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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依法规制长江河道非法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既需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运用司法手段打好"组合拳",也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一道,斩断非法砂上下游的利益链。只有协调各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增强治理非法砂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标签: 非法采砂 公共利益 路径
  • 简介:作为罪数理论的核心,罪的判断不只是计算犯罪的单复,更关乎刑法目的的实现。然而现有的罪标准由于种种缺陷均无法承载一罪、罪的区分功能。从罪数论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定位来看,其为连接犯罪论与刑罚论的桥梁,因此,犯罪个数的量定必须考虑相关犯罪要素的齐备和刑罚效果的适当,应在法益的基础上,综合行为、犯意等各种要素,并结合刑罚的充分必要性而为认定。

  • 标签: 罪数 判断标准 犯罪要素 刑罚适当性 综合认定
  • 简介:刑法中的“行为”,通常是指犯罪行为。从广义上说,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一样,同属违法行为范畴。依照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数起犯罪行为,审判机关应对其所犯数量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数罪并罚。而对于行为人实施数起不构成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简称“为”),

  • 标签: 刑法 “数为并罚” 犯罪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数罪并罚 社会危害性
  • 简介:我国诉讼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证据立法将要制定以可性规则为主体的证据法则。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问题凸现。本文在对电子证据的概念、法律地位界定清晰的前提下,提出了电子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认定的具体标准,以期有助于中国的电子证据立法。

  • 标签: 证据立法 电子证据 可采性规则
  • 简介:一、证的涵义之界定所谓证是指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尤其在庭审时,就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过程中,所涉及的与待证事实有关联的证据材料加以审查认定,以确认其证据能力上的可性、证据力的大小与强弱并决定是否采信以及如何采信的诉讼行为与职能活动.

  • 标签: 审判采 法官审判 采证
  • 简介:证据采纳规则所要解决的主要是证据的可性问题,它主要是规范在何种情况下取得的何种形式的证据才能进入案件的审判过程,具有证据能力,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英美法上主要的证规则有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性规则。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逐渐在证据领域占据一席之地,但是这种高科技证据在采纳上与传统证据规则产生了冲突,

  • 标签: 传闻证据规则 英美法 最佳证据规则 案件事实 证据能力 电子证据
  • 简介: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具有认定证据可性的自由裁量权,不必严格适用各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性规则。不过就一些具体的证据可性问题,国际上形成了一般实践。仲裁庭在认定证据的可性时,除了考虑相关性,还可能考虑效率、仲裁费用等因素。另外,仲裁庭认定证据可性的权力并非没有限制。我国相关仲裁实践存在一些问题,与国际一般实践相脱离,应予以纠正。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证据 采纳 可采性
  • 简介:<正>犯罪暗(黑)在犯罪学上所具有的特殊意义,越来越为我国学者所重视。由于现阶段我国犯罪统计系统尚不完备,需要做的工作很多,目前,国内的一般犯罪学论著中,主要着力阐述如何运用统计科学原理去指导、研究犯罪问题,而对犯罪暗及其调查方法,或无暇顾及,或只作些简单的介绍,与国外在这方面已产生的大量研究成果形成巨大反差。本文结合自己所学心得,试图对此进行较为综合系统的介绍和探讨,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同行的重视和深入研究。

  • 标签: 犯罪原因 犯罪统计 犯罪学研究 调查方法 违法犯罪行为 被害人
  • 简介:<正>一、引言从2000年陈兴良教授《社会危害性理论——一个反思性检讨》一文发表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理论的争论一直在不断升温和深入,这在给人带来丰富教益的同时,也使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一个亟待作出选择的"十字路

  • 标签: 塔甘采夫 刑法学家 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论体系 特拉伊宁 社会危害性
  • 简介:从受贿罪本身的构成、禁止重合评价原则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进行分析,受贿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包括犯罪行为;通过反思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受贿罪的法条关系,以及和类案的横向平衡角度,受贿罪中后续性的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犯罪时,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论处。

