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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经济领域里的重大变革,同时也是一次法治领域里的重要实践,是一个把法律运用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依法塑造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法律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认真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迅速落实《决定》中提出的各项战略措施,是今后一个时期全

  • 标签: 国企改革和发展 十五届四中全会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促进企业改革 战略措施 现代企业制度
  • 简介:<正>国企高管薪酬怎么定?在不少国家,这一问题都仍在探索之中:特别是在一些市场经济较为成熟的国家,如何在政府干预与市场定价之间把握好分寸,也成为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大考验。尽管国情不同,让国企高管薪酬更加透明化、公开化、合理化已成为一种国际化的共识。英国:政府干预高管薪酬英国政府内部有一个类似于中国国资委的机构,那就是国有股东管理事务局。这一机构于2003年成立,其首先隶属于英国内政部,2009年开始为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简称商务部)辖下部门。该机构是跨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就是英国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代理人。

  • 标签: 高管薪酬 国企高管 事务局 国有股东 薪酬机制 整体薪酬
  • 简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当先增量性改革,后存量国企改革,但应防止片面强调增量改革避重就轻;混合所有仅是近期目标而非终极目标,防止"为改而改",配套改革必不可少;应转变传统的"控股"思维,以金股制、优先股、加权股等股权制度创新体现国有资本的主导性,同时满足民间投资者追求股东平等的合理诉求;坚持员工持股与外部投资者平等原则,维护改革公开公正;坚持内资与外资平等原则,不设"负面清单"。国企的改革应规则先行,依法推进。

  • 标签: 国企改革 存量与增量 资本平等 股权创新 配套改革
  • 简介:<正>在迎接挑战,深化改革的强大冲击波影响下,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深入发展,我国各地一批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名优产品为龙头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应运而生,崭露头角。本文试就我国企业集团及其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抛砖引玉。

  • 标签: 企业集团 法律问题 经济责任制 成员企业 横向经济联合 名优产品
  • 简介:国企业的海外经营经过20余年的发展,初具规模,具有发展中国家国际化初级阶段的特征,同时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在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应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以推动我国海外企业更快、更健康地向前发展。

  • 标签: 中国企业 海外经营 国际化经营 投资环境
  • 简介:当前,我国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具有一系列的优势和有利条件,这些优势和条件成为推进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因素。从SWOT角度分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完善显然应当"扬长避短",即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外部提供的发展机遇,尽量克服自身的劣势、不足以及外部环境的威胁,而后者应是重点。

  • 标签: 企业 SWOT分析 知识产权战略 现状与对策
  • 简介:<正>我国虽然民法典尚未颁布,还没有完备的法人制度,但是近几年来颁发的一些重要法规,己经规定企业是法人。特别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了我国实行法人制度的必要性。这个决定指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因此,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对法人作出法律解释,并在较短时间内对法人作出全面规定就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本文试图从我国实际出发,运用法人的一般原理,就企业法人的基本条件和能力问题,谈些自己的看法。

  • 标签: 企业法人 法人机关 法人制度 权利能力 法人组织 独立财产
  • 简介:国企业在对外融资过程中,要与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签订对赌协议,需要综合考虑相关问题;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经济能力,考虑整个经济发展形势、面临的压力、自身核心竞争力等诸多因素,在掌握国际游戏规则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研究融资对赌协议的约定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尽量降低风险,避免可能遇到的陷阱。

  • 标签: 风险投资企业 对赌协议 法律风险
  • 简介:现有的集资诈骗案的刑事管制逻辑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浙江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中得到集中体现。在三个关键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上,吴英的集资行为都无法满足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条件。追根溯源,这一判决在很大程度上根基于现有刑法对于非法集资规制的逻辑混乱,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非法集资相关法律保护对象的异化结果。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吴英 非法集资 高利贷
  • 简介: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须大力调整原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企业法律制度,因为现行企业法律制度存在着很多不足,如企业组织形式混乱,企业登记制度弱化,企业7资本制度繁杂等,笔者认为,调整的思路应该是:使企业立法体制规范化,企业形态法定化,企业基本制度统一化,企业法[内容科学化,时代化。

  • 标签: 中国 企业法律制度 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立法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
  • 简介:<正>1987年3月27日施行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是我国现行的关于企业债券管理的法规,它实施6年来,对于保障证券发行者、购买者及代理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债券筹资行为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向成熟化发展,《暂行条例》的有些法律规定已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明显表现出自身的缺陷,很难全面规范企业的债券筹资活动,影响了企业搞活与转换经营机制。应对《暂行条例》的某些条款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本文就此谈点粗浅意见。一、在立法中适当放宽企业债券筹资主体的范围

  • 标签: 企业债券市场 企业债券管理 立法的缺陷 暂行条例 我国企业 发行债券
  • 简介:企业的法律本质在于其商事主体性。我国应将企业组织法和企业发展法分列立法的模式。在基本商事立法中不应规定企业的概念;企业法律形态划分标准的构成要素不应是唯一的.而应是多元和可变的,只要立法标准所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能确保企业作为商主体的独立性及各企业市场竞争中平等的法律地位,并能涵盖所有的企业形式,就是可取的;坚持企业形态法定化原则的同时应当顾及企业组织形式体系的开放性;对于企业集团、关联企业.应在公司法中予以规范。

  • 标签: 企业立法模式 商事立法模式 企业法律形态 企业组织体系
  • 简介:法律意见书是国资监管部门、政府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必备文件之一,这为律师在国企改制中发挥重大作用提供了契机,同时又赋予了律师相当大的责任。出具规范法律意见书,无论是维护企业、债权人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为政府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方面,还是保护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身方面,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本文就如何规范制作国企改制法律意见书作一些有益探讨。

  • 标签: 改制 法律意见书 规范制作
  • 简介:我国现行的企业重整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重整成本昂贵、缺乏效率、易于滥用等三个方面,因此,企业重整制度容易成为债务人拖延甚至拒绝偿债的工具。而非正式的企业重整制度即法院外协商机制,能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成本拯救陷于经营一时困顿的债务人企业,但“一致决”的重整决议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因而将严重影响企业复兴。我国应借鉴各国企业重整制度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预先包裹式重整制度。

  • 标签: 企业重整 预先包裹式重整 引入路径
  • 简介:"僵尸企业"的大量存续无疑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是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我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制度安排,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而对于仍然有营运价值和市场需求的危困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和解制度实施挽救使企业重生。在破产程序中,企业因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引起的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和实务界,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难问题,在分析相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以期更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 标签: 破产程序 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 制度完善
  • 简介: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国有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尚未作专门的规定,因此研究和探讨国企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以及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此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把握的几个问题,对于维护当前国企内部经济秩序,保障国有企业顺利完成战略性改组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 标签: 中国 国有企业 内部承包合同纠纷 案件受理 审判实践 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