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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构建中央地方纠纷的协商解决模式具有极大的可行性,但是同时又面临着极大的理论和实践阻力。尤为要注意的是,学界将这种协商政治协商作等同的倾向是存在误区的。同时,在法制化的语境中,在“协商之后的法制化”“法制框架下的协商”之间也体现出了更多的外在制度区别内在理念融合并存的特点。

  • 标签: 中央与地方关系 纠纷解决机制 协商模式
  • 简介:罗马法上未发展出意思具有拘束力的规则。在形式主义背景下,要式口约居于一般合同地位,任何无不法、不道德、不能等缺陷的约定均可借助要式口约获得可执行性。消费借贷等要物合同产生的原因在于无偿性决定了当事人不宜做要式口约,而嗣后的法律干预以受领人返还已受领的物为核心。鉴于无偿性是仅有的对要物合同具有一定证成作用的理由,并且不为交付合意即不发生法律效力亦非妥当的制度安排,有偿的消费借贷等合同应被定性为合意合同,无偿的消费借贷等合同应被改造为要式合同,物的交付可补正形式瑕疵。

  • 标签: 要物合同 无偿性 废止 改造
  • 简介:有效地立法监督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论述宪法、组织法、立法法对立法监督制度的规定.主张完善我国中央对地方立法监督制度,应当实现从主动审查到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并存、以被动审查为主的转变,并在被动审查中采用审判程序或听证程序.

  • 标签: 立法 立法监督 地方立法 法治
  • 简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朝着法治经济方向努力,不断强化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规范政府职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强调经济民主、经济秩序和经济法制,更重要的还是科学规范、协调和理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权限关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需要最大化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管理、监管、调控等方面的职能,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运行。

  • 标签: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经济职权
  • 简介:<正>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仅解决了我国经济建设中的许多根本问题,而且也为深入探讨和解决民法理论上多年来有争论的一些问题,提供了锁钥。本文想联系学习《决定》过程中的体会,对社会主义民法的几个基本问题谈些看法。

  • 标签: 社会主义条件下 经济体制改革 民事法律关系 社会主义民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 民法问题
  • 简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15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成。其法律性质为欧洲联盟一级的机构,是欧盟的中央银行。为履行其职责,《马约》赋予它充分的独立性。整个体系由其首脑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总理事会管理,履行《马约》及理事会等欧盟高级机构所赋予的任务,实现《马约》所确立的目标。

  • 标签: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欧洲联盟条约
  • 简介:法制/法治系统工程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崛起的系统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自身进展也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其中包括:系统法学学科内外信息互动发展,法系统法学知识困惑和学科整合;法系统技术支持信息,法制/法治系统工程的综合范式,综合集成法律决策科研支持体系,法制系统科学化民主化、自由化、法治化的互动等丰富内容。

  • 标签: 法制/法治系统工程 系统法学 综合集成法律决策与科研支付体系
  • 简介:中央银行法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龙头,建立完善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对于保障中央银行行使其公共服务、宏观调控、金融监管的职能、保障该国金融风险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主要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法的若干问题进行比较,以供借鉴。一、中央银行法律地位...

  • 标签: 中央银行法 货币政策委员会 商业银行 货币政策目标 金融机构 若干问题
  • 简介:管理国家要求德治和法治相互配合。官方舆论属于德治范畴。清流派清议代表了晚清官方舆论,它的伦理思想体系是儒家道德规范。清流派以实际行动在实践着他们一贯坚持的官方舆论(德治)以大清律例为准绳办案(法治)二者并重的主张。其官方舆论披露了官吏营私这个吏治腐败的焦点问题,通过5个重大案例又反映出官方舆论在依法办案、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 标签: 官方舆论 依法治国 依法办案 清流派 清朝晚期 中国
  • 简介:<正>当前在监女犯中,已婚的和中年的居多,文化结构普遍低下,性罪犯、杀人犯、贪财型罪犯所占比例高。女犯的生理、心理和行为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只有针对女犯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改造对策,才能有效地改造女犯,从而达到把绝大多数女犯改造成为新人的目标。

  • 标签: 女犯 劳改机关 监规纪律 情感情绪 管理的科学性 个别教育
  • 简介:4月上旬至5月中旬,西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县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调查研究,确保中央应对金融危机作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顺利实施,为项目实施增速提效。

  • 标签: 投资项目 人大代表 西乡县 中央 应对金融危机 人大常委会
  • 简介:<正>与我国社会改革的历史潮流相呼应,劳动改造无疑也被推进了改革的历史漩涡,汇入了改革的时代浪潮。对于劳动改造改革的根本方向何在,人们经过了艰苦不懈的努力,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探索。在此本人拟就探寻劳动改造的改革方向和中国特色的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认识,以抛砖引玉。思路之一:关于监狱学校改革开放后,同其他领域一样,劳动改造也进行了历史性的总结分析,高度肯定了建国30年来劳动改造的辉煌业绩和成功经验,根据“新时期、新情况”的基本认识,从犯人的阶级成

  • 标签: 改革方向 劳动改造 中国特色 劳改 教育改造 基本的
  • 简介:强化监狱职能促进罪犯改造夏宗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于1994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另一部有关监狱的重要法典,也是我国第一部刑事执行法。《监狱法》作为国家法律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刑事...

