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处理贪污腐败案件是我国的一个创举。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联合办案和证据转化有助于解决现行反腐败体制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但这两种措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存在明显缺陷。而在新刑事诉讼法突破传统的刑事证据合法性理论之后,我们可以考虑允许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直接使用纪检监察证据。这既是由违纪行为与腐败犯罪之间的竞合所决定的,又有助于提高刑事司法效率。文章介绍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及纪检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运用的必然性和实然性,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纪检监察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合理运用的理论根据和制度保障。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帮助,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简介:环境法研究存在高外部引证率和低研究水准之间的“落差”,需要对社会科学知识在环境法研究中的运用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促进环境法领域的知识增长。针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分析表明,基于法教义学的解释是非常不充分的,有对经验事实进行选择性的“裁剪”以符合价值预设(政府和企业“合谋”侵害公民环境权益)之嫌,不足以从根本上揭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实践逻辑,也无助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有效、理性应对。根据心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能够对当前中国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给出更具解释力的结论。环境法研究应当采取更为开放和多元化的研究路径,秉持“面向真实世界的环境法”的宗旨对具体问题展开分析,将法教义学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进行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