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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个结果
  • 简介:价值衡量是司法裁决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与此同时,针对价值判断也不无诸多疑问。无论如何,评价、判断涉及到的是法官过多的主观行为。由此,笔者从历史上重要的法学流派出发,提出了价值衡量存在的空间;并考量了价值衡量是否仅仅是法官任性作为,可否有其合理的可行性;以及简单介绍了在司法领域应用价值衡量的情形。

  • 标签: 价值衡量 司法裁决 主观恣意 客观衡量
  • 简介:司法的过程是一个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但又超越理性的感性实践过程,是法官运用自己的智慧对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价值进行评价、取舍的过程。利益衡量作为判案的思考方法,与传统的概念法学和形式主义法学的三段论式方法不同,它不是进行简单的法条对照,而必须对法条背后的利益进行评估、衡量

  • 标签: 司法 司法技巧 思维方法 利益衡量
  • 简介:利益衡量在现代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作为立法的利益衡量是立法者为平衡利益冲突在多元利益主体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对各种利益进行比较、评价、权衡、选择并进行利益整合的有机统一过程,利益衡量的最终结果是法律规范的产生。立法中的利益衡量包括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两个阶段。

  • 标签: 立法 利益衡量 利益表达 利益整合
  • 简介:从古典犯罪论体系到新古典体系,价值判断渗透,超法规违法阻却事由如雨后春笋。与构成要件不同,违法阻却事由发迹于理论,而后渗入立法之中。因此在违法性的判断上,应当采用“倒置三段论”的逻辑思维,先对实质违法性进行定界。在此问题上,多元论杂乱无序、南辕北辙;社会相当理论言人人殊、言之无物。介于法益衡量说的固有缺陷,应当建构个体利益—制度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层次利益衡量理论,在构成要件之后进行实质违法性的检视。违法阻却事由只是实质违法性判断后的类型化和具象化形式,遵从利益衡量规则的约束。

  • 标签: 实质违法性 违法阻却 利益衡量
  • 简介:作为一种主观性和个案差异性比较强的一种裁判方法,利益衡量在实际运作中常常具有不可操作性、不可重复性,乃至于不可言传的特征。因此,不可能提供一种一劳永逸的固定模式来指导司法实践操作。但是,基于国内外既有的研究及裁判经验,有意识地对利益衡量适用的场合、领域、步骤、标准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归纳、总结与反思,将有助于利益衡量这一主观性较强的司法方法的正确运用。

  • 标签: 利益衡量 司法应用 裁判方法
  • 简介:现代立法过程是一个利益衡量的过程,在利益衡量中立法者受社会利益结构、社会基本价值观念、既定法律秩序、公共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并非毫无节制的恣意.

  • 标签: 利益衡量 立法 利益选择
  • 简介:在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过程中,价值目标的选择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于非法证据的衡量角度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并不仅仅是保障人权、防止刑讯逼供、实现程序正义等。在是否采纳非法证据的过程中,法官必然要对涉及到的不同价值进行一定的衡量,从而决定该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及法律价值的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价值衡量 法律价值 保障人权 刑讯逼供 程序正义
  • 简介:利益衡量的司法运用扩展甚或改变了法官的裁判思维及其推理结构。后果主义裁判需要利益衡量方法的引入,利益衡量的运用是基于后果评价的司法过程开展实质衡量的必要选择。根据理论上利益衡量的两种知识,利益衡量方法的运用存在两种进路,其中内控于实在法的利益衡量应该成为法官后果评判的操作进路。后果主义裁判通过利益衡量对裁决后果实施评价,是以对不同类型利益的考量和权衡来实现的。就此而言,无论是从当事人利益出发的比较,还是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或法制度利益的维护,司法活动所致力于寻求和确认的利益在性质上都应该是决策性利益。

  • 标签: 利益衡量方法 司法运用 后果主义裁判 决策性利益
  • 简介:<正>《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在保护公民的权利、监督公权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民行使其行政诉讼权,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保障,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但应该看到,从《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开始,它对原告资格限定的严格、对受案范围规定的狭小就被学者所诟病,这显然不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这些年随着行政法学的发展,这个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的关注,关于行政诉讼可诉范围的研究,行政主体资格论定的文章层出不穷,学术讨论也愈发的热烈。笔者注意到这些文章中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大都提

  • 标签: 非法利益 受案范围 行政法学 原告资格 行政违法 监督行政
  • 简介:诉讼调解制度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的诉讼制度。它存在着判决无法比拟的优点,同时也存在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这些弱点源自于调解的性质,内生于调解的功能。法官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法官利益衡量的结果。实体法的约束经过利益衡量和调解的双重软化後,使法官的主观恣意暴露无遗,破坏了法律的安定性和妥当性。本文以利益衡量论为视角,探讨调解制度的利与弊,并提出完善调解制度的构想,旨在克服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的主观恣意,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 标签: 调解 诉讼调解 利益衡量 民法解释
  • 简介:继戈德伯格诉凯利案将正当程序保护扩展至社会福利领域之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又在马休斯诉埃尔德里奇案中对正当程序的具体衡量标准予以了明确。就程序正当性问题而言,本案的争点为,终止社会保障伤残津贴决定前,是否需要采取正式的听证程序。对此,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情境化”的衡量标准,即行政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条款的要求,需在考虑以下三个因素的基础上,个案化地作出判断:第一,可能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利益;第二,因为现有程序而使相关利益遭到错误剥夺的风险,以及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保障所可能具有的价值;第三,政府利益,包括所涉及到的行政职责、采用附加的或替代性程序所造成的财政及行政成本。经过上述两个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逐渐扩大了正当程序条款的适用范围,同时又确定了灵活的判断标准。

