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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周碧初先生是中国现代油画的重要开拓者、奠基人之一,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美术教育家。1903年,周碧初出生于福建平和霞寨一个名叫深渡的小山村。那里风景秀美,林中繁盛,大自然的美景不仅陶冶了童年周碧初纯洁的心灵,也孕育了他对山川大地的热爱。周碧初从小聪敏过人,深得父母之疼爱。周父一生从农民到商人,因没有文化而受尽欺辱和苦楚,因此他对下一代的教育十分重视。

  • 标签: 精神融合 美术教育家 现代油画 开拓者 奠基人 大自然
  • 简介:<正>一、辩诉交易概观辩诉交易是一项始创于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一般认为,该制度出现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但实际上,美国早在1804年即有协商实务。开始时,辩诉交易处于不公开的"地下状态"。直至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在Bradyv.UnitedStates一案中正式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次年,在Santobellv.NewYork(1971)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批准了辩诉交易的做法,将它称之为"非常令人向往的"和"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974年修订的《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传讯和准备审判"第11条对有关"答

  • 标签: 刑事和解 辩诉交易 刑事诉讼规则 刑事司法制度 答辩交易 检察机关
  • 简介:媒体融合时代,新媒体异军突起,形成与传统媒体共存的舆论新格局,本文从媒体融合概念谈起,引用最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舆情应对案例,对在媒体融合的环境下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对负面舆情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对政府(企事业单位)如何做好舆情应对具有参考意义。

  • 标签: 媒体融合 舆情 应对策略
  • 简介:<正>欧洲的法律融合——也称法律的"欧洲化"(Europ(?)isierung)——即通过各个欧洲国家创设同一的、相近的国家法律,抑或以融合为基础创立超国家的统一的欧洲法律——这一运动过程今天正方兴未艾。我们可以根据四个维度来对此加以考察:即该运动的容量(Volumen)、强度(Dynamic)、更新率(Aktualitt)以及

  • 标签: 法学理论 民事诉讼法 超国家 集团诉讼 更新率 法学方法论
  • 简介:高职院校必须加强深化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校企合作的模式有很多,本文提出了组建专业实体的模式来深化校企合作,并从学校、教师、学生和企业多方面去探讨专业实体模式在校企合作深度融合起到的推动作用,同时为高职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提供了借鉴。

  • 标签: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专业实体 深度融合
  • 简介:在全球化的当下,贸易的发展,尤其是自由贸易的发展,有赖于法律,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发展。建立双边和多边的贸易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在欧洲共同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地区性的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已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亮点。NAFTA框架下的争端解决机制,有机地融合了司法和仲裁的特点和优点,代表着其中最为典型的制度设计,对这些新的国际贸易法域,特别是对于中国和东盟的关系,具有深刻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 标签: 争端解决机制 专家小组 国际贸易法 北美自由贸易区 国内法 国际法
  • 简介:国内许多学科的研究中,存在某种空泛化、概念化研究的倾向,往往不能立根于对具体规则、制度的解读,因而无法保证研究的针对性;与此相对应,在解读具体材料时又缺乏对原理的追问,因而往往不能透彻地领悟规则背后的缘由及其操作方法。笔者从事反垄断法研究20年来最重要的体会是:必须

  • 标签: 中技术 依托融合 原理依托
  • 简介:楼花是指正在开发建设尚未取得产权但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品房.在楼花按揭的实践中应设立三种法律关系使三方当事人相互制约.楼花按揭的标的是楼花.楼花之所以能被抵押是因为它是由购房人的部分所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工作及其工作成果所构成.楼花按揭的法律性质应被看作是能够即时物化的权利的抵押.对楼花按揭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国家、房地产开发商及购房人可从自身情况出发制定相关措施予以防范.

  • 标签: 法律关系 法律属性 楼花按揭 防范措施 抵押权人 担保信托
  • 简介:日本明治时期,为实现富国强兵的理想以及废除欧美诸国的治外法权,明治政府经由大规模地移植西方法律制度以实现日本法制的近代化。在此进程中,由于当时的日本尚不具备适合西方法律制度生存的土壤、经引入的法律与日本传统相背离、明治政府自上而下强势推进变法等缘由,日本固有法与西方外来法之间的冲突不断。为此,日本通过将固有法律因素纳入近代法律制度、在民众当中培育符合近代法制的法律意识等路径,较好地实现了固有法与外来法的融合。基于此,处于法制转型时期的中国,需要总结并借鉴日本昔日的经验,并对"中国法律制度向何处去"这一时代话题予以回应。

  • 标签: 明治维新 固有法 外来法 冲突 融合
  • 简介: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一方面要使非流通股股东取得流通权,另一方面也要让流通股股东获得合理补偿以求改革能够稳定推进。传统观点下的契约理论和行政征收理论均不能适切解释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私法融合背景下,美国学者新近提出的行政授予(regulatorygivings)学说,可与大陆法上的行政行为附款理论相互协力,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供正当性基础。应须指出,中国的改革方案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协商的方式进行估价和实现补偿,采用财产法则而非补偿法则保障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实属符合经济效率之举。然而,本方案仍有诸多值得改进之处。