  • 标签: 受贿罪 滥用职权 数罪并罚 牵连犯 重合评价 重复评价
  • 简介:在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继续履行”一直作为合同法所推崇的违约行为救济方式.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法律情形下,诸如一物卖情形,损害赔偿比实际履行更为有效.对于损害赔偿这一救济方式的关注,引出经济学与法学交叉层面上的经典理论,效率违约.一物卖下的效率违约是指当买卖合同一方违反最初合同约定,他所获得的预期利益将高于自己守约或他方守约时所获得的最终利益,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可以以合适的损害赔偿予以弥补,此时违约是有效率的.针对一物卖下的效率违约,我国立法界及学术界讨论颇多,但从其在我国的现状、必要可行性、适用及相关建议来探讨效率违约在一物卖情形下如何更好地与合同法相融合,以求在个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追求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

  • 标签: 效率违约 一物数卖 损害赔偿 继续履行
  • 简介:笔者及同行办理大量刑辩案件过程中,在检察阶段,特别是法院阶段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发现实践中存在大量尚未被侦查机关发觉,显示在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之外的犯罪隐案,即犯罪暗。尤其在当前“严打”重点打击的涉及黑社会性质共同犯罪案件中较为突出。

  • 标签: 案件 犯罪事实 侦查机关 “严打” 黑社会性质 检察
  • 简介:《研究生法学》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自办的法学学术刊物。自二十多年前的创刊之日起,这本学生刊物就致力于建设一个纯粹的学术传播平台。这本刊物的性质是学生自办的,在很大的程度上保持了学术的纯粹性,在当今这个较为浮躁的学术圈里,试图维护学术共同体的纯洁性。应该说在这样一个时代,有一群年轻的学子,坚守着这一片学术的净土,实是难能可贵。我不知道这样的初衷到今天来说是否已然成功,但从我这个旁观者的角度而言,所有为这份刊物付出过心血的同学们的努力,我都看在眼里,并为之欣喜。

  • 标签: 法学交流 天人之际 学术刊物 特刊 中德 西方
  • 简介:近百年以来,美国专家证据可性规则实现了从弗洛伊标准到达伯特标准的革命性巨变,其发展进化历程令人瞩目。但作为规则的创制者,联邦最高法院至今未公开揭秘改革的真正动因或内在的政策考量。从根源上看,由此引发的诸多猜疑和批判均是围绕裁判权在陪审团和法官之间进行部分让渡或转移的合理性而产生的争议。相较于旧法,专家证据可性规则的进化客观上导致事实认定权向法官的适度回归,无论在法治价值视域还是在认知心理视域均具理性。但与此同时,新规则与司法实践的磨合难度也随之提升。跳出局限于法律文本的狭隘视角,探寻规则演进的本质、理性及实践契合度,更有利于我们客观冷静地看待他山之石与自身改革。

  • 标签: 专家证据可采性 事实认定权配置 规则进化理性 实践磨合
  • 简介:学界主流观点不区分后买受人主观态度,主张一物卖所涉合同均有效欠缺法理,且对恶意串通的认定存在认识偏差。只要后买受人明知先买受人的存在,则后买卖合同相对无效。先买受人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时,先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恶意的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先买受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除要求后买受人主观恶意外,还需以出卖人不履行合同难以承担违约责任为前提。根据《合同法》第151条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恶意的后买受人未取得所有权时,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先买受人要求后买受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时,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包含权利主体的预期利益在内。

  • 标签: 一物数卖 合同效力 恶意串通 权利救济
  • 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省长岛县海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雨田,经理。委托代理人:苏永红、佟德重,山东省长岛县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省蓬莱市登州镇西庄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李本贵,主任。委托代理人:张青,青岛市博爱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崔德珉,蓬莱市矿产开发公司经理。

  • 标签: 海运公司 登州浅滩 侵权损害 长岛县 赔偿纠纷 海岸侵蚀
  • 简介:由于未成年人实施转化型抢劫行为的罪形态在司法解释中出现歧义,导致刑法适用中出现偏颇,将未成年人实施转化型抢劫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法定的一罪来评价,缺乏正当性,既没有体现少年司法宽宥理念又破坏了罪刑法定原则内在的一致性。对相关司法解释的纠偏,其根本出路在于厘清一罪与罪理论,未成年人实施转化型抢劫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无论在事实层面上还是规范层面上都属于典型罪,进而证成未成年人可以为转化型抢劫罪的适格主体。

  • 标签: 未成年人 转化型抢劫 司法解释 典型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