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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1992年4月1日,国条院法制局在京召开了法律文件效力等级座谈会。国家教委、国家工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杂志社等实际部门和教学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围绕界定法律文件效力等级的条件,法律文件的制定、发布的内涵、程序及其相互关系,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规章制定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批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各种观点综述如下:一、界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

  • 标签: 法律文件 效力等级 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 规章制定权 座谈会
  • 简介:我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制应该在启动机制、程序机制、协调机制、责任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启动机制中应加强公益性规范性文件启动机制;程序机制中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公开机制;协调机制应在地方人民代表机关和地方人民政府(主要是法制部门)之间设立法定的协调沟通机制;责任机制中应加强首次审查组织的责任追究和规范制定机关的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那些严重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经过再次审查发现严重违法问题,即需要对相关责任组织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 标签: 规范性文件审查 启动机制 程序机制 责任机制 公开机制
  • 简介:<正>在立法中,时常直接引用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由此而产生了对所援引之法律文件的名称的表述问题。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一条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所述“刑法”,等等.都是对各自引用的其它法律文件名称的表述,这种表述问题,在我国立法中是很值得注意和研究的。如果我们有意识地浏览一下我国现有的各种法律文件,可以发现,我国立法中对引用的其它法律的名称的表达几乎没有任何规格或标准,任意性相当大。例如,不少法律,对各自所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通过)的名称,分别有“《中华人民共和

  • 标签: 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立法 法律用语 文件名称 表述问题
  • 简介: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些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严重不合理、甚至违法的情况.现行的各种监督制度由于存在内在的逻辑上缺陷,基本上不能发挥监督作用.我们需要以加强事前监督为重点,完善司法审查制度为保障,重构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制度.

  • 标签: 一般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管理 中国 行政复议 司法审查制度 监督审查制度
  • 简介:<正>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加上解释文本和图表(包括说明书、操作与使用手册、流程图)。程序是软件的核心。所谓程序就是指被编成某种可由机器阅读的媒介的一系列指令,这些指令能使具有信息处理的机器指示、实行和完成某种功能、任务和结果。各国通常采用现有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计算机程序,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合同法和版权法都可用来保护计算机程序。下面就各种保护方法的利弊作一比较。

  • 标签: 计算机程序 版权保护 版权法 软件市场 保护方法 合同法
  • 简介:司法解释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高”共同制定的《意见》,在权力来源、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依据方面存有缺陷和不足,变相越权取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意见》使用“犯罪分子”的称谓,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和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意见》对自动投案认定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刑法适用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引起了对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在自首条件认定标准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自首这一量刑情节方面的认定标准差距。

  • 标签: 司法解释 人权保障 无罪推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简介: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和作用小时行政审判依据,又称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的标准和尺度。换言之,指衡量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中“法”的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注:本...

  • 标签: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审判 行政诉讼法 司法审查权 法律效力 行政执法人员
  • 简介: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反垄断法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在美国,它被称为“自由企业的大宪章”,在德国更是被尊为“经济宪法”,在日本则是“经济法的核心”,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国就颁布了《谢尔曼法》,继美国之后,日本,德国等都相继出台了类似的反垄断法。

  • 标签: “反垄断” 帝国 邪恶 统治 上帝 软件
  • 简介:拆封合同体现了知识产权法与合同法的双重争议,同时又涉及到了市场自由竞争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大问题。承认拆封合同的效力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宏观上的价值判断与利益取舍。使用拆封合同进行软件销售是计算机业合理的商业惯例,无害于自由竞争与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并且当事人的合意可以得到认定,因此应认可拆封合同的效力。软件的标价陈列应认定为拆封合同的要约,但以退还请求权的赋予为前提;按键点选以表示同意的行为应认定为拆封合同的承诺。

  • 标签: 软件交易 拆封合同 合法性 承诺 退还请求权
  • 简介:本文通过封恶意软件的运行机制和原理进行分析,封当前的各种恶意软件进行归纳和分类。通过封相关技术的分析和介绍,使我们更深刻的认识恶意软件的本质,从而更加准确的封其进行定义。从知识产权角度分析可以将恶意软件问题归入着作权范畴。权利人滥用自己权利而导致种种恶意行为正是从这一现象中折射出来的法律漏洞。本文详细分析了国内各种规范性文件在恶意软件方面的规定,指出了其中的不足点。在着作权人权利限制方面进行探讨,针对现存着作权法提出了三条权利限制的解决方案。同时在规范软件权利人的发布和传播行为等方面也作了一定的研究和思考。

  • 标签: 恶意软件 着作权保护 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 简介:<正>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新的、重要的法律课题。它能否成为专利法的保护对象这是长期以来热烈争论的问题之一。总的看,多数人持否定意见。早在1968年,美国专利局就宣布计算机程序没有专利能力,联邦最高法院也做出过类似裁决。英国、西德、日本、加拿大等国也采取了同美国一样的态度,法国和波兰还

