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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众共用物是在环境法视域下提出来的概念,与公众生存权、发展权和环境权密切相关。在环境法视域下其具有多元环境法律价值,即环境正义、环境公平、环境秩序与环境安全、环境民主等价值。具体体现于环境正义是公众共用物之环境法律价值的基本和前提,环境公平是公众共用物之环境法律价值的利益追求,环境秩序与环境安全是公众共用物之环境法律价值的目标追求,环境民主是公众共用物之环境法律价值的自主性追求。公众共用物环境法律价值更凸显其在环境法中有建构与保护的必要性。

  • 标签: 公众共用物 环境正义 环境公平 环境秩序与安全 环境民主
  • 简介:环境污染和贫富差距是人类面临的越来越严峻的问题。人们应该以宇宙问的“和谐”为出发点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领土构成了成就个人发展、社会物质和精神进步的自由空间,其某些部分应永久地满足集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历史上,财产的最早归属形式是公产。公产相对于私产应具有优先地位。水泥浇灌、私有化和金融投机严重危及了人类的生存。中国在发展的进程中应对新自由主义和消费主义保持警惕,并注意维持各种要素和利益问的平衡。

  • 标签: 共用物 环境 领土 公共财产 私有财产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本市的通信秩序,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保障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电信业务,是指根据特定用户的要求,通过光、电或其他电磁系统传递符号、信号、文字、图像或语音等信息的各类服务活动。

  • 标签: 电信业务 邮电管理局 经营者 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 通信设备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本市的通信秩序,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保障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电信业务,是指根据特定用户的要求,通过光、电或其他电磁系统传递符号、信号、文字、图像或者语言等信息的各类服务活动。

  • 标签: 电信业务 邮电管理局 经营者 许可证 经营管理 通信设备
  • 简介:<正>继2008年4月1日中国移动TD-SCDMA网络试商用放号之后,2009年"5·17"国际电信日,另两大运营商也开始3G放号,标志着3G时代我国运营商全面竞争格局的正式发动。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看做三种3G技术标准:TD-SCDMA、WCDMA与

  • 标签: 电信日 中国移动 技术标准 知识产权政策 试商 专利权人
  • 简介: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是在新时期司法体制和工作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产生的,其产生契合了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是确保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机制之一。检察机关应以刑事诉讼法实施为契机,构建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相关措施,确保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

  • 标签: 案件集中管理 刑事诉讼法 人权保障
  • 简介:<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条修改为:从事电影发行业务(包括营业性电影发行和非营业性电影发行)的单位,须经国家电影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电影局批准。县电影管理站、市农场局电影管理站受市营业性电影发行

  • 标签: 电影发行 市人民政府 管理办法 管理站 电影票 行政管理部门
  • 简介: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即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十五”计划期间“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要求实施,这不仅是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 标签: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法律保障 财政资金 拨付方式 财政管理
  • 简介:刑事诉讼中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司法机关的办案压力,将宝贵的司法资源配置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3月下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效率提升和经费支持等方面为简易程序全面实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还明确要求在2012年底全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要做到全部有检察官出庭。

  • 标签: 简易程序 集中审理 公诉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资源配置 刑事诉讼法
  • 简介:电力企业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必要保障。电力企业的体制改革具有时代发展的必然性,对于供电企业来说,运行体制的改革可以大大提高供电质量和效率,保证供电运行的正常稳定,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提供有力的保证,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供电所的管理水平就显得十分重要,基于此,本文对供电管理水平的提升措施进行了分析探讨。

  • 标签: 电力企业 供电所 提升措施
  • 简介:法院人员管理空间究竟呈何态势、受何影响、如何操控,在不同的"田野方法"可能种出不同的"果实"。为站在更为广阔的视野和运用比较科学的方法了解分析当下法院人员管理态势,本文试图从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以沿海G省F市近年审判数据与管理体系为主要样本,通过定量、证实分析,在深刻探究法院人员管理二维现状及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初步提出多维科学管控法院人才的现实路径,希望对当下的司法改革有所启发:首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模式;其次,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内部组织架构;再次,建立以职业化为方向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 标签: 法院人员分类管理 审判权运行 司法改革
  • 简介:简易程序符合行政程序法所追求的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目标,并在二者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以此为自身赢得合法性。行政简易程序是对一般程序的超越,是行政程序中的程序变体和例外。商务部反垄断局于2014年先后颁布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以及《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申报的指导意见(试行)》,分别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初步确立了我国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基石。商务部发布的上述法律文件以'简易案件'的提法代替'简易程序',反映出上述部门规章对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简易程序建立的谨慎价值取向。根据目前的规定,简化的程序主要是针对申报方的申报而言,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按简易程序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过程中工作量或许有所降低,但职责与普通程序并无大的不同。虽然对第三方异议权利边界进行适当的限制是必要且合理的,但过度限制后异议效力的过低而沦为虚文亦属或有之事。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简易程序 简易案件审查制度
  • 简介:<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中止提供电信服务:(一)使用的通信设备不具备邮电部或者市邮电管理局颁发的进网证明;(二)拖延支付或者拒付电信费用;(三)利用电信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标签: 电信业务 市人民政府 管理办法 经营者 危害国家安全 社会治安
  • 简介:2011年12月19日,柳州市检察院召开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罗绍华检察长对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决定在该市检察机关开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集中行动月”活动。集中行动月活动中,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五项活动。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大严打”活动,对于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涉黑涉恶、非法传销、“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活动,坚持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 标签: 社会管理工作 柳州市 创新 电视电话会议 检察机关 群众安全感
  • 简介: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经营者集中活动无疑给参与者和整个市场带来了许多机遇,但与此同时也给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保持带来了挑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因此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广泛借鉴了他国优秀的立法与实践成果,满足了反垄断法内在的价值追求,但在申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等方面仍有不完整、不完善和值得商榷之处.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企业并购 反垄断法 反垄断审查
  • 简介:在采取资产剥离救济措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中,如何确定剥离资产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完成的一项非常重要工作。剥离的资产是否合适直接从根基上影响着一项经营者集中的资产剥离最终成功与否的问题。根据各国的实践来看,剥离资产的遴选标准、剥离资产的组成与来源、剥离资产的范畴厘定、剥离资产的皇冠钻石条款、剥离资产的适度调整是相关方面的核心问题。

  • 标签: 经营者集中 结构性救济 资产剥离
  • 简介: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必须遵守的准则。我党之所以有力量,就是因为她是按照这一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执行的好,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其遭践踏,事业就受挫折。王明时的家长制、一言堂,使党和红军险遭灭顶之灾。“文革”期间,党内政治生活受到严重破坏,使国民经济达到崩溃边缘。

  • 标签: 按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 组织制度 学习研究 做人处世
  • 简介:为最大程度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了解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近日,江津区院向78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人员发送手机报11期。

  • 标签: 检察工作 手机报 江津区 人民监督员 整改 利用
  • 简介:徐继兰,女,汉族,1955年1月23日出生,山东省齐河县人,高中文化程度,原系甘肃永盛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海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2001年6月16日因涉嫌诈骗犯罪被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兰州市公安局依法对

  • 标签: 徐继兰 诈骗案 法定代表人 诈骗犯罪 集资诈骗罪 甘肃省兰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