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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社区矫正是相对于传统的监禁刑而言的一种新型的刑罚处罚机制,同时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尝试,天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虽然开展较早,但是与其他省市相比较而言进展相对缓慢。通过对天津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所进行的归纳分析,提出了改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 标签: 社区矫正 工作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 简介: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探索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对策,对天津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发展趋势及犯罪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预防和矫治的措施,使研究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

  • 标签: 青少年犯罪 现状特点 预防矫治
  • 简介:现行《公司法》于2006年正式施行以来,其可诉性使得股东权纠纷案件出现快速增长,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力度得到了加强。同时,随着法律实施的逐渐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因此,如何公正、高效审理公司股东权益纠纷已成为当前民商事审判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审判实务出发,以实际案件为依托,通过对我市股东权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力求对《公司法》中股东诉讼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此类案件的发展趋势与规律进行准确了解和把握,以期为规范并统一股东权案件的审理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 标签: 股东权 统计分析 审判实践
  • 简介:机动车停车难是当前城市建设中的突出现象,天津在发展中同样面临这一问题。解决停车难是一个系统工程,但运用法律的方式也是不可忽视的,在加强对停车难法律调整的过程中,一方面可以制定专门的地方法规,另一方面,还要注重在立法与执法中所涉及到的关键问题。

  • 标签: 静态交通 机动车 法律调整
  • 简介:2013年11月9日,天津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3年年会在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隆重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民事法律解释与适用”,会议由天津法学会民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天津各学术单位、各高等院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近百人参加了本次年会。天津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玉翔、天津法学会民法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天津法学会副会长刘建国分别致辞。

  • 标签: 天津市 法学会 年会 民法 学分 天津工业大学
  • 简介:20世纪90年代初,土地制度的变革,使得集体土地的流转经历了一个一波三折的过程,小产权房也随之兴起。作为我国土地制度变革的产物,小产权房涉及到我国经济建设、土地和住房等诸多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房地产商等多方主体的利益。今年国土部表示将试点清除小产权房,这一决定无疑再次将小产权房推向了舆论尖口。笔者以天津小产权房的现状为背景,对其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而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虽说理论界学者和各地方政府相继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笔者却认为小产权房的治理方式在“疏”而不在“堵”,并通过介绍天津“宅基地换房”政策,试图探寻小产权房的新出路。

  • 标签: 小产权房 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 合法化 宅基地换房
  • 简介:天津的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在土地利用集约水平以及土地储备运作机制等方面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亟待改革。文章针对天津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土地利用制度、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法律责任制度的相关改革建议和制度保障措施,以期有助于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合理运行,并着力解决土地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提供理论和对策性参考。

  • 标签: 土地管理 土地利用 土地征收 法律责任
  • 简介:我国一些地区农民以宅基地换房等方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尝试,牵涉到生产或生活方式的巨变。其中生产方式的载体按我国现行公司制度肯定不行,如果仍按农民原有的合作社组织恐怕也不行。能否把前两者嫁接起来。探索一种新的符合中国新农村特色的企业形态,这就需要地方或中央立法来探索,对现行企业制度包括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进行创新。所以,探索构建一种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即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应不失为一种理想的制度选择。在构建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度时,其中企业形态或地位、内外部治理机制、以及相应的风险保护机制等方面应是考虑的重点。在国家统一立法未出台之前.天津可利用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进行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制度创新与试点。

  • 标签: 宅基地换房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 公司治理法律机制
  • 简介: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分派制度●杨辉纵观当今各国之公司立法,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东的股利分配,从形式上而言,包括现金股利(cashdividend)、财产股利(proper┐tydividend)及股份股利(sharediv┐idend)三种。其中,现金...

  • 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分割 新股发行 发行新股 现金股利 股东
  • 简介:杨凌新声铜鼓乐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响铜乐器、牛皮鼓、民族乐器加工和销售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资产3011.9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893.42万元,在职员工162人.2012年工业产值2580.14万元,产品销售收入2675.45万元,利润307.58万元,上缴税金145.60万元,为杨凌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都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 标签: 乐器有限公司 人大代表杨凌 咸阳市人大代表
  • 简介:2017年11月30日,天津李大钊研究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隆重召开。天津李大钊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明光同志。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张洪池同志出席会议,李大钊纪念馆副馆长于海英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之辉同志主持。

  • 标签: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李大钊研究 天津市 警官职业学院 第三届理事会 党委副书记
  • 简介:<正>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商品经济的过程中,适应发展横向经济联系、聚集社会资金的需要,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出现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它一出现就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就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对策谈点意见。一、存在的问题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尚处于萌芽状态,

  • 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 立法对策 商品经济 公司章程 组织机构 公司性质
  • 简介:江苏省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固定资产超过1亿元人民币。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企业理念,制定出“以质量求生存,以品质求发展,一切为了用户,一切服务用户”的战略经营方针,把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服务档次和经营管理水平作为公司工作的重要内容。

  • 标签: 公司简介 如皋市 江苏省 有限 化工 产品质量
  • 简介:2012年9月22日,天津法学会民法分会2012年年会暨天津商业大学商法研究所成立仪式在天津商业大学隆重举行。会议主题为“我国民事法律适用中的新问题研究”,由天津法学会民法分会主办、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承办。活动吸引了来自天津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近百余人参加。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齐恩平教授致欢迎词,天津法学会民法分会会长贾邦俊教授致开幕词,天津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裕民出席并致辞。随后,举行了天津商业大学商业法研究所的揭牌仪式,并为获得本次论文优秀奖的人员颁发了奖金和证书。

  • 标签: 揭牌仪式 天津市 商业法 法学会 研究所 大学
  • 简介:四季春清洁热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清洁热源技术研发、综合应用与推广为主的专业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清洁热源技术领域,通过新技术的不断研发来实现地热能全新利用.公司长期致力于清洁热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目前拥有国家专利技术二十多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立项单位"、"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单位"、"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认证企业"等多项国家级荣誉;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地源热泵行业系统集成十强企业";同时,公司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两项,并与多个科研院所、大学及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为每个用户提供优质高效、节能环保的技术和服务.

  • 标签: 四季春清洁 清洁热源 热源股份有限公司
  • 简介: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表述,如英国称为"CompanyLimitedByShares","StockCorporation",日本和韩国则称为"株式会社".而且不同的学科领域,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解也有不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力求表达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特征、法律地位以及与其他公司形态的区别,但各国法律强调的侧重点不同.

  • 标签: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形态 株式会社 地区 发展 韩国
  • 简介:为破解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土地、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加快城市化进程,天津在“城中村”土地改造中,采取了宅基地换房的做法.此种做法具有行政权力主导性、土地征收伴随性、宅基地收回无偿性的特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主体错位、农民的选择权、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受到侵害,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不能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等诸多法律上的障碍和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依法确定农民集体行使宅基地换房权利的组织机构,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条款和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来依法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利,同时还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换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和完善保护农民合理的利益分配法律制度.

  • 标签: “城中村” 宅基地换房 农民权益保障
  • 简介: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与已有规定的衔接问题。尽管关于同一问题,不同规定之间存在不一致或冲突时,可适用《立法法》的法律适用规则,但这实际上并未解决具体规定的合理性问题。《天津消费者保护条例》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下位法,应定位为对上位法的细化和补充,而非对上位法的修改和定义,其对理论和实践中有争议的问题予以明确时,应遵循上位法立法意旨,而非简单的照抄照搬上位法的规定,同时亦不能随意扩张。

  • 标签: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