  • 标签: 股权分置改革 流通权 行政授予 补偿协商 财产法则
  • 简介: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社会竞争更加激烈,人们的利益冲突愈发突兀,致使纠纷不断,诉讼越来越多,且日益复杂化,而恶意诉讼现象亦日趋严重。恶意诉讼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公害,扰乱了无辜人平静的生活,使其合法权益遭受不应有的侵害,破坏了社会秩序,浪费了国家审判资源。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恶意诉讼的受害人尚难以寻求法律的有效保护,以致恶意诉讼在社会中呈泛滥之趋势,使人们对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产生怀疑。本文通过对民事恶意诉讼内涵进行比较研究得出较为恰当的界定,进而理性分析了它的成因,最后提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标签: 恶意诉讼 问题探究 民事 法律制度 社会进步 经济发展
  • 简介:我国《继承法》承认遗嘱自由,同时为了限制遗嘱自由,防止损害享有'必要遗产份额'的法定继承人权益的情况发生,专门规定了必继份(必留份)制度,但该制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应当更新立法理念,根据变化了的国情适时修改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加大对遗嘱自由限制的力度,建立特留份制度,以解决遗嘱自由与保护继承人权利的冲突与矛盾。

  • 标签: 遗嘱自由 限制 必继份 特留份 扣减权
  • 简介: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凭借其能促进罪犯更好回归社会的矫正效果,已成为当今刑罚改革发展的趋势。其中,检察院的监督职能不可或缺。只有在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的前提下,才能使社区矫正整个体系得到良好地运行。

  • 标签: 社区矫正 检察机关 监督职能
  • 简介:物权法定原则是近代物权法的原则,只有在近代社会历史情境中,才能寻得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意义。物权法定原则也是现代财产法体系的普遍特征,英美法系的法院在对待创设新财产权的态度也是十分谨慎和保守的。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正当性根据是复合的构成。法国起源说侧重于物权法定原则所因应的特定政治需要,而德国法起源说则更加重视物债二元财产权体系维持的逻辑上的自洽性。政治需要是我国仍然必须坚持物权法定原则的一个重要理由。

  • 标签: 物权法定原则 起源 政治需要 体系维持
  • 简介:建基于进化主义之上的制度正义观与建构主义制度正义观有何不同,以及制度正义传统中两个路径如何相互作用来共同影响现代社会,一直以来都是政治哲学领域中的重要问题。哈耶克在其著作中对理性模式的探讨和分类,构成了两种正义观传统的知识论基础。本文以此为解析的理论假设,并借助对罗尔斯正义理论与两种制度正义传统的探究,对中国当下社会之正义前景作一下展望,希冀对中国现代社会的进步有所助益。

  • 标签: 正义观 制度正义 政治自由主义 建构主义 进化主义
  • 简介:喜欢阅读侦探小说的朋友们大概都知道福尔摩斯吧,可当我读罢《科学神探》一书,竟发现当今我国许多知名的或不知名的警探和法医们,真的要比那位英国绅士神奇和高明许多——他们不仅都有一颗执着追求法律公正的心,更拥有当代警探和法医们所必需具备的聪慧睿智的头脑及断情鉴物的高科技手段

  • 标签: 纪实文学集 《科学神探》 公安科普 推理工作 侦察工作
  • 简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关乎检察机关办案组织形式及检察权运行机制问题,是新一轮检察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大部制"弱化行政性纵向关系,在组织结构上实现检察管理的扁平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试点过程中,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由于同质特征被整合划分为同一大部门成为普遍模式,但是否实行捕诉合一、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如何归属则出现了几种不同操作方式。理论界与实务界认识上存在着一定分歧与争论,而分歧的背后则隐藏着对我国检察工作现实状态的不同判断以及对检察改革的不同主张和期待。

  • 标签: 司法改革 内设机构 大部制 捕诉合一 捕诉分立
  • 简介:在形式上,清代刑案审理严格依法进行,但"情理"因素在"刑案"审理中仍发挥着一定作用。"情"、"理"、"法"三者所代表的不同"情理价值"往往成为审判者作出最终裁决的重要依据。审判者在努力调和三者关系的同时,也往往习惯于先由情理出发对刑罚作出预期,再向律例寻求相关法条作为依据。

  • 标签: 刑案 情理价值 罪坐所由
  • 简介:从暴力的作用对象的角度区分抢夺罪与抢劫罪有诸多缺陷,这导致现行司法解释对飞车行抢定罪不准确、逻辑不严密。飞车行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背被害人意志,采取利用飞车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暴力手段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该行为具有侵害被害人生命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危险性,并且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要追求和利用这种危险达到非法取财的目的,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不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从社会实践的角度看,将飞车行抢定罪抢劫能够更好体现刑法的预防功能。为防止量刑歧重,对个案中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害的行为人,可依《刑法》第23条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标签: 飞车行抢 司法解释 抢劫 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