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的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会影响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利益,同时也受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影响。组织研究的学者把这些个人与团体视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如果将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应用到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中来,则应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视为两个大型组织,并把司法改革看作这些组织的重大行动目标。依据相关理论,中国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可以被区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前者又包含核心利益相关者与非核心利益相关者。法院和检察院系统中的司法人员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其根本利益受司法改革的直接影响,并通过日常的岗位职责直接影响司法改革的落实。对全国1748位检察人员的问卷调查表明了司法人员对于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本轮司法改革的基本立场。他们一方面表达了对部分改革任务的困惑与质疑,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因改革走向不明朗所产生的不安。而在表达机会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司法人员与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一样,会选择以沉默或者“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应对。这导致优秀司法人才与社会精英的进一步流失,进而对改革产生负面影响。这种不能有效动员利益相关者参与改革的境况,正是司法改革“组织约束”的核心要素之一。为了使本轮司法改革取得更好的效果,可以借鉴利益相关者参与组织决策的“阶梯理论”,为如何在当前的政治语境下有效扩大利益相关者合理参与司法改革决策,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
简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党和国家指导刑事司法的重要刑事政策。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必须对其相关理论问题有准确的认识。本文将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原理为切入点,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中涉及的相关理论问题作深入探讨,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研究不断深化。
简介:当代中国正在越来越把目光投入到国内民生问题,在相关的制度实践中,建设福利国家的方案作为一种理想图景充满着诱惑,来自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也具有珍贵的借鉴意义和价值。本文因此将考察在建设福利国家这一背景下,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曾经发生过的深刻变革与发展,目的在于通过对美国宪政、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发展历程的考察来回应和启示对中国相关经验与实践的思考。就上述主题,本文选取了财产权法律制度为考察和研究对象,通过对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古德伯格诉凯利一案和在此之前学者查尔斯·雷克的《新财产权》一文的深入分析,展示出福利国家的财产法律制度实践,以及"新财产权"理论等意识形态和学术话语从登台到谢幕的历史过程。本文尝试通过对这一系列的制度实践、学术话语加以梳理,作出初步的评价并给出自己的研究结论。
简介: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
简介:然而,随处可见的引文让我想到,倘若我能耐心挑选一些柏拉图的思想的话,其中必有使我获益匪浅的超然见解。(1)柏拉图的法律观极为宽泛,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产物,其等同于自然。法律是柏拉图经常关注的主题,他的很多对话都认真对待它的某些方面。柏拉图的法律理论是其哲学的基本部分,与其整个哲学体系相互映照。然而,就像古希腊法律一般,他的法律理论从不是我们已习惯的那种自罗马共和国后期所形成的法律制度那般系统化,尽管如此,它与柏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