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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当前住房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实行住房商品化。在实现住房商品化的同时,各种新的法律关系和各种矛盾应运而生。其中最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一、住房商品化后应平等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众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住房商品化的开拓者和供应者,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初期仅仅是单一的为城市建设服务,发展到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功能转为城市建设和商业经营的双重性。然而,我们国家的一些法

  • 标签: 住房商品化 房地产开发公司 房地产市场 商品房价格 《民法通则》 城市建设
  • 简介:一收养定义的个性与共性在亲属法学中,常常从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收养概念,一是从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借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的角度来使用的,指收养行为;二是从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本身来使河的,即收养关系产由于收养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它作为生育制度的重要补充,早已存在于人类社会。虽然普通法和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直到很晚才承认收养制度,②但是罗马法的收养制度早就存在并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之中。对于收养这一法律概念内涵与外延,无论是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还是各大法系内部,分歧和差异并不大。《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为收养下了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收养是使原来出生于某个家庭或家族的人获得一种新的家庭或家族关系的

  • 标签: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收养制度 被收养人 收养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概念
  • 简介:对于残疾儿童这类最困难、最脆弱的残疾人群体,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法律措施,全方位维护残疾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权益。目前对残疾儿童监护养育模式主要有机构集中供养、家庭寄养和公民收养三种模式。实践证明,残疾儿童的收养可为残疾儿童提供理想的家庭生活,是养育残疾儿童的最佳方式。为了帮助残疾儿童回归家庭和融入社会,让其在养父母的抚养教育下享受家庭温暖并得到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国收养法律制度对收养残疾儿童还专门作了例外规定。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进一步拓宽了安置残疾儿童的渠道,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收养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涉外收养法律法规为规范残疾儿童的跨国收养提供了有效机制。无论是我国有关残疾儿童国内收养还是跨国收养的法律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与不足,亟待从实体与程序上予以完善。

  • 标签: 残疾儿童 国内收养 跨国收养 法律机制
  • 简介: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性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 标签: 一般累犯制度 刑法原则体系 犯罪行为缺失 结构性冲突 限缩或废除
  • 简介:本文从《人民日报》披露的“衡阳贿选事件”相关信息出发,结合湖南人大网、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网等网站所发布的与“衡阳贿选事件”相关的资料,对“衡阳贿选事件”的事实状况进行了全面和系统地深度整理,梳理出一些更为完整的关于“衡阳贿选事件”的重要信息和资料。基于这些深度挖掘的信息和资料,本文详细地论证了《人民日报》对“衡阳贿选事件”定性为“三个挑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以及对党纪国法的挑战)的正当性依据。继而本文又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衡阳贿选事件”发生的可能存在的各种成因,指出了“衡阳贿选事件”可能导致的需要学界和决策层高度关注的“宪法危机”问题。与此同时,本文又从我国现行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出发,对如何在法律上妥善处理“衡阳贿选事件”在对人、对事两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和建议。作者强调,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科学严谨地处理“衡阳贿选事件”所引发的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通过对“衡阳贿选事件”的善后处理来将坏事转为成反腐倡廉的动力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政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和复杂的反腐败问题的执政能力。

  • 标签: 衡阳贿选事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国家法律 党的纪律
  • 简介:优先股就是一种风险小于普通股,而收益大于普通债券的工具,它具有自身的特性,是在公司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应现实的需求而产生的。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在优先股方面没有细致的规定,对优先股应用产生了约束作用。公司法等法律中应该规定优先股的内容,促进这个工具的使用。

  • 标签: 优先股 股权投资 公司治理
  • 简介:由于刑事责任的承担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认识和控制能力,某些精神病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没有认识或无法控制,因而无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精神也就成了刑事辩护的重要事由。在美国刑事审判中,精神是无罪辩护的重要理由,判例法与刑事立法共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精神辩护制度。在美国,精神辩护制度的存废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精神法律标准处于变化之中,各法域标准不一;精神辩护的提出、审理程序、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裁定及专家证人的作用有其特点;因精神而判无罪者的关押与释放形成了特定规则。我们可以借鉴其制度的某些合理因素,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精神辩护制度。

  • 标签: 精神病辩护 存与废 法律标准 审理 关押与释放
  • 简介:从司法的视角,将网络民意同一般民意进行了区分、将司法与一般公共活动进行了区分,结合网络民意的特征和司法活动的性质,由浅入深的论述了网络民意对司法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重点论述了网络民意对我国法治建设可能会产生的深层次消极影响,以期提醒人们以更加理性的态度来面对网络民意。

