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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互联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和金融结构有巨大的促进和变革作用。一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着经济整体发展,而民众投资渠道极其有限也长期受到诟病,整体来看金融管制非常严格,金融行业并未实现完全的市场定价机制。而互联金融的出现,让广大小微企业和需要资金的个人,能通过市场机制以较短时间、较低成本取得融资,这给互联金融的破茧而出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当然也与我国并未彻底完成利率市场化、完成金融市场改革有关,从现实意义上说,互联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为我国金融发展打开了另一扇窗,也被誉为一种具有变革性意义的金融创新。

  • 标签: 市场定价机制 变革作用 投资渠道 变革性 破茧而出 征信
  • 简介:日前,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因违规销售基金,遭浙江证监局责令限期改正,作为官方开具的第一张互联金融罚单,引发热议。首张罚单缘何而来2013年12月9日,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站等渠道推出一项私为“数米胜百八”的基金销售活动,称消费者在12月9日至31日的活动期间内。

  • 标签: 互联网 罚单 金融 基金销售 公司网站 销售活动
  • 简介:互联金融的深度融合给监管机构以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传统"许可准入式"监管强调较高的准入门槛,不利于互联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缺乏互动性与沟通性;同样地,传统"信息披露式"监管通过强制被监管者披露信息进而解决信息偏在问题,但成本高,极易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持续创新中的互联金融施以监管,可引入激励相容的理念,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正负向激励机制以及签订合规协议,激发互联金融从业机构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使其在自愿选择有利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时,悄然促进金融监管所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激励相容 金融监管 正向激励 负向激励
  • 简介:互联金融在我国发展十分迅速,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金融模式已不相适应,从而出现互联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金融的法律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着力于完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之不足,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互联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法律冲突 法律监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
  • 简介:互联金融不是一个新名词,但却是一个引领时代的新概念。随着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云金融金融创新业务蓬勃发展,互联金融热潮席卷全国。应当看到,互联金融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其在推进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诸多互联金融犯罪的滋生和蔓延,而且互联金融领域的犯罪较之传统犯罪行为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 标签: 金融犯罪 互联网 犯罪学 金融创新业务 综述 沙龙
  • 简介:互联金融犯罪由于兼具犯罪主体的智能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以及犯罪后果的严重性等特质而成为当下刑事司法裁判的痛点。囿于刑法的稳定性,单纯依靠法律规范的完善与细致显然不能满足紧迫而复杂的互联金融犯罪现状。在刑法膨胀化被饱为诟病的当下,从事实的角度去解决互联金融犯罪的裁判建构,能够为理论界与司法实践提供另一个视角,对理性打击互联金融犯罪行为有所裨益。

  • 标签: 互联网 金融犯罪 规范 事实
  • 简介:通常意义上讲,互联金融就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模式。余额宝虽然掀开了中国互联金融的帷幕,但互联金融这个词汇早已有之,国内诸多互联金融模式在英美等国家已经经过了数年实践。比之于传统金融互联金融更加强调互联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等精神,更加能体现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强调用户体验。

  • 标签: 金融服务模式 互联网技术 法律应对 典型风险 信息科学技术 移动通信技术
  • 简介:洗钱,作为一种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并使之表面合法化的活动,其存在的历史不足百年,但其发展的势头异常迅猛。随着传统洗钱的方法和手段层出不穷,洗钱活动几乎无处无在。在互联金融蓬勃发展的今天,当反洗钱措施的不断加强,传统的洗钱犯罪方法的弊端日益明显时,犯罪分子依托互联平台,利用互联金融进行洗钱却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了应对洗钱活动的发展演变,反洗钱措施也在不断更新变化。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洗钱的40项建议于1996年、2003年、2012年被修正,并对包括互联金融行业在内的"资金或价值转移服务行业"提出了反洗钱监管的整体要求。西方各国也纷纷关注互联金融这一新兴领域并予以监督管理。我国应当按照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要求,借鉴其他国家的互联金融反洗钱的经验,结合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特点,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开展客户风险分类管理,规范建立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合理构建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系统,提高反洗钱监控水平。

  • 标签: 洗钱 互联网金融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反洗钱义务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互联金融消费者应属于消费者的范畴,参考国外立法例以及结合我国互联金融消费的实际,互联金融消费公益诉讼提起主体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的机关'应包括检察机关以及'一行三会'下设的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以及中国互联金融协会等专门的行业协会可作为互联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互联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应享有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剥夺不当得利请求权等权利。互联金融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应通过适度降低证明责任标准、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依职权调取等方式合理向金融消费者倾斜,同时细化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条件中初步证据的范围。应适当扩张公益诉讼判决既判力的范围,在损害赔偿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向金融消费者个体转化的过程中,可借鉴'二阶段的诉讼模型'。

  • 标签: 互联网法院 金融消费 公益诉讼 制度适用
  • 简介:近年来,随着互联的普及和发展,将互联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结合起来的互联金融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各类互联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涌现,在提高社会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也累积了诸多风险和安全隐患。如频见报端的P2P平台倒闭跑路、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资金被盗刷、互联个人理财资金被骗等事件均为我国互联金融安全敲响了警钟。鉴于互联金融的特有风险及我国目前互联金融法律监管的不足,我国应当从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明确监管主体的分工与协作、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等方面去完善互联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风险 法律监管
  • 简介:互联与公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与部门,互联属于信息产业类,在我国隶属于信息产业部,而公证属于法律的范畴,在我国隶属于司法部,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互联与公证有联姻的趋势,因为互联的发展离不开公证,而公证也急需在互联发展空间。

  • 标签: 互联网 公证 中国 电子商务 公证机关
  • 简介:互联金融"如今已是人们熟知的新名词。它给人们带来了投资的新的方式、内容和用户体验。但在互联金融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风险也不容忽视,诸如微信支付存隐患、P2P网贷平台倒闭潮、余额宝等"宝宝"类基金产品亟待监管等一系列问题。解决互联金融领域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在于互联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以消费者消费过程为角度,进行"事前控制—事中规范—事后弥补"的过程分析,对互联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出法律制度上的回应,是解决当前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路径之一。

  • 标签: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 风险 成因 法律制度
  • 简介:随着互联的普及、民间借贷的日益繁盛,互联金融随之出现并发展迅猛,但是传统的金融法律法规与现代互联金融模式却不相适应,出现互联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缺位以及互联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救济渠道不畅等问题。加强互联金融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势在必行,然而做好互联金融及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不仅应立足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不足的基础上,还应借鉴欧美国家立法监管的实践经验,才能有效完善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互联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权益 法律冲突 风险防范
  • 简介:互联金融股权众筹的天然网络属性及定位决定了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很容易触碰擅自发行股票罪等犯罪的“高压线”。相关制约性制度的阙如,也使得股权众筹行为容易异化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互联金融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积极意义众多、创新价值巨大,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过度介入势必会阻滞甚至扼杀该种金融创新方式。我们一方面应健全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对股权众筹的融资主体资格、投资主体条件、平台义务等作出细致的规定,从而将其纳入规范化治理的轨道;另一方面应当审慎适用擅自发行股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构建一个能够适当限制将股权众筹行为轻易入罪的“缓冲带”。当然,对于借股权众筹之名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犯罪之实,以及在开展股权众筹活动的过程中又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坚决予以打击。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股权众筹 擅自发行股票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规制
  • 简介:互联的法律控制问题十分复杂,现行的立法呈现出明显的滞后与局限,因