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时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点击付费、社交网络、网站、链接广告、电子邮件、弹出广告等新兴网络广告形式推广自己的法律服务已成常态。但我国现行立法存在相关法律规定零散不系统、禁止现场劝诱规则缺失、规范律师事务所网站与主页内容的广告准则缺失、传统广告的信息披露要求与律师点击付费广告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对此,可借鉴美国律师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成功经验,在我国建立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的律师网络广告法律规范体系,使用点击协议进行信息披露以克服字符限制之局限,禁止律师对潜在客户以实时电子通信的方式进行现场劝诱,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网站应当遵守的实体广告准则予以明确规定。
简介:为了缓解英国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肥胖问题.英国2006年11月拟再颁布禁令限制垃圾食品广告刊登在青少年杂志上,以减少青少年接触含高脂肪、高盐分和高糖分食品的广告宣传。据悉.此前英国通信管理局就已经宣布禁止在儿童电视节目和专门的儿童频道播出“垃圾食品”广告。而此次为了响应英国政府所倡导的健康饮食计划.英国广告标准管理局将限制生产快餐和零食等垃圾食品的公司在青少年杂志上刊登广告。这一计划的具体细节正在由英国广告标准管理局的官员进行完善,随后会呈交给英国文化、传媒和体育大臣泰萨·乔维尔。包括泰萨·乔维尔和英卫生大臣帕特里夏·休伊特在内的许多英国官员都认为,英国广告标准管理局的这一计划是对英通信管理局所颁布政策的重要补充.有利于进一步保护青少年的健康。
简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贸易的自由化,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广告业得以迅猛的发展。网络广告作为新兴的广告产业,如雨后春笋迅速成长并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广告形式,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其与互联网相关的高科技技术背景,我国现行法律规制制度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以致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若干问题。对此,笔者于深入分析网络广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整体性法律规制制度的设想,认为应该确立网络广告规制的原则,建立网络广告主体的资格准入制度,完善网络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同时加强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国际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