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0年4月22日是第41个世界地球日,今年我国地球日的主题是:"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近年来,资源的枯竭及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环境保护行列之中。今年3月27日在全球多个国家开展的熄灯一小时活动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倡导绿色生态已成为一种理念深入人心。现如今,人们更乐于购买节能、环保产品,不仅是因为这些产品可以节约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而且有时候还会对促进身体健康产生积极作用。可以说,选择低碳生活已悄然成为一种时尚。然而,在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上,并非都是一派繁荣景象,时常也会遇到纠纷与困惑。
简介:基于对"低碳"、"气候变化"、"温室气体"、"碳排放"等概念的理解及其立法梳理,发现我国低碳领域的现行立法存在如下一些缺失:与国际法及国际发展趋势不相适应、滞后于低碳发展现实、法律与政策出现断层、形式上表现为几部零碎的规章,内容上也没有直接针对"低碳"的规定。基于以上认知,笔者主张我国立法需要有创新性的举措以应对低碳发展的现实与未来:一是总体上及时作出立法回应,实现法律与政策的共同应对;二是改进能源立法,在能源法中注入低碳发展的内涵、体制与机制,加强与环境立法的协调;三是在立法手段上采取协同立法与"包裹立法",以消除不同的低碳法之间的冲突,实现低碳法律体系的统一。
简介:目前碳金融发展存在三大风险阻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不明确及发达国家单边主义的政策风险,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及CDM项目不可预期的变动;创新碳金融项目本身运行过程中存在项目风险;市场不成熟而出现市场交易平台、交易对象、交易对价等市场要素风险突出。面对碳金融发展道路上的“三大坑”,应有的解决思路是回归到法律层面寻找出路,建立碳金融风险的法律监控防线。首先,面对政策风险,可以政策扶持直接应对变化,并重塑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制度;其次,面对项目风险,可以从认证层面、融资层面、检测层面建立多元化项目保证机制;最后,应对市场风险,要从政府与行业共同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及碳金融信用评级法来构建市场风险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