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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社会契约是一种政治哲学上的理论假设,它声称国家的形成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人们为了自由、安全和幸福所作出的一种理性选择:“社会成员在行动上彼此互相采取负责的态度,承认国家的权威,国家反过来保障和坚持某些道德原则”。这意味着形成共识的人们达成形成社会共同体的愿望,在此基础上与国家签订契约,作出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承诺。必须注意的是,社会契约论虽然可广延于古希腊哲学,然而其成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则始于启蒙时期,尤其是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学说。对于启蒙时代的思想家而言,国家原本是个既在的东西,然而他们却不满足于将国家看作是一个“给定物”并据此进行分析,相反,他们深入到国家内部,分解国家的组成要素,并以之说明国家形成的动因。

  • 标签: 社会契约论 社会共同体 古希腊哲学 政治哲学 社会成员 道德原则
  • 简介:<正>波兰联工党(共产党)于1990年一月解体后,便初步构想其经济、法律和政治的转轨,以建立一种可行的市场经济与民主的政府。这一构想的目标,也称“经济转换工程”,旨在建立一种能尽快而顺利地与欧洲共同经济体接轨的现代化经济。这一转轨工程还谋求获得波兰工业宏观经济上的稳定和结构上的转换,以及制度上的全面改革。转轨工程的改革初步包括引进外汇自由兑换制,减少政府对价格的控制和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这些改革进一步稳固了波兰的经济体系。后期共产党员执政以后坚持进一步改革,决心通过与欧共体建立正式的协作关系以实现其重新进入西欧国家行列的愿望。鉴于此,波

  • 标签: 联合协定 欧共体 公司法 正式成员国 股份制公司 私有化改革
  • 简介:联合抵制表现形态众多,目的和后果复杂,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限制竞争行为。从反垄断实践情况看。各国关于联合抵制的立法规定通常较为原则和模糊,而执法和司法尺度则呈现出较大的弹性。联合抵制并非反垄断法上绝对禁止的违法行为,联合抵制的参与者可以以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等理由为其行为进行抗辩。近年来,联合抵制在我国经济生活中频频出现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在反垄断执法和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联合抵制的不同情况合理把握规制标准。

  • 标签: 联合抵制 反垄断法 规制
  • 简介:本文梳理和分析了联合国对死刑的政策,研究了控制死刑的途径,论述了死刑案件公开审判、死刑犯的权利、死刑的执行方式等重要问题。作者认为:根据联合国有关死刑问题的长期的政策,是否适用死刑应由各国根据本国的情况决定,不宜作强制要求。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可以通过实体法和程序法控制死刑的适用,提高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作者还提出了死刑案件处理的一些观点,如如何以程序控制死刑、死刑的执行方式的可选择性。文章中的资料和观点对中国死刑案件的改革有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参考作用。

  • 标签: 联合国死刑政策 程序控制 权利保障
  • 简介:<正>在现代社会中,垄断专指少数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凭借经济实力控制市场,排斥竞争的行为,它是自由竞争所引起的经济实力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竞争和优胜劣汰规律作用下,企业兼并、联合在全国各地很快发展起来。这对于资源的合理配置、生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快

  • 标签: 企业兼并 商品经济 反垄断机构 企业集团 经济实力 大企业
  • 简介:人的联合既是基于承认的欲望,也是承认的实现形式,从而是自由本身;相互承认是公民联合的机制和形式,公民身份则是落实、体现人的联合及其相互承认的枢机,而一以法权体制笼统之,法权即自由。法权秩序的人性基础体现为“最初之人”与“最后之人”的预设,而昭示了不同文化、政治共同体的自我政治-道德理解,展现了它们对于人世生活与人间秩序的可欲图景的不同憧憬。

  • 标签: 人的联合 双向承认法权 承认政治 公民资格 人类的法律形象
  • 简介:检法联合解释在解决法律解释冲突、完善司法解释体制、提高司法解释效率上具有重要价值,实践中存在多种形式。这种做法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制定程序、创制方式有待规范统一、形式规范性略显不足等缺陷,应通过立法明确联合解释在司法解释体制中的法律地位,规范其制定程序、统一创制形式、加强司法审查和法规清理。

  • 标签: 检法 联合解释 价值 完善
  • 简介:一、前言:全球权力格局中的联合国组织联合国组织建立于世界大战结束之时是历史的事实。而且,不能忽视的是,世界组织在其结构中反映了源于战争的力量平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战争的胜利力量起草了《宪章》并形成1945年的战后秩序这一事实可以解释否决权的制度并入《宪章》之内规定。在这一特定的历史转折点的优势力量格局这一点看来,《联合国宪章》是普遍法治的努力与战后强权政治的需求互相妥协的结果。1945年,作为赞助联合国的政府的强大力量(这些国家定义了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会员资格;而且将其特更多还原

