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16 个结果
  • 简介:公用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人民的日常生活有着紧密联系,它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建国以来,我国的公用企业经常利用其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权益、限制市场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公用企业的垄断问题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在分析公用企业特徵的基础上,分析了在公用企业领域引入竞争机制的原因,以及在市场经济前提下,公用企业在有限竞争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规制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进行相应的探讨。

  • 标签: 公用企业 特微 自然垄断 竞争机制 法律规制
  • 简介: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对公用企业实施临时接管,是确保公用事业服务持续不间断的重要行政干预措施。作为一种新型政府规制工具,行政接管的运用伴随着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改革而被引入。本文在行政接管行为的含义、性质、原则等理论界定的基础上,对我国公用事业领域临时接管制度的立法、实体条件和程序设计进行了分析。

  • 标签: 行政接管 公用事业 政府规制
  • 简介: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是一项人权意义上的权利。它要求公民有权获得合理、非歧视、可负担的公用事业服务,且负担能力有缺陷的公民能够获得最低程度的供应保障。作为一类经济社会权利,它具有政策性特征,在实现机制上受到国家可利用资源的限制。在公用事业后民营化改革时期,这一权利的提出,为国家公法义务的履行和政府规制体制的设计提供了正当性基础。

  • 标签: 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 给付行政 人权 政府规制
  • 简介:时下,公车改革正在全国如火如荼进行中。"车改"推进,公车大幅削减,但事情总得要做,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开自己车办"公家"事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私车公用"将成为一种趋势,由此带来一个巨大的风险,那就是"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损失由谁来承担?一起驾驶私家车为单位办事发生交通事故遭遇巨额索赔的案件引发了人们对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 标签: 交通事故 私车 公车改革 法律问题 私家车 损失
  • 简介:自2014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以来,各地通过货币化补贴、公车租用或加强管理等方式,不断深入推进公车改革。公车改革的切实发展,必将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车公用的蓬勃发展,而私车公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无疑也会增多。

  • 标签: 交通事故 法律适用 私车 机关公务用车 公车改革 制度改革
  • 简介:美国的公用企业管制制度历经两个多世纪的风雨,在其制度变革的不同阶段所颁布的管制立法及采取的各种管制措施,在管制制度方面的特色及其经验与教训对我国管制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对它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合理规范公用企业行为,防范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发生,完善我国公用企业管制制度体系提供一些可咨参考的经验与教训。

  • 标签: 公用企业 管制制度 比较研究
  • 简介:国有财产作为公共财产的基本类型,最重要的特点就在于其公共性,而其公共性的实现必须有法律上的机制的保障。公众用国有财产的公用性实现机制,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自由使用、许可使用和特许使用。自由使用意味着任何不特定的公众都可以自由、免费地使用某些公共国有财产,许可使用本质上也属于自由使用,但为协调公众使用冲突和防止对公共使用造成损害,设定了某些使用条件。而特许使用是一类极为特殊的利用方式,它授予使用人以排他性的使用权,而自由使用和许可使用并非都可以构成个人能够在法律上主张的主观权利,但是在遭受来自平等主体间的侵害时可以享有权利的救济。

  • 标签: 公众用国有财产 自由使用 许可使用 特许使用 反射利益
  • 简介:近年来公用企业垄断案件时有发生,引发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监督主体的混乱化,使得其垄断行为一直无法得到有效防控。如何合理确定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监督主体,成为学者们探讨的热门话题之一。由于公用企业身份及其产品的特殊性,单纯靠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规制显然不能全面、有效规制其垄断行为,必须通过反垄断执法主体、行业管制主体和社会监督主体的共同配合,才能实现对公用企业垄断的有效规制。

  • 标签: 公用企业 垄断行为 监督主体
  • 简介:<正>在各国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中,公用企业的垄断都是一个需要特殊对待和处理的问题。而在当前中国内地,它更具有"中国特色",并且是国家整个反垄断法能否切实实施的重点。公用企业垄断法律规制的特殊性,主要在于企业的特殊性及其自然垄断性两个方面。在企业特殊性方面,各国的主要考量是它除了具有一般企业的营利性之外,还有公益性或产品(服务)的公共性,它关系到广大民众生活之所需,因此在反垄断法上往往作出适用除外之类的规定。

  • 标签: 公用企业 滥用行为 反垄断法律 中国反垄断法 政治体制改革 国家垄断
  • 简介:公用事业的本质属性是公共性,与民营化由"公"转向"私"自始存在理论矛盾。民营化旨在以公用事业市场分配取代政府分配,因市场的自由交换只能是"恶"向"恶"的转换。而建立在顾客范式之上的实然法律控制,抹杀了公用事业"公"的属性,顾客不完全的消费与公共参与选择权无力控制"恶"。所以,重释民营化的双重含义,应然的法律控制必建构于公民资格范式之上,公用事业消费者是公民,依据公民资格权利实现公用事业的共享与共用、凭借参与权分享政府权力,在多中心治理结构下决策控制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其中,合理目标拟订是关键,二元控制主体设计是核心,民营化路径与方法、民营化后市场进出、价格、质量、运营安全与持续性、竞争秩序等是控制的基本内容。

  • 标签: 法律控制 民营化 公用事业 公民资格范式
  • 简介:<正>土地是一国之本,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是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有效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是实现我国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批示要求,安徽大学法学院组成专题调研组,于2013年11月27-29日先后赶赴马鞍山市当涂县黄镇和塘南镇、含山县仙踪镇以及和县等地,召开了乡镇村干部座谈会和农民座谈会,走

  • 标签: 土地整治 黄池镇 农村土地问题 土地制度问题 塘南镇 农村综合改革
  • 简介:对财产权的限制是现行各国的通例,但是,对财产权的限制应当维持在一个较为合理的限度内。对于因公共利益而对财产权的过度限制,可能使财产权“掏空”并丧失价值。在此情况下,世界各国一般均将其作为公用征收对待,对财产权人予以合理补偿。但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实践中则造成了对人民财产利益保护的不足,因此,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 标签: 财产权 合理限制 过度限制 公用征收制度 中国
  • 简介:2004年5月1日,国务院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05年9月。建设部又颁布《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为贯彻实施建设部《管理办法》及《监管意见》,天津市于2005年9月1日正式颁布《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至此,标志着天津乃至国家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已初步健全。

  • 标签: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日常生活 经营管理制度 建设部 天津市 国务院
  • 简介: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过程中,当公共利益遭受或面临重大损害时,监管者有权采取临时接管措施来保障公用事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然而,实践中的临时接管操作存在着程序倒置、程序缺失、程序失调等重大的程序瑕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程序法制的缺失,加剧了政府临时接管行为的合法性危机。危机消解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临时接管程序的立法规定,通过对申请、听证、决定、启动、执行、终止六大程序的系统建构来约束政府的临时接管行为,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 临时接管 程序
  • 简介:<正>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局能否以自己名义对公用企业及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省级或者设区的

  • 标签: 工商行政管理局 限制竞争行为 公用企业 行政处罚权 经营者 独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