  • 标签: 《监狱法》 监狱职能 监狱人民警察 罪犯改造 我国监狱 执行刑罚
  • 简介:北宋法制从一开始就贯彻了中央集权的原则,从地方社会角度看,表现为地方秩序的中央化,其积极结果是实现了政治和法制的统一,其消极结果是立法上的繁琐和执法上的低效以及地方社会在发展上受到抑制。这一点在当时的川峡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分中央地方的权力,为地方社会发展提供适当空间,也把中央法制从细碎的地方事务中解脱出来。这个问题在传统社会内部几乎是无解的,却是现代公民社会和民主法制的内在要求。

  • 标签: 地方秩序 中央集权 分权 法制
  • 简介:赵家王朝是在唐后期至五代十国上百年间藩镇割据、军阀混乱的基础上建立的。有鉴于唐朝“方镇之重,君弱臣强”的深刻教训,宋朝统治者始终将强化中央集权,严格对地方的控制和监察,防止尾大不掉局面的再次出现做为巩固本朝统治的根本方略。宋朝中央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推行削弱地方权力的同时,建立起一整套相对严密的司法监督制度,主要是通过州县地方政权分级执法,路级监司按问,朝廷直接监控等多种渠道,对地方司法活动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从而呈现出前代不同的诸多特征。一地方政权分级执法中国古代司法和行政合一,县级政权亦是如此,县令即是一县最高行政长官,又是最高的司法官员,故被称作“牧民之官”。宋代规定,县令只

  • 标签: 提点刑狱 《续资治通鉴长编》 司法活动 中央政府 提刑司 管理和监督
  • 简介:<正>1986年上半年,我们到劳改支队工作,有机会接触在押的犯人。过去,律师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对他们在诉讼期间的思想状况比较了解。但是,当他们服刑之后,他们对刑事辩护制度究竟有些什么看法?对律师的信任程度如何?对这些却缺乏了解,很少反馈。收集这方面的情况,加以综合分析,从中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对于进

  • 标签: 综合分析 律师辩护 刑事辩护制度 律师事务所 被告人 罪犯改造
  • 简介:我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混淆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界限、法院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标准不易操作、不利于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法院公信力和权威性因此受到很大影响。美国的做法为完善我国非诉行政执行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保持法院司法审查的灵魂,将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化.同时确立行政执行之诉.强化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审查。我国行政行为执行之诉的适用范围.应当以执行标的为基本划分标准,辅之以其他标准;在程序构造上,应当在当事人、举证责任、审理方式以及裁判和救济等方面设计非诉行政执行不同的程序和制度.突出其和行政诉讼普通类型的区别和它的“执行”特征。

  • 标签: 非诉行政执行制度 诉讼化改造 执行之诉 程序构造
  • 简介:民事诉讼受理是纠纷进入司法程序的初始必经阶段,对于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意义重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出现,民众的诉求越来越多,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历史任务,最大程度地吸纳化解矛盾纠纷。然而,现行民事诉讼受理制度所规定的起诉条件,既包括实体内容又包括程序要求,确定性有余而灵活性、包容性不足,虽然能够一定程度地起到过滤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但其对于新型权利诉求进入诉讼渠道的阻隔作用日益显现,甚至为个别地方限制当事人正当诉权的行使提供了借口。在改造方案的设计方面,应当理性审视现有司法资源和司法环境,更宜采渐进式而非跃进式的方案,避免由于准备不足而导致司法不堪重负,制约正常功能的发挥。

  • 标签: 诉讼受理制度 案件登记制度 滥用诉讼权利
  • 简介:为推动本地区的反腐倡廉,香港廉政公署在具体贪腐案件调查和打击的同时,更注重开展针对性的腐败预防和全社会的廉洁教育,在过去四十多年里开展了一场卓有成效的社会改造运动。香港的经验对中国内地正在进行的反腐败运动提供了借鉴,提醒我们在监察制度改革中不仅要强化国家机构的反腐,同时也要重视开展社会反腐,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更应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 标签: 腐败 廉政公署 监察改革 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