  • 标签: 民意 网络民意 司法 法律意义
  • 简介:<正>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要对直播庭审说三道四了。目前全国已有40多家地方电视台开办了直播庭审节目,范围不可谓不广。而中央电视台1998年7月11日直播“1998中国电影第一大案”,更是给予这一做法一次重量级的肯定。各类媒体对此亦是好评如潮。诚然,直播庭审既是一次极佳的普法教育活动,也是一种极好的法制宣传方式,其

  • 标签: 直播庭审 庭审直播 审判方式改革 司法公正 法制宣传 次重量级
  • 简介:“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问题的绝大部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设计权力监督体制机制的关键:防止“一把手”变成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解决各级对“一把手”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问题。

  • 标签: “一把手” 上级监督 权力监督体制 同级监督 党纪 党员
  • 简介:刑事命案中,司法精神鉴定启动权的归属争论并没有学界之前讨论的那样重要。刑事命案中的司法精神鉴定(该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司法精神学的事实认定和标准评价,而是充溢着利益的考虑和平衡,需要顺应现时代中国广大普通百姓的公正观。作为司法精神鉴定公正性重要内容的合法性问题,必须得(受)到立法和司法的重视。中国刑事命案中包括司法精神鉴定在内的司法处断,出现了刑罚民粹主义的端倪。

  • 标签: 刑事命案 精神病鉴定 程序启动权 刑罚民粹主义
  • 简介:对法西斯国家在二战中造成的大量人员伤害的国际审判确立了人权在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本体地位,从法理上深刻影响了国际法体系的各实体部门,也影响到了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内法体系,标志着现代法治社会由机构“权力本位”转向个人“权利本体”。类似于战争伤害的人权追诉。由艾滋引发的大量生命和财产侵害也成为联合国“人权宣言”指导下的国际司法客体,而被追诉的侵权主体往往是那些负有防控艾滋病毒、救治艾滋病患者、保障艾滋关联者权利的责任权力机构。艾滋关联群体是指艾滋确诊者、艾滋病毒携带者以及易被感染和传播的高危人群,他们在就业、医疗、居住、社交、教育、婚姻、家庭、从政、隐私及名誉等方面的公民权利容易受到各种形式的侵害。中国关涉艾滋的侵权在农民工、同性恋者、性工作者、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中比较突出。借鉴现代国际社会和中国传统“礼法”社会的治理经验,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在转变政府职能、保障人权包括艾滋关联者人权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人权思想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中表现出了更多的“中国特色”。

  • 标签: 人权 艾滋病关联者 歧视 同性恋 农民工
  • 简介:“被精神”的症结在于公民人身自由权被漠视。法律属性上.精神病患者被强制收治行为属于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行为。而人身自由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属于法律保留事项。但遗憾的是,迄今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涉及精神病患者人身自由限制与保护的独立性法律。独立法律的缺位与地方性法规的越位,构成了我国精神病患者被强制收治的法律基本现状,而部门规章则为强制收治推波助澜。国家有义务消除公民“被精神”的恐惧。精神卫生法的制定是我国当前消除“被精神”的当务之急;严格设置非自愿入院与治疗启动程序是消除“被精神”的有效阀门;一套积极作为的国家机关保护机制是消除“被精神”的关键。此外,可借鉴台湾经验,设置保护人制度。

  • 标签: 被精神病 人身自由 国家保护义务
  • 简介:一、引论新旧世纪交替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地提出并部署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这是党和国家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和迎接世纪挑战而作出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自20年前确定沿海地区开放战略以来在经济发展的地区布局上作出的又一次重大战略性调整。…….

  • 标签: 中国 西部开发 外资利用 法制制度 市场准入 国民待遇
  • 简介:对国家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决算价款的审计是保障国家财政支出合理性的重要制度。这一制度宜放在合同自由与限制理论视野中进行评析。该制度是合同自由的当然内容。相关规范可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公序良俗原则影响合同的效力,并应视为合同的法定默示条款,限制合同约定的自由并填补合同约定的不足。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该问题的相关意见有进行修正的必要。

  • 标签: 国家财政投资建设工程 工程决算价款 合同自由与限制 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