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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个结果
  • 简介:不同时期的文学所呈现的成果形态不同,所表现出的地域文化特征亦不同.北京作为一个特定的文化区域,其文学的发展有着独特的线索和规律.边荒色彩成为前建都期北京文学的地域特征.

  • 标签: 北京文学 前建都期 地域特征 边荒色彩
  • 简介:2006年11月13日,WTO公布了欧共体特定海关事项案的上诉机构报告。本案是关于贸易法规的执行争议,相关法律条款为GATY1994第10条第3款和DSU第6条第2款。美国在本案中控诉的是欧共体对海关法律的执行不统一。上诉机构最终判定欧共体对带数字视频接口的液晶数字显示器的海关归类违反了GATY1994第10条第3款8项。本案上诉机构对“职权范围”和“系争措施”的分析具有典型意义。

  • 标签: 世界贸易组织 争端解决机构 欧共体 职权范围 系争措施
  • 简介:在证券化交易中,最精妙的部分是与证券化相伴生的特定目的机构,它已成为各种各样的证券化交易结构的支柱。特定目的机构作用的发挥和魅力的展示完全依赖于其独特的结构设计;而这种独特结构设计的主要目的是要隔离和防范破产风险,实现风险最小化。根据各国和地区的立法和实务,特定目的机构隔离破产风险的措施主要包括业务范围的限制,自愿破产和非自愿破产的限制,以及防止实质合并。

  • 标签: 资产证券化 特定目的机构 破产风险隔离
  • 简介: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该类案件涉案金额高,涉及人员广,已经成为危害国家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诱因。应该说,非法集资犯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来看,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发生、蔓延并非单纯的法律问题,还涉及到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必须摒弃法律万能的思想。

  • 标签: 非法集资 司法认定 犯罪 公众 特定 社会综合治理
  • 简介:特定性原则是在引渡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为各国所公认的引渡原则之一,从内容上看,它要求请求国既不得将被引渡人再引渡到第三国,也不得将引渡请求之外的犯罪作为所引渡之罪的加重情节。从理论基础上看,它顺应了尊重主权和保障人权的现实需要。为了使这一原则在具体适用中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即作到宽严相济,人们又设计了一系列例外条款。

  • 标签: 引渡 特定性原则 例外事由
  • 简介:在是否要求申请人特定财产保全标的物这一问题上,应考虑当事人主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利益平衡、申请人的财产查明能力、保全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等几个因素。在当事人主义原则的总体要求之下,申请人需要明确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标的物,这应该为一项基本原则和要求;而为了弥补当事人财产查明能力的不足,促进财产保全功能的发挥,申请人不需要明确采取保全措施的标的物应该为例外,针对例外需要设置较为详细的操作程序。

  • 标签: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标的物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特定化 网络查控机制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将“特定关系人”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纳入到受贿犯罪主体范畴。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特定关系人成为我们面临的新问题。

  • 标签: 受贿案件 关系人 特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 简介:毫无疑问,"两反"是一个比较陈旧的话题。而本文将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本身这一新的角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判断。实践中,针对倾销与补贴,各国除了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税、临时措施等WTO所"允许的回应倾销与补贴的措施"外,还通过国内法规定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衍生措施。而这些衍生措施很可能因符合"特定"与"针对"标准而构成WTO所禁止的"针对倾销或补贴的特定措施"。本文以专家组及上诉机构在相关案例中的判决为依托,对"针对"与"特定"标准的判断方法和法律依据进行逻辑梳理和总结,旨在进一步明晰WTO规则中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判断标准,排除各国国内法中衍生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合法性。文章第一部分结合"针对"与"特定"标准,重述了WTO所"允许的回应倾销和补贴的措施"的判断过程。第二部分,从概念、判断过程及适用方法入手对核心问题"针对"与"特定"标准进行全面解析。

  • 标签: 反倾销 反补贴 特定 针对 CDSOA
  • 简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应限于与放火、决水等行为的危险性大体相当的方法,具有杀伤力大、破坏力强,后果的难以预料性和不可控的特点,通常是一次行为的实施就会同时危及到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持刀等凶器在公共场所随意刺扎不特定人的行为的危险性与放火、决水等的危险性不可相提并论,因而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宜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连续犯,并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处理。

  • 标签: 危险方法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杀人罪 连续犯 罪责刑相适应
  • 简介:<正>2.1界定问题很多学生都认为地域管辖权(personaljurisdiction)是民诉中最难的内容。主要原因就是:在你们进入法学院之前对该概念一无所知。在1.1节中我们提到过,相对于法学院一年级的其他课程而言,民事诉讼对于你们而言已是非常陌生。然而,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权却又是该课程中最为神秘的内容。鉴于很多教授都从历史的角度研究该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理解地域管辖权基本含义的困难。现今,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理解地域管辖权是什么确实有点让人扫兴。但历史方法确实不赖。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正确理解地域管辖权的