  • 标签: 正当程序条款 听证 衡量标准 伤残津贴
  • 简介:利益衡量是司法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在案件涉及多个利益冲突的场合。法院判决究竟如何作出或应当如何作出,适已不单纯是一个法学理论问题,还直接表现为法官的司法能力问题。作为一种应当具有普适意义的司法活动或司法方法,利益衡量应当在法理的背景下,从民事法律领域出发.判断其价值及构成,在审理案件时合理注意利益衡量,应当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一种直接要求。法官在对个案衔突进行利益衡量时,必须进行合理的价值判断,必须注意行为的节制性、妥当性、现实性和统一性。采取利益衡量的方法创造判例很有必要。利益衡量对法官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标签: 利益衡量 司法运用 构成要件 司法能力
  • 简介:2007年,杨某所住大学城房屋被拆迁,因此获得一套安置房的购买权。2007年11月6日,杨某与廖某签订一份安置房“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同意将其拥有的安置房“购房指标”转让给廖某,由廖某支付给杨某转让费50000元,购买合同及发票由廖某拥有。2007年11月11日,廖某以杨某的名义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拆迁产权对换安置房合同书,

  • 标签: 转让协议 购房 房地产开发公司 购买合同 安置 大学城
  • 简介:区域协同立法是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立法体制创新。这一创新过程的实质是代表各利益主体的立法机关之间的复杂博弈,既有基于观念分歧的立法理念的“博弈”,也有基于利益冲突的策略型重复博弈。针对可能出现的博弈困境,应建立学习与交流机制以提升各方对区域协同立法的认知水平,并充分照顾到各方正当利益,以提高各方的协作意愿;应以促进区域市场有效运作为导向规范各行政区的立法行为,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机制,逐步提升协同立法的水平。

  • 标签: 区域公共问题 协同立法 博弈困境 破解
  • 简介:本论文主要就民事财产诉讼若采用协同主义将可能产生之诸多问题加以检讨。修正之提出原则(修正之辩论主义)一直以来为德国立法上、实务上及多数通说之见解。然而,1978年德国法官Wassermann主张民事诉讼于财产诉讼关系应直接放弃辩论主义,改采协同主义。如此协同主义之提倡,是否于德国1976及2001年修法后被立法者所采用?德国现今立法上、实务上与多数学说上究系采用修正提出原则(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凡此有于本文加以厘清之必要。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于2000年修法后,于立法上是否已采用协同主义,抑或仍采用修正辩论主义之立场?于台湾较为多数之学者与现今实务上究系采用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此等问题均须于此文中加以澄清。当事人与法院关于事实与证据提出方面之权能、责任应如何明确划分,民事诉讼究应采取修正提出原则(修正辩论主义)抑或协同主义始为妥当,尤其究系修正辩论主义较为符合现今法治国民事诉讼程序之基本价值,较能贯彻第一审程序集中原则,抑或协同主义较为符合与较能贯彻,则成为现今民事诉讼极须厘清之课题,此亦为本文所关注之焦点。

  • 标签: 修正辩论主义 修正提出原则 协同主义 法治国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程序之集中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已经吸纳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于制度设计的视野审视,精神损害赔偿之规范安排应当坚持利益衡量的制度进路,在对受害人实施法律救济与保障行为人的行动自由之间,寻求和给定规范路径,在利益冲突的格局中实现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实现个案中的实质正义。同时,精神利益的保护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着眼点,对精神利益的界定与衡量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之一。于利益衡量的视域中,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在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安排上尚存需要完善的空间,需要从利益衡量的角度给予讨论。

  • 标签: 利益 利益衡量 精神损害赔偿 制度设计
  • 简介:信托受托人忠实义务中受益人利益地位存在单一主义与衡量主义之不同立场,受托人在利益冲突交易与获利上是绝对禁止还是一般限制例外允许是二者的本质区别。单一主义适应民事信托中之无偿管理本质,而衡量主义则适应商业信托运行的客观要求。为此,应在区分信托的民商事属性的基础上去解释适用《信托法》第25条,在民事信托中采用限缩立场,回归利益冲突交易禁止与获利禁止的立场;解释《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8条的含义,明确引入信托合同约定例外、披露加受益人同意例外之例外;同时,《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监管文件也应作相应修改。

  • 标签: 信托法 商业信托 民事信托 信托义务 受益人利益
  • 简介:一名60岁的女子,谎称认识房管局的领导、能帮忙以低价购买廉租房和铺面,让众多购房者深陷其中;她甚至用“发展下线”的方式,使部分受害者陷入了类似传销的骗局之中。

  • 标签: 廉租房 传销 房管局 购房者 受害者
  • 简介:宪法实施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其内容主要是宪法文本和宪法性法律在文义上的实现.宪法实施的机制包括“肯定性机制”与“否定性机制”,其指标体系涵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等公权力部门的具体履职行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行为是中国宪法实施的关键指标.从201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情况来看,中国宪法的实施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其实施机制依然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肯定性措施”.

  • 标签: 宪法实施 评估指标 实施机制 实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