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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27条第2款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标签: 抚养 探望权 父母子女关系 继子女 《婚姻法》 权利
  • 简介:大家有没有反过来想一想,刚才张老师提到所有的创新所有的知识产权是建立在前人的成果之上。

  • 标签: 社会参与 山寨 知识产权
  • 简介:今年秋天,我去省城出差,碰巧遇见高中时的老校长李一名。见到他,我欣喜万分;他,却满面愁容。

  • 标签: 金笔 出差 省城
  • 简介: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依公诉权的存在状态可分为三种情形,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绝对不起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不起诉和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存疑不起诉。实践中,对绝对不起诉基本无大的争议;对存疑不起诉主要涉及事实证据的把握认定标准,但无所谓适用范围的调整或扩大问题。而对于相对不起诉,存在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限制条件近乎苛刻、实现方式单一、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不起诉范围的扩大主要指相对不起诉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的进一步放宽。

  • 标签: 不起诉制度 相对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 存在状态 认定标准
  • 简介:监禁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但是监禁刑的弊端尤其是短期监禁刑的弊端在司法实践中也非常明显。非监禁刑是指在监狱外对罪犯适用的较为轻缓的刑罚方法、措施和刑罚制度的总称。非监禁刑是一种比较人道的刑罚方法,其在矫正罪犯方面具有其独特优势。中国应当从本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司法实践中增加传统非监禁刑之裁决数量,同时也应在刑事立法中增设新的非监禁刑种类,从而进一步实现非监禁刑的扩大适用。

  • 标签: 监禁刑 非监禁刑 扩大适用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分为羁押性强制措施.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留、逮捕,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其中羁押性强制措施以逮捕(指正式逮捕及逮捕后的羁押)为代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以取保候审为代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思想.尽管程序公正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面对打击犯罪的现实需要.我国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被作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加以使用。法律尽管规定了一些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但在实践中较少使用,或者作为变相羁押的措施加以使用(如监视居住).或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加以使用(羁押期限届满)。从现实原因看,侦查人员素质低下、侦查装备落后、技术含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成了获取口供的重要手段。在刑事诉讼中,审前羁押与口供中心主义呈现出相互支撑的态势。刑诉法修改后,尽管在法律规定上,对强制措施制度作了较大程度的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未能起到有效减少审前羁押的效果,“超期羁押”、“变相羁押”、“久押不决”仍然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现象。

  • 标签: 刑事强制措施 审前羁押 《刑事诉讼法》 侦查人员素质 司法实践 适用
  • 简介:当前,在司法实务中经常出现证人不愿作证,不敢作证或作证不真实的情况,除有证人本身主观原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刑法》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犯罪对象的条件限定过严。

  • 标签: 犯罪对象 证人 报复 司法实务 《刑法》 作证
  • 简介:2001年1月中旬,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在排查一起抢劫案件中,抓获一名贩枪犯罪嫌疑人靳某。经审讯,靳某供认他曾在1995年5月份,将一短把猎枪以4000多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在郑州市铁路局附近开皮衣店的生意人。但除了知道这个男人40多岁,身高1.70米左右外,靳某对这人的姓名、住址等具体情况一无所知。

  • 标签: 猎枪 刑侦 抓获 审讯 犯罪嫌疑人 公安局
  • 简介: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民行干警来到辖区内的一家乡镇化工企业,为350余名企业员工上了一堂精彩的公益诉讼法治课。为扩大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影响力,该院民行干警主动邀请环保职能部门,共同深入化工、养殖、再生资源回收等容易引发污染、破坏绿色生态的企业,开展公益诉讼巡回宣讲和座谈讨论,向企业老板、职工和广大群众宣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散发《检护民生,公益诉讼在行动》宣传手册,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企业、行政机关树立公益保护“一盘棋”思想,推动形成各有侧重、齐抓共管的公益诉讼工作大格局。该院在全市首家建立公益损害特约观察员制度,从农委、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聘任公益损害特约观察员,联合走访,进企业、下乡村,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梳理潜在污染源,并将相关线索全部纳入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了主动监督、精准监督。

