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都揭示了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但每年审计查出问题中“屡审屡犯”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说明.如果对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工作没有进行后续的检查与监督,那么审计成效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必须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以维护国家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财经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研究。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简介:一国外法律职业教育制度的比较分析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进行职业训练,是世界各国法律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各国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别。目前,世界法律教育制度中的职业训练,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J.D.(JurisD<xtor)法律教育模式;一种是以英国、香港为代表的法律深造文凭(thePostgraduateCertificateinLaws简称P.C.LL.)模式,即简称P.C.LL.法律教育模式;一种以日本、德国和我国的台湾省为代表的法律训练所(Legaltraining)教育模式。美国的1.D.法律教育模式是一种专门的法律职业教育,即法律学院的学生都是从其他
简介: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相伴随的是人们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纠纷解决方法日益完善,在纠纷解决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必然要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从而产生了鉴定人制度。然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导致了纠纷所涉专业的多样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就为纠纷解决困难的专业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法,而职业鉴定人专司鉴定工作不再从事原有的专业工作,其对新的知识和经验的掌握日渐落后。鉴定结论的本质在于其科学性,职业鉴定人随着从事鉴定工作时间的增加,越来越远离其先前从事的专业,从而造成了鉴定人的知识理论体系与鉴定所需的科学知识的偏离。另一方面,纠纷所涉及的科学知识领域越来越宽泛,职业鉴定人的知识结构不能全部涵盖,但是法庭求助的机会较少又不足以诱导产生新领域的职业鉴定人,从而造就了一批业余的鉴定人。解决职业鉴定人所面临的困境,一是构建一种职业鉴定人、兼职鉴定人、临时聘请鉴定人相结合的鉴定人制度。二是将职业鉴定主体打造为多元化功能集合体,集科学研究、教学培训、生产加工和法庭服务于一身;三是过渡期加强对现有司法鉴定主体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