  • 标签: 联合国 国际法治 恐怖主义 单极力量结构 恐怖行动 反恐怖主义
  • 简介:<正>竞争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只要有商品经济,就必然有竞争。竞争和联合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竞争推动联合,联合促进竞争。联合起来竞争必然导致垄断,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特别是伴随着联合竞争而出现的不正当竞争,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扭曲社会主义经济竞争的性质。因此,对竞争和垄断进行法律调整,就成为法制建设中一个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 标签: 不正当竞争行为 企业竞争 联合竞争 社会主义竞争 经济联合 商品经济
  • 简介:经过十多年艰苦卓绝的谈判与斗争,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国际经济大家庭。新闻媒体对此连篇累牍,全国上下已是家喻户晓,国人既为加入WTO所鼓舞,也因此深感压力,所谓'难得机遇和空前挑战并存'。但对于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却是另一种情景,新闻媒体羞于报道宣传,国人亦知之甚少。其实,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于十二亿中国人来讲,同样是一个重大事件,其意义几可与加入WTO相提并论。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拟对联合国人权公约与我国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推动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进程,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

  • 标签: 联合国人权公约 中国 法制建设 宪法 刑法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条约》
  • 简介:<正>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开展,企业的活动空间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现有的税收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其中包括纳税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对征税客体的调节作用,政府管理部门对税收法律制度的影响,都需要重新研究和探讨。一、横向联合体的纳税人地位问题。经过利改税的改革,我国的国营企业已经在税收法律的形式上获得了完全的主体人格,国营企业对税后利润拥有收益权,能够自主的支配、处分;对完不成税收义务的

  • 标签: 税收法律制度 主体人格 征税客体 纳税主体 收益权 横向经济联合
  • 简介:<正>联合国宪章第51条具体规定了国家自卫权制度,是国际法上关于国家自卫权最完善、最有效的法律规定,对于指导国家自卫实践、划分自卫与侵略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1."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这句话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客观上发生了一个武装攻击;其二是这个武装攻击所针对的是联合国的某个成员国。

  • 标签: 武装攻击 国家自卫权 联合国宪章 非会员国 安理会 集体自卫
  • 简介:应中国法学会邀请,菲律宾法律家联合会代表团一行六人于1996年8月15日至20日来福建省访问。在福州期间,代表团拜访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我省法律界人士进行了广泛的

  • 标签: 菲律宾 法律家 代表团 福建省 联合会 法律界人士
  • 简介:跨界含水层及其蕴含的淡水已成为各国争夺的重要战略资源,但规制其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国际法却发展相对滞后。为逐渐发展与编纂相关国际法,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2008年二读通过了《跨界含水层法条款草案》,联合国大会随后通过决议注意到草案。当前,草案与国际地下水法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草案的最终形式,即以草案为基础制定一项公约或仅通过软法文件,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联合国大会和国际法委员会发展、编纂国际法的职责、各国的立场、已有国际法律和实践的欠缺及草案自身的缺陷等均要求草案采取软法文件这一最终形式。随着相关国际法律和实践的日臻完善,联合国大会可以考虑在完善草案的基础上制定一项框架公约。

  • 标签: 跨界含水层法条款草案 最终形式 国际地下水法
  • 简介:长期以来,中美两国对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法律性质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中国认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有拘束力的条约,美国却否认这一点。这种争议的结果既严重损害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权威性,更严重阻碍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根据国际条约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特别是从条约的基本特征、美国国内法关于条约的定性、三个联合公报的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的深入分析表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确定无疑是有拘束力的条约。基于此,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寻求维护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权威性及其条约性质的法律对策。

  • 标签: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条约法 有约必守 法律后果
  • 简介:当今世界腐败犯罪猖獗,洗钱已成为维护腐败的重要手段,反腐败必须反洗腐败必须反洗钱,反洗钱就是在反腐败。为了遏制世界范围内猖獗的腐败犯罪势头,130多个国家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第五十八届联合国大会于2003年10月31日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久中国亦已签字加入并表决通过批准该《公约扎本文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梳理了中国现行的反洗钱立法体系,指出了中国在反洗钱立法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提出了完善建言。

  • 标签: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腐败 反洗钱
  • 简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它以联合国公约的形式规定了预防、禁止和惩治腐败行为的定罪、刑事司法程序和国际合作,虽然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犯罪只是作为腐败犯罪其中的一种予以规定,但是,探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控制腐败的规定,对于完善跨国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控制是极其必要的,也有利于中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

  • 标签: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跨国商业贿赂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犯罪 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