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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个结果
  • 简介:<正>莫晓芙(以下简称莫)。《中外法学》1989年第6期发表了袁红冰,徐友军的对话录,題目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认识"。你是否看了?李心鉴(以下简称李);看了。北大未名湖畔青年学人的漫谈,挺有意思。莫;他们谈了不少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还比较新,这就是刑诉中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关系问题。李:说比较新,在国内确实.而在国外,很多年以前它就是一个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了。在日本,它关系到刑诉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现代特色等刑诉法学中最重大的问题。莫:有那么严重?我对这个问题在国内刑诉中的表现挺有兴趣,你能先谈谈它在日本是怎么回事吗?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实体真实 日本学者 刑诉法学 被告人 真实主义
  • 简介:隐私侵权抗辩是合法侵犯个人隐私的正当理由,包括三项:信息已披露、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信息已披露意味着“再传播”原则上合法,但受“被遗忘权”的限制。公共事件关涉公共利益,公众有知情权;刑案记录构成公共事件,犯罪人原则上无匿名报道权利;采访自由、报道自由等言论自由合法触及隐私利益时亦应有度。公众人物私生活原则上应受保护,例外才不予保护,尤其是图像报道而非文字报道时应更为慎重。公众兴趣和公共利益均非抗辩,但后者是公共事件和公众人物两项抗辩的深层理由和衡量标准,公共利益(信息利益)与隐私利益在个案衡量时应考察信息主题、利害关系人公职身份和知名度、侵害方式、侵害领域等八项因素。

  • 标签: 隐私权 侵权 抗辩 信息已披露 公共事件 公众人物
  • 简介:法律形式主义具体表现为法律理论领域中的概念形式主义与审判实践中的规则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提出了法律形式主义具有逻辑之谬、实践之弊、目标之虚三宗罪。法律形式主义在逻辑上不考虑概念适用的具体语境、错把三段论的形式逻辑当作逻辑的唯一模型、无法反应现实的法律实践;在实践中忽视先例原理的两面性、忽略法官裁决案件的实质理由、忽视审判结果的实质正义;在目标诉求上追求虚幻的唯一正解式的确定性。法律现实主义质疑法律形式主义有关法律确定性本质和范围的观点,并不反对法律实质上应该是确定的这一命题,他们诉诸社会科学的经验研究去发现现实法律确定性的源泉。

  • 标签: 法律形式主义 法律现实主义 确定性
  • 简介:宪政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两个不同的西方政治思想传统,本文将探讨两者与立宪政治的关系。据此论证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因其内在逻辑缺陷而无法在立宪政治进程中发挥人们所期望的作用,相反,宪政主义思想和实践更为有效地推动了中国宪政秩序之形成。

  • 标签: 自由主义 宪政主义 立宪政治
  • 简介:客观真实与内心确信是诉讼证明的两个标准,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是应达到客观真实,诉讼实践中凡是达到此标准的即可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未达此标准的只能另作处理.

  • 标签: 客观真实 内心确信 盖然性 相对真实
  • 简介:近年来,美国法上的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对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值得反思。真实恶意规则的适用主体包括公务员和公众人物。该规则源自于普通法上的诽谤规则难于有效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制度背景,诞生于民权斗争日趋高涨的时代背景,因而被寄予了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重任”。但是,一方面,公众人物理论缺乏明晰的内涵与判断标准,难以将其与普通私人妥当地区分开;另一方面,真实恶意规则的用词并不精确,其既不能妥当地保护个体的名誉,也不能周延地保护新闻媒体,而对言论自由的过度保护在实际效果上可能适得其反。当前我国并不存在类似的制度背景和时代背景,亦无通过优先保护言论自由来促进人权平等的迫切诉求。既有的规范框架足以妥当解决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言论自由之间的冲突问题,引进公众人物理论及真实恶意规则并无必要。