  • 标签: 地域管辖权 对人管辖权 民事程序 侵权行为 布伦南 对人判决
  • 简介:系列犯罪的地域化,是指来自同一相对较小地域范围的犯罪主体,基于地缘、血缘、亲缘关系纠结成犯罪团伙,通过相互学习与模仿形成相同或相似作案手段,利用现代代步工具,选择相同或相似环境条件的地区连续跳跃式实施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犯罪地域化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道德规范作用的消褪,又有行为人的主观因素、政府的不作为等等;如何治理犯罪地域化?我们认为运用医生治病原理进行综合疗法,首先强化打击功能,移除社会"毒瘤";消除"借口",恢复社会正常"常态";积极发展经济,提高民众"防蚀"能力。

  • 标签: 犯罪地域化 外在表征 产生原因 防控措施
  • 简介:本文案例启示: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及参与程度如何,其行为均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由于共同受贿犯罪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共同原因,因此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挂名股东帮助受贿的行为就应当适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基本案情]2007年初,某石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找到主管工业、安全生产的某市副市长段某帮忙承包工程项目,段某多次与有关单位沟通,要求关照该公司并最终使该公司获得项目承包。

  • 标签: 特定关系人 共同受贿 共犯 挂名 他人 持股
  • 简介:规范、事实与证据是司法过程中的三个核心范畴,具有多义性,但又能够在司法过程中融贯一致,无论是探寻本质的定义方法,还是后现代主义的解构方法都不能合理地解释这一点,只有在融合这两者理论优势前提下,规范、事实与证据才能够得到合理而一致的理解。

  • 标签: 规范 事实 证据 定义 解构
  • 简介:现今法律制度对于c证律师执业地域范围是否应受限制尚不明确,由此引发的争议不断,这不仅损害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也影响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整体利益。究其根由,一方面是因为关于C证律师执业地域的上下级法律规定间相互冲突,另一方面是因为c证律师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现实考虑所致。对此,出于公正原则及立法目的的考量,可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0条进行适当缩小解释以消除法律冲突。同时,通过保障经济收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彰显社会价值等方式,鼓励持C证律师在农村地区执业。

  • 标签: C证律师 执业地域 限制
  • 简介:地域卡特尔即横向分配市场,是有着竞争关系的企业为分割产品的营销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而达成的不在指定市场进行竞争的协议。它不仅限制了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提高了其市场力量,推动着区域内垄断的形成,还损害了消费者福利,并导致市场失灵。本文通过对美国反垄断法经典地域卡特尔案件的评析和合资与合作研发中分割市场的分析,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应当将这一问题作为未来执法与司法的一个重点。

  • 标签: 地域卡特尔 反垄断法 竞争 合资 合作研发
  • 简介:刑事诉讼法的规范依赖干法解释技术而生效,因此对刑事诉讼法之中的诸多概念、术语作出合理的解释和阐释,方能构建刑事程序法治化的微观基础。站在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立场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其中所谓"犯罪地"一词,应当解释为包括"犯罪结果地"、"犯罪预备地",而不应包括"被害人所在地"、"销赃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在毒品犯罪、网络犯罪、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的中,对"犯罪地"一词,可允许作适当的扩张解释。

  • 标签: 管辖 犯罪地 犯罪结果地 犯罪预备地
  •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出台的一系列配套的司法解释,使我国的地域管辖制度从过去的笼统规定到目前的较为完善。根据地域管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中的认识和作法,对地域管辖涉及的犯罪地管辖、被告人居住地管辖、竞合管辖、牵连管辖等加以探讨分析,以期对司法实务部门发挥一定的参考作用。

  • 标签: 刑事案件 地域管辖 竞合管辖 牵连管辖
  • 简介:<正>在人们的印象中,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制度是一项十分杂乱的制度。地域管辖的杂乱并不是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复杂。《民事诉讼法》管辖一章有关地域管辖的条文总共只有14条,十分简单。然而正是这简单的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许多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权宜之计,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经常性地发布有关地域管辖的司法解释,这就造成了在起诉时,人们不得不通过大量查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意见、规定、解释、通知、批复、复函、答复才能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地域管辖简单的规定和众多的司法解释是地域管辖杂乱的直接原因。

  • 标签: 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管辖法院 诉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