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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这种方式称为普通保证。根据普通保证成立的方式不同,可以把普通保证划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我国担保法对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了详细规定,但对其他法律中所涉及的一些特殊保证方式,如信用证、产品质量保证、委托信用保证和凭要求即付保证等,均未作出规定。特殊保证广泛适用于经济领域,对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 标签: 跟单信用证 被保证人 连带责任保证 受益人 产品质量保证 货物
  • 简介: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协议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保证合同无效,无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责任如何认定?本文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一保证合同无效的确认1.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亦无效。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成立为先决条件的,它随主合同的成立而成立,或成立于主合同之后,所以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这是因为保证合同一方面保证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是保证主债权人的利益不致遭受损失,在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应保证其履行或承担责任。主合同是确

  • 标签: 无效保证合同 保证责任 保证人责任 合同无效 担保法 主债权人
  • 简介:保证合同的从属性谈保证人的责任贾玉东保证是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在保证法律关系中,尽管保证人、债权人、主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保证合同毕竟不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它的成立和有效,是以主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具有鲜明的从属情。这一...

  • 标签: 保证合同 从属性 主债务人 保证债务 保证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
  • 简介:<正>所谓保证是指由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即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形式。由于保证担保比定金、抵押、留置等其他担保形式的担保手续简便,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使得这种担保手续随着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不断发

  • 标签: 被保证人 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 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 债权人
  • 简介:现代社会的重要表征之一就是银行信贷十分活跃。为了便于银行信贷的交易活动之需,包含保证条款的格式合同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伴之而来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解决由银行提出的包含保证条款的格式合同中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公平救济。在银行格式保证条款中,在考虑其功能与效力的同时,更需要研讨其中的问题及为保证人利益实施的救济性矫正。

  • 标签: 银行格式合同 保证条款 保证人 权利救济
  • 简介:保证期间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一直是学界争论得比较激烈的一个问题,本文认为保证期间除诉期间,同时,本文认为有效的保证期间应有确定的始期与终期,应是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一段时期及不能长于诉讼时效。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诉讼法
  • 简介:<正>我国关于保证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中,但相关条款仅就保证责任的种类作了规定,而对保证责任的范围、银行信用保证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等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却未作规定。针对这一状况,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这些问题作了规定,但由于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经济合同纠纷,而且对有些实际存在的问题未能作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具体,因此仍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对有关保证的诸问题进行规范。

  • 标签: 保证责任 先诉抗辩权 被保证人 强制执行措施 债权人 保证合同
  • 简介:民事抗诉监督对司法公信力的修补.应当处理好四个方面的辨证统一关系:监督与信任的关系、既判力与再审的关系、实体判断与程序监督的关系、依存性信任与主体性信任的关系。现行宪政框架中我国检察机关的民事抗诉监督,试图通过三种渠道对司法公信力进行修补,即:再审抗诉的不得拒绝、审判监督前置对再审案件的过滤、提高一级的“上抗上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改革,但个别规定还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

  • 标签: 民事抗诉 司法公信力 再审 审判监督前置 审判信任
  • 简介:保证作为债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我国民法教材中均被认为是合同行为。但是在不同的教材中对于该行为的当事人却有不同的表述。有人主张,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主合同的债权人①,有人主张保证合同至少有三方当事人参加。保证合同关系是保证人与被保证(债务人)、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发生的三个方面当事人参与的合同关系“。这就产生了双方合同说和三方合同说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值得商榷。在实际生活中,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合同关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也时常存在着合同关系。但是否就可据此认为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和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的结合呢。首先,保证合同是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

  • 标签: 主债权人 合同无效 主债务人 保证合同 保证行为 保证责任
  • 简介:保证制度的功能和价值曲润富保证制度是一种古老的债的担保方式,罗马法中对债的保证已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债的保证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的债的担保的重要制度,在世界各国人民的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证制度在民事活动中究竟起着什么作用、如何评价其价值和...

  • 标签: 债权人的债权 主债务人 保证制度 保证担保 保证合同 责任财产
  • 简介: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陈协心认为:公证具有'准司法'的法律地位,这是任何其他社会中介所不具有的。它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四个方面的职能。但目前在办理经济公证时均采用格式化的公证词,给公众留下公证只是一种形式的印象,没有内涵,像走过场。其实,公证员做的工作很多,从当事人

  • 标签: 公证方式 公证制度 法律地位 公证员 公证质量管理 公证员责任追究制度
  • 简介:笔者认为,安排未继续当选代表的上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依法必要。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召集;地方组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还明确规定,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仍由上届人大常委会主持。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地方组织法 第一次会议 组成人员 人代会 第二款
  • 简介:准确界定保证合同的效力,以及弄清由此引发出的诸发责任,责任界定和责任承担等问题,有助于公平正确地处理好无效保证合同的责任问题,保护相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 标签: 无效保证合同 责任承担 法律效力认定
  • 简介: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立法完善
  • 简介:<正>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 标签: 保证期间 债权人 保证责任 主债务人 诉讼时效 《担保法》
  • 简介:<正>一、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的概念及特点海外私人投资是指投资关系所涉及的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企业团体等向资本输入国所作的投资。这里所指的私人投资,是国与国之间所使用的概念,即使它属于资本输出国集体所有,或个别场合下属该国国家所有(如一些国家在外国投资开设银行、公司),也不享受任何外交特权,东道国一律将其视为私人资本。海外私人投资保证制度就是对上述海外私人投资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它特指资本输出国为了保护本国私人海外投资而建立的关于投资人在投资国遇到某种风险而由国家或某一个特定的部门负责赔偿,然后再由该部门向东道国追偿的一种法律制度。目前,发达国家基本上均建立起此种制度,而发展中国家还未普遍建立起这种制度。

  • 标签: 海外私人投资 投资保证制度 对外投资 行使代位权 海外投资 资本输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