  • 标签: 公众人物 真实恶意规则 名誉权 言论自由
  • 简介:与几年前、十几年前相比,民事司法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行案件登记制之后,民商事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后,每个员额法官的工作量也相应地大大增加。如何保证案件质量,是一个十分艰巨的问题。与诉讼中法律适用的问题相比,证据法方面的事实发现和认定的公正性或结果的可接受性则更为重要.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明过程 案件数量 社会环境 民事司法 案件质量
  • 简介:本文在界定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概念的含义以及考察历史上的人文主义与科学、科学与人文主义的冲突和分裂及其内在原因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人文人对科学的误解和偏见,尤其是科学的人文主义(新人文主义)和人文的科学主义(新科学主义)的丰富内涵。作者认为,迈向科学的人文主义和人文的科学主义,这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发展和繁荣的需要,是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整合和统一的要求;这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和长远的目标,但是绝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

  • 标签: 科学人文主义 科学的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 人文的科学主义 新科学主义
  • 简介:道德与法律的争辩牵涉到责任归咎的现实选择问题,如何穿行于道德与法律的精神领地而有一合乎理性的结论得出值得深究。"南京换偶"案折射出了现代社会突破传统禁忌寻求性多样化的主张,道德与法律规制的抉择决定了公民自由行使的场域。道德的虚幻与法律的真实不是彼此绝裂的绝对性存在,二者在价值层面的关联及其契合也不是抹杀彼此调整对象相对独立的实质理由,把尚无触及公共与他人利益的聚众换偶行为置于道德范畴仍是当前的不二选择。

  • 标签: 聚众换偶 聚众淫乱 道德 法律
  • 简介: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应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 标签: 企业形态 法定主义 类型化 开放性立法
  • 简介:<正>在封建社会,人治主义表现在治理国家的方法上,就是公开实行个人意志凌驾于社会之上、法律之上。个人决定一切意味着皇帝对于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宫庭的宰辅臣僚们以及州郡县府的各级官员,权力是皇帝“赐予”的,对人民来说,他们是集大权于一身的主宰,而对赐给他们权力的人来说,又是附庸和奴仆。虽然历代封建王朝也有法律,但“法律仅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是英明的,官吏们也无法遵从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只有遵从自己的意志

  • 标签: 人治 个人意志 封建社会 权力 经济管理体制 官僚主义
  • 简介:罪刑法定主义渊源于中世纪的英国自由大宪章,历经启蒙运动,这一原则逐渐被各国法律所接受。我国刑法也确立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究其内容还应包括刑法以成文法为法源,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刑法不得有绝对不定期刑,刑法不得适用类推解释四个方面。

  • 标签: 中国 罪刑法定主义 成文法 类推制度 刑法
  • 简介:自然法观念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被认为是对与错的终极标准,提供了人类自我反省的有力激素,并且对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民主国家法律与政治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思想大师的因袭发展,自然法在法哲学中闪烁着耀眼光芒。研究自然法,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 标签: 自然法 自然主义 自由主义 变迁
  • 简介: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宗教极端主义的泛滥,新疆地区民族分裂主义明显活跃起来,近20年来他们更多地以宗教为掩护,利用宗教极端主义达到分裂的目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相互融合,通过暴力和非暴力手段,企图分裂新疆,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同时,疯狂制造各种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了我国边疆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和国家安全.本文对其犯罪成因作了分析.

  • 标签: 宗教极端主义 民族分裂主义 犯罪成因 国家安全
  • 简介:<正>近几年来。有的同志把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使用的异化概念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在其自身的发展中会不断产生异己的力量。他们由此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已经异化。这种“社会主义异化”论是错误的。只要系统地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他所使用的异化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他在自己的早期著作《一八四四

  • 标签: 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社会 劳动异化 马克思恩格斯 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私有制
  • 简介:重商主义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前的一种政治经济思想理论和政策体系。16~18世“是重商主义的全盛时期,它的核心思想是千方百计发展贸易,使国家变富变强,它的政策措施主要是国家鼓励发展贸易、航运、殖民三大主题,获取金银以增加国家财富,它产生的历史社会背景全由民族国家所促成。重商主义在欧洲许多国家取得很好的成效,其发展封近代商法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随着当代公共经济学理论的建立,有人认为现代社会已进入新的重商主义时代,并认为“重商主义仍活着”。

  • 标签: 重商主义 民族国家 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