:信赖原则作为一种典型的分配注意义务原则,在过失责任的认定、分担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存在发展亦有坚实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本文对信赖原则及其发展、信赖原则在我国交通肇事中的适用、在我国交通肇事立法中的体现以及在我国交通肇事中的适用与界限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目前责任认定存在由公安机关主导,法院的审判成为走过场的程序性活动的弊端,指出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可由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意见书而无须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法院结合其他证据与具体案情来具体认定。应该在我国的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有限度地、慎重地适用信赖原则,以免信赖原则轻而易举的成为加害者逃避责任的护身符。

  • 标签: 信赖原则 交通肇事罪 认定 分担 交通事故责任
  • 简介:对于没有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犯罪,控方只须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客观行为,就可以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对于集资诈骗和贷款诈骗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控方必须承担全面的举证责任。金融诈骗行为数额没有达到金融诈骗定罪数额标准但达到普通诈骗定罪数额标准的,应当以普通诈骗定罪处罚。连续诈骗行为触犯不同的诈骗犯罪时,原则上应实行数罪并罚。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与他人内外勾结、通过诈骗方法侵吞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行为,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基本标准,分别认定为职务侵占(或贪污)和金融诈骗

  • 标签: 金融诈骗 连续诈骗 数种诈骗 法条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