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卫生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卫生部9月27日发布《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规定》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规定》提出了内部审计的职责与任务、内部审计机构权限和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 标签: 内部审计工作 卫生系统 卫生部 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 简介:卫生系统司法鉴定机构的结构与性质角度,论述卫生系统司法鉴定机构特点。卫生系统司法鉴定机构具有人员、设备、管理的双重性质,它通过医疗、鉴定、科研结合,促进司法鉴定与临床医疗共同提高;卫生系统司法鉴定机构也为培养中高级司法鉴定人提供了平台。特别指出卫生系统司法鉴定机构值得关注的问题。

  • 标签: 卫生系统 司法鉴定机构 特点 关注
  • 简介:明清市廛律例主要针对牙人牙行而设。商牙纠纷是明清商业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类型及解决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传统国家对于商业社会控制的重要特征。明清牙人对国家赋予的公法职能的行使和滥用是引发诸多商牙纠纷的重要原因。

  • 标签: 明清 商牙纠纷 社会控制 公法职能
  • 简介:经济法和行政法始终无法彻底分开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去学界一直将国家调节权视为一种行政权。事实上,国家调节(干预)经济的权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行政权的新型权力。早期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致力于"政企分开",实际上就是要将国家所有权与国家行政权分开。但是政府任意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权,将国家调节权从国家行政权中分离出来。而国家调节权又可以细分为市场规制权、国家投资经营权和宏观调控权,需要进行不同的配置。

  • 标签: 国家调节权 国家所有权 国家行政权
  • 简介:美国精神卫生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从漠视和侵犯人权到尊重和重视人权的发展过程。然而美国现有精神卫生制度领域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缺陷,特别体现在医疗服务可获得性缺乏这一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力求在医疗服务可获得性与强制住院之间达到平衡。

  • 标签: 美国 精神卫生制度 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简介:今年1月1日,是我国重要的人权法《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的日子。本刊特别推出《聚集国家赔偿》这一策划,旨在从理论到实践、从过去到未来、从集体到个人等不同的视角,与读者交流国家赔偿这一事关国家法治形象、权力机关运转和普通百姓命运的时代话题,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推动国家赔偿事业健康发展。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人权法 国家法 权力机关 法治 颁布
  • 简介:国家起源理论中的契约理论只是对某种国家形态及功能的事后正当化论说,无法成为一种对国家起源的解释性理论。在奥尔森的理论中,国家是由固定下来的匪帮转化来的,专制国家权力的产生是拥有暴力或私人权力的主体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运用私人权力的结果。国家权力的运作,无论是征收赋税还是提供公共物品,都取决于权力拥有者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逻辑。不同的共容利益导致了民主与专制政府的不同行为模式。相对于契约理论,奥尔森的理论是一种更富解释力且更为简约从而更具竞争优势的理论。

  • 标签: 国家起源 匪帮 契约理论 共容利益 税收
  • 简介:国家对自杀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目前自杀行为属于法的评价空白领域。对于自杀行为应该如何定性,能否将其权利化,这涉及到个人的自我决定权、国家保护生命的义务、基本权利价值体系乃至道德伦理之间的关系。从国家的立场出发,不应将自杀界定为一种权利或者自由,也不属于个人的自我决定权的范畴。自杀有其社会成因和社会危害,国家应有所作为,努力防止自杀,履行自己对于生命权的保护义务。

  • 标签: 自杀 法的评价空白领域 生命权 国家保护义务
  • 简介:人们经常会用“政府”来代替“国家”。当人们谈到国家有权如何、国家可以如何的时候,其实是想说政府具有某种权力。尽管国家与政府经常重叠在一起,但这却是需要加以区别的两个概念。国家是由领土、居民、政权组织和主权所构成的一个集合体,而政府只是国家的一部分,是国家的代表机构。广义的政府应包括一国的立法机关、

  • 标签: 国家 政权组织 立法机关 政府 代表 主权
  • 简介:"自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不过,"私法自治"这一概念在古希腊却并不为人所知。在希腊的国家和法哲学中,个人并非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整个共同体、整个城邦的利益而存在的。个人的使命即为集体服务。在罗马,家父的自治权力与自由奠定了罗马国家与法律制度的基础。中世纪时,神的意志被认为是尘世法律的基础,自治这个概念并不为人知晓,或者仅被做狭义的解读。私法自治在近代的复兴始于对人的尊严的认可。这种人文主义的思想被格劳修斯(Grotius)运用到了法学领域,并创立了现代自然法理论。康德则将意志的自治进一步发展,并将其作为自己整个哲学体系中结构性的原则。其后,萨维尼(Savigny)将私法自治视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自由和对自己行为负责的公民"成为1896年德国民法典的"标准像"。私法自治并不仅仅是一项私法中的基本原则,更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项基本原则。私法自治的理念要求国家法通过确立辅助原则对其作出呼应。国家是为公民的利益、而非公民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存在的。在对现代宪政国家的"合法化论证"中可以找到辅助原则的依据。国家辅助既是国家的任务,又为国家职能的发挥设立了界限。在基本权利的框架内,个人的行为优先于国家的行为,社会的自我规制优先于法律。私法自治这一理念在东亚的法律、社会结构及宪法中能否得以实现?在何种程度上得以实现?这些都是东亚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

  • 标签: 私法自治 人的尊严 基本权利 辅助原则 宪政国家
  • 简介:本文主要从总统的性质、地位、产生、任期和宣誓以及职权等方面,对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现行国家元首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它们之间的异同,并建议我国借鉴这些国家的有益经验,明确界定国家主席为国家元首,恢复国家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的规定,尽快建立国家主席就职宣誓效忠宪法制度,逐步实行国家主席的直接选举。

  • 标签: 前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元首 总统 国家主席 比较研究
  • 简介: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不限于委派,更应强调国有资本代表权的授予。任命主体也不限于国有单位,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可以对国有资本运作的公务权力授权。国有资本控制公司中具有双重身份人员的主体认定,实际上无法根据其利用职务便利的性质进行研判,而应从国有资本是否实际受到侵蚀或实际损害的结果角度予以审视。

  • 标签: 国有资本 实际控制 国家出资公司 国家工作人员 双重身份
  • 简介: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两个具体罪名,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组织、领导、参加分裂国家组织、入境发展分裂国家组织成员和包庇、纵容分裂国家组织等犯罪行为就因无法可依,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惩治。另外,将分裂国家犯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单位,也不能适应打击分裂国家犯罪活动的需要。此外,鉴于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社会危害性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比分裂国家罪要轻,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法定刑。

  • 标签: 刑法分则 危害国家安全罪 分裂国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