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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瘦高的个儿似乎弱不禁风,谈吐文雅而拘谨分明像个乡村教师。面对这位通州市十佳政法干警,记者一时还真难以想象他偏有化干戈为玉帛的能耐:自他上任以来,新坝乡没有发生过一起“民转刑”的案件,没有发生过一起恶性事故,没有一个村民越级到乡以上政府部门上访、叫屈。他叫杨国云,是通州市新坝乡的司法助理员。

  • 标签: 杨国 司法助理员 通州市 玉帛 政法干警 乡村教师
  • 简介: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远离农业经济时代,正跃上工业经济时代最辉煌的巅峰,并开始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这使得作为知识经济时代基本法律形式的知识产权法显行愈益重要,同时也面临着新的问题。

  • 标签: 知识经济 知识产权 保护期限 保护范围
  • 简介:1978年以后,我国为了迅速重建市场财产体系,只能依靠人为理性的快速建构,历史地选择了物权/债权的二元区分财产权结构。总体来看,这一结构既有历史前见提供的路径依赖,又符合日常经验的常识认知,也能满足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需要以及现代交易的正当保护要求,因此具有历史、经验以及逻辑的自洽性,从整体结构上应予保存。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带来的复杂交往互动,这一典范式结构也从产生、变化阶段走向质疑阶段,受到了不绝的批评,基于其内在理论冲突、外生“中间权利”现象以及逻辑推演规则应用中的诸多矛盾,必须对现有物权/债权的僵硬区分标准予以改造。为此,有必要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以“义务人的知晓”作为物权逻辑链的新支撑,通过三个层次的默示外观反向推理方法重新建立物权的判断标准。同时,可借以实现私人意思判断坐标的转换,以权利人本人的意思与权利相对人的意思相互制约、互动并行。

  • 标签: 物权 债权 对世性 义务人的知晓 默示外观
  • 简介:文章从静态和动态两方面综合考察了知识对资本的改造。从静态看,知识改善了资本结构,提高了无形资本比重,提高了投资收益率,不断地改变着有形资本;从动态看,知识使投资方向发生变化,使投资在劳动力和科研开发上的费用增加,在投资本身中所起的作用增大。文章还指出,认识这种改造的目的,在于克服人们在利用资本上的盲目性,从而对资本做更科学、更合理的利用,提高投资收益。

  • 标签: 有形资本 无形资本 静态 动态
  • 简介:在发展中国家,从法律上难以对日益被强化的知识产权予以有效地制约,而无限地追逐净收益的最大化又是知识产权资本的贪婪本性,贪婪的知识产权资本,辅以强大的知识产权,催生了知识产权霸权。知识产权霸权集中表现为,发达国家强制发展中国家不断地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在其国内引发了严重的权义失衡和利益失衡。在本质上,相关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和知识产权资本化是知识产权霸权得以形成的深层根据。对知识产权霸权成因与本质的分析,是克服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霸权的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 标签: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资本 知识产权霸权 发展中国家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广东的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也得到逐步的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广东关于发展高科技的政策鼓励也不少,但广东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意识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制约着广东企业依靠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发挥。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才能使企业真正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 标签: 广东省 企业 知识产权 意识
  • 简介:一、知识经济时代正在向我们匆匆走来,影响深远,意义重大116年前,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说:“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11年前,邓小平同志精辟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即将迈入21世纪之际,这些...

  • 标签: 知识产权法律 知识经济时代 律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 智力成果 法律保护
  • 简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保护智力成果、也保护非智力成果,既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保护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既保护劳动、也保护投资,而许多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今天"知识产权法"已经名不副实,它保护的对象并不是"知识",而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也不完全是"智力成果".

  • 标签: 知识产权 客体 智力成果
  • 简介:该研究改进了考察知识产权保护量度的实证研究。先前的量度标准或者只检查某一种类型的法律,或者缺乏一种解决这些法律的实际执行问题的成分。提出的量度标准采用了三类知识产权法律及其执行因素。

  • 标签: 知识产权保护 量度 法律 执法
  • 简介:本文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人们就其创造的无形的非物质财产——智力成果与工商业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对其外延应以“创造性成果权利”与“识别性标记权利”取代传统的工业产权与著作权的二分法体系;知识财产权体现为所有权与用益权两种,知识财产所有权的权能表现迥异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处于同一个层面、反映知识产权普遍属性、足以表明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等是评述知识产权特点的标准,知识产权的特点只应是地域性与时间性;地域性与时间性的存在取决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属性。