  • 标签: 公益诉讼 影响力 淮阴区 淮安市 化工企业 风险防控体系
  • 简介:<正>少年犯一般是指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未成年人。由于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型,加上社会、家庭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少年犯罪的数量持续增长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具有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强制性,因此具有严厉性和剥夺性的刑事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消极的地位,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专门适用少年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只是在刑法中比照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刑罚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自由刑及财产刑。少年本身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但在处以刑罚过程中却

  • 标签: 成年人犯罪 免除处罚 财产刑 自由刑 刑罚方式 暂缓判决
  • 简介:在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近年来,针对假释制度存在的问题,刑事立法对假释的相关规定作了一定的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在法理上更加准确和科学地界定了假释的适用标准,有助于更好地适用假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12年3月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均对假释适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假释制度的不断完善,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假释制度的进一步适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假释制度功能。

  • 标签: 假释制度 适用问题 司法体制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刑事立法
  • 简介:一、前言去年在西北大西洋发生的加拿大与西班牙渔业纠纷,竟然发展到以武力相向的惨痛结局,唤起了全球对公海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的关注,也再引发了大家对于沿岸国在1982年海洋法公约架构下,致力于维护200海里专属经济区(ExclusiveEconomicZone,以下简称EEZ)之资源,而自行立法、执法,甚至将这些有主权涵养之法规效力扩及于与EEZ邻接之公海区域的关注。实则,在1982年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后,仍留下许多未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均与

  • 标签: 沿岸国 海洋法公约 生物资源 专属经济区 公海渔业 渔业资源
  • 简介: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如何界定,将深深影响诉讼标的特定之方式、法院阐明义务之形态、是否违反重复起诉禁止之要求、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合并、是否构成客观诉之变更与追加,并影响既判力客观范围之大小,其为民事诉讼法甚为重要之课题。本论文主要乃在探讨相关重要之诉讼标的理论学说,其次评析相关理论之优、缺点,并分别区分不同之具体案例类型,来比较与分析不同诉讼标的理论运用之状况。本论文主要在厘清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探讨有无从旧诉讼标的理论转化为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之必要性,并提示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过度扩大界定之危险性。本文之目的乃在使现今民事诉讼诉讼标的之概念更加明确化,勾勒出未来民事诉讼诉讼标的概念在发展上之方向,并凸显未来诉讼标的理论发展上过度扩大诉讼标的概念之危险性。

  • 标签: 诉讼标的 旧诉讼标的理论 两个构成要素理论(二分肢说) 生活事实 诉之声明 法观点阐明义务
  • 简介:<正>引言近些年来,进入法院审判程序的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法院和法官面对着巨大的诉讼压力,而独任制作为与合议制相对应的审判组织模式,其在适用方面产生的效率优势也逐渐被司法实践所加以利用——当然这其中也避免不了政治体制及特有的民族文化所带来的影响——由此,独任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扩大适用似乎已成为一个我们无法忽视的问题。一方面,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将独任制与简易程序捆绑适用,基层法院大多通过适

  • 标签: 独任制 司法行政化 审判组织 独任审判 陪审员制度 酌定不起诉
  • 简介:合理的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并非在于思维模式或认识方法的不同,而是在于解释结论的差异,即解释结论是否超过了合理限度.衡量合理限度的标准是:通过扩大解释所包含进去的事项是否具有被解释的概念的核心属性.

  • 标签: 合理扩大解释 类推解释 核心属性
  • 简介:苏区"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指我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各苏维埃革命根据地建立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最早建立的具有公安保卫职能的政权机关。同时,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曾经出现过肃反扩大化的问题。对于这一历史时期国家政治保卫局与肃反扩大化的关系问题上,学界始终有着不同意见。有学者认为当时存在的肃反委员会和国家政治保卫局是导致肃反扩大化的主要原因,但也有学者认为纠正肃反扩大化的倾向是国家政治保卫局建立的直接原因之一。本文从历史文件的分析入手,试图从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成因、制度设计及其在当时政权体制中的地位等方面,探究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国家政治保卫局与当时肃反扩大化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 标签: 苏区 国家政治保卫局 肃反扩大化
  • 简介:政法队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需要。党执政的基础是掌握政权。控制国家机器。因此政法队伍必须永远忠于党。政法队伍必须永远在党的领导下。政法队伍必须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

  • 标签: 中国共产党 政法队伍建设 三个代表 执政为民 政法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