  • 标签: 计算机软件 申请专利 支持软件 专利法 专利保护 计算机程序
  • 简介:当前,有一种观点颇为流行,即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据此,许多人极端地认为只要是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皆不可为,否则就侵犯了公民、法人、组织的权益或者增加了他们的义务,即触犯了“软禁区”。这种定势思维极大地束缚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应予深刻反思。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禁区 权利 义务 审查
  • 简介:我国及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对计算机软件采取版权保护的制度。但是,计算机软件毕竟又有许多自己的特性,特别是其“工具特性”决定了它与一般的版权制度还有不少差异之处,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对其版权保护时,它的侵权例外情形不限于版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强制许可和合理使用,还存在更为广泛的侵权例外情形,如反向工程、局域网中的使用、权利穷蝎后之处置等。

  • 标签: 计算机软件 版权保护 侵权例外
  • 简介:对于计算机软件,到底是用版权法保护还是用专利法加以保护始终是世界各国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从美国对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历史入手,深入分析了近年来美国法院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所做出的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例,指出:尽管美国及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对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达成了共识,但是问题并没有就此完结。面对计算机技术,尤其是多媒体软件技术的迅猛发展,软件所固有的“作品性”和“工具性”两重属性所引发的用版权法还是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矛盾日益突现出来。在对“正义”和“效率”这一永恒的问题做出艰难决择之后,美国法院对软件的“工具性”有了崭新的认识,出现了一种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范围日益扩大而用版权法日益缩小的趋势,而对这种趋势的分析和评价,无疑对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

  • 标签: 计算机 软件 版权
  • 简介:<正>一、程序的特殊性近年来,电子技术飞速发展,这已是众所周知,无须赘述。但很难说与此有关的一些事物也在同样发展。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电子技术在不停地持续前进,而遗留下一系列未解决的问题,如: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我们

  • 标签: 计算机产业 法律保护 子程序 保护软件 健全发展 著作权法
  • 简介:<正>1995年上半年,火星人电信工程公司取得了重大科研成果——快速多口远程电子系统DynaMail,并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注册,DynaMail电子邮件系统,是用于信息高速公路的高科技新技术。该系统内核是火星人自行开发并引以自豪的DOS平台下的多线程并发引擎,在此内核的驱动调度下,多达8个的通信通道可同时接驳在一台微机上自主地进行各自的远程通信业务,在国内外众多的同类产品中,具领先水平,为此,慕名而来的客户、记者络绎不绝。

  • 标签: 计算机软件 盗窃案 检察机关 盗窃罪 软件产业 火星人
  •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一年以来,"电子监管网"和"绿坝软件"事件成了体现《反垄断法》与特定领域政府监管行为之间冲突的重要个案。具有垄断性质的政府监管行为可以分为监管方式的选择(如选择授予垄断权的监管措施)、选择垄断权授予的方式和授权后的持续监管三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应当符合《反垄断法》的要求,受其审查。"电子监管网"和"绿坝软件"事件提供了可供分析的实例。

  • 标签: 反垄断法 政府监管 审查
  • 简介:在"组组通"项目框架下以村组为考察对象,以湘政办发(2017)65号文为例,考察了法治化治理视野中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产生的效用及面临的困境,就地方规范性文件对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的影响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精准扶贫有明显的治理效用,契合了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节约了制度成本,规制了精准扶贫的识别和推进,为解决扶贫过程中的争议问题提供了行政裁决依据,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正当性事由。但地方规范性文件治理效果在覆盖村组和未覆盖村组之间具有明显拉大贫富差距的效应,对未纳入村组的影响尤甚,产生了所谓"争当贫困村组"现象,精准扶贫陷入教条主义倾向,扶贫的公平性、精准性与预期目的相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扶贫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亟需探索精准扶贫法治化治理难题的破解之道。

  • 标签: 精准扶贫 地方规范性文件 争当贫困村组现象 法治化治理 对策
  • 简介:关于拒绝交易,欧盟、美国的司法救济没有本质差别。至于捆绑,美国要求微软隐藏被捆绑软件的图标;欧盟要求微软提供删除多媒体播放器源代码的视窗版本,但仍允许销售提供捆绑播放器的视窗版本;韩国除了采用类似于欧盟的救济以外,还要求微软在视窗操作系统中安装辅助软件,以方便用户下载微软竞争对手的软件;在针对微软IE浏览器与视窗的调查中,欧盟迫使微软承诺在视窗操作系统中设置选择屏,以便用户自由选择浏览器。比较而言,欧盟2004年的救济比美国的有力,韩国的救济比欧盟2004年的救济又更进一步,而欧盟2009年迫使微软在视窗中设置选择屏足迄今为止解决软件捆绑最彻底的救济手段。

  • 标签: 微软 滥用支配地位 拒绝交易 捆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