  • 标签: 知识产权法律 著作权 智力成果 非物质财产 识别性标记权利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简介:随着世界科技日益发展,国际间的贸易日趋频繁,我国开放改革不断深入,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已成为国际间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研究。本文就知识产权及其国际保护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刻的论述。

  • 标签: 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经济侵略 文化侵略
  • 简介:知识经济条件下,以凭借知识产权优势排除或限制竞争为核心特点的知识产权垄断在实践中的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反垄断法予以规制。而产生并发展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并无针对知识产权垄断的具体规则,世界各国普遍尝试通过延伸法律解释与类推适用的方法,将已有反垄断规则适用于知识产权垄断。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遇到了严重的法律困惑和障碍。2007年8月我国颁布的《反垄断法》虽然规定知识产权垄断“应受”该法规制,但同样未能解决“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垄断引发反垄断法制度创新需求,在反垄断法现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知识产权垄断法律控制制度,是解决实践中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垄断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反垄断法制度体系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拓展和丰富。

  • 标签: 知识经济 知识产权垄断 法律控制 反垄断法 制度创新
  • 简介: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极其罕见。虽然最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的规定,然而在适用现行程序法规定和证据规则的条件下.知识产权遭受侵犯的被害人很难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为了从根本上减轻知识产权刑事自诉人的举证负担,保障其自诉权能够真正实现,司法实践中应当将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准用于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

  • 标签: 举证责任 知识产权 诉讼 刑事自诉
  • 简介:权能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享有的权利内容和功能的概括。知识产权因为有着与传统物权不同的特点,如无形性、可共享性、法定性等,从而知识产权的权能无法完全照搬传统物权的所有权权能进行理论概括。知识产权的权能可概括为五项:标示权能、控制权能、复制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

  • 标签: 知识产权 权能 标示权能 控制权能 复制权能
  • 简介:知识产权具有价值、使用价值和可转让性,可用来担保融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不能转移占有、知识产权价值易变以及侵权可能性造成知识产权融资的内在风险,我国目前的法律和制度不能在较高程度上消弭这种风险,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困难。分析以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第三人信用担保三种融资担保模式,文章认为采用政府担保企业融资及企业知识产权反担保策略,具有可取性。

  • 标签: 知识产权 担保 融资 困境 对策
  • 简介:<正>一、损害赔偿的标准赔偿标准是损害赔偿的核心问题。作为一种衡量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准则,它直接影响到赔偿范围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目前,在知识产权法学界,不少学者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多标准说,即将下述两者同时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也实行这种双重标准。而且,由于计算实际经济损

  • 标签: 知识产权法学 损害赔偿制度 侵权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 赔偿标准 受害人
  • 简介:知识产权的外部边界在哪里?内部边界又怎样划分?知识产权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以及知识产权法内部之间有没有明确的边界?如果有,在哪里?如何划分?如果没有,需不需要明确划分?如果需要,为什么?有没有可能划分清楚?如果不需要,又是为什么?有什么好处?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并且至今没有明确的答案。本文旨在把这些"混乱"的境况呈现给读者,由此激发大家一起来分析产生这个境况的原因,并探讨改变这一境况的可能之方案以及知识产权未来发展的前景。

  • 标签: 知识产权 外部边界 内部边界 利益平衡
  • 简介:我们学文的也讲"法",但是我们讲的是语法、文法,和刚才几位专家所谈到的不是一回事,但是归根结底,我们还是归你们口中的大法所管。刚才我都仔细听了几位教授的精彩发言,我很感动。各位专家的意见各有不同、各有差异,或者说是和而不同。在座的各位都是非常难得的中国知识分子,

  • 标签: 中国知识分子 探索者 专家
  • 简介:如何有效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中国目前面临的严重问题,虽然中国在2004年颁布了有关知识产权犯罪新的司法解释,但中国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存在一定问题,应进行完善。

  • 标签: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立法 司法解释 完善
  • 简介:断言“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对大陆法系的犯罪构成体系改造而来”,是依靠想象的力量所作出的伪判断;在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并不乏评价要素,也没有将事实要素与评价要素混为一谈,只不过同德国殊路而已;德国与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苏联的犯罪构成体系的特点在于便于司法操作,极具实践品格;社会危害性在我国刑法中仍有存在的价值,讨论它不能脱离刑法的规范。

  • 标签: 犯罪构成 去苏俄化 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