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在总结商事审判工作得失的基础上,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组建了企业司法联络员协会,吸收经贸、民营、工商联合会等30多家企事业单位为会员,发展司法联络员60人。
简介:无论是汶川大地震,还是玉树大地震,都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对大地震等特大自然灾害情况下民事纠纷处理缺乏具体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应当重视公平原则的适用,以达到合法又合理解决民事纠纷的目的。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及汶川地震相关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及汶川地震相关案件应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的相关规定,对公平原则在地震后民事审判中的适用进行分析,
简介:<正>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很多,其中,财政法无疑是一个重要手段。但需注意的是,财政以及财政法的有效调节,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之上。鉴此,本文从财政公平原则出发,就如何协调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作些探讨。
简介:轰动全国的"太湖蓝藻事件"是2008年中国环境污染大事簿中无法令人释怀的一件。文章以该事件作为文章论述的引子,采法律经济学视角解读环境污染根源,着重分析建立在两大环境经济手段理论上的两大经典经济刺激制度的运行机制,即运用科斯定理的明晰产权制度和使用著名的"庇古税"理论的排污费制度。文章的创新在于摆脱了"枯燥"的理论讲解,以"太湖蓝藻事件"贯穿全文作为解读对象,运用理论解读太湖渔塘的产权问题、太湖渔民与化工企业的产权交易问题,以此对中国的环保管理政策与制度加以评述,并指出目前作为中国经济刺激制度的排污费制度的实质。
简介:本文疾呼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不得实行同一标准.应该根据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实际负担能力双重标准综合确定扣除标准,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并增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本文提出的重要观点之一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受价格因素影响.收入存在差距但是支出也存在正比差距.所以应该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一味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在全国适用.经济不发达地区自然很少有此类个人所得税可征,既不公平又影响财政收入。笔者建议东中西部实行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及个人负担特别情况申报制度。
平原法院司法联络员协会服务企业
公平原则在地震后民事审判中的适用
财政公平原则视野下的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探讨
环境管理中经济刺激制度的运行机制——兼对“太湖蓝藻事件”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一刀切”不符合我国国情——兼论税收公平原则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