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虚拟概念的'想象共同体',其成员具备相近的职业身份、职业技能、职业目标,更重要的是相似的职业精神和职业信仰。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意识形态上的体现,致力于构建可被遵循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依靠其对共同体内部强大的凝聚力来维系'共同'的关系。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良好社会地位的有效保证,也是构筑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相反的,法律职业伦理的缺失则会直接引起共同体的失信危机,法律权威可能受到质疑,稳定的社会秩序就此被打破。法律职业共同体所有成员在遵循崇尚正义、信仰法律、保持独立等共同职业伦理外,基于具体角色和分工的不同,其各自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在共识的基础上存在着差异。
简介: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确立了今后“不再使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模式和行政管理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性质,大力发展经过主管机关资格认定,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的自律性律师事务所”和“实行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律师体制”以后,律师机构将逐步成为真正独立的、完整的经济实体。在此条件下,确认律师机构利益共同体的存在,是实践中需要取得共识的新课题。律师机构利益共同体的建立与完善,对于律师机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完成构建律师机构利益共同体的基本条件是:第一,突破用“两个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性质和推行“四自”的律师体制,使律师对律师机构不仅是间
简介:<正>如果要回答哪一个机构是欧洲共同体的立法机构是困难的,因为共同体条约对此规定不太明确,而且共同体机构的实践比共同体条约的规定走得还要远.事实上,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在立法权方面虽有主次之分,但是,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参与了共同体的立法。根据共同体条约的规定,部长理事会是主要的立法机构之一,它负责协调成员国一般经济政策,并拥有管理共同体的决策权,它的立法程序是根据执行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作出最后决定:①执行委员会是对共同体事务负实际责任的主要机构,它拥有监督、执行管理、参与立法等多方面的职权,它的立法权主要是通过立法的动议权来实现的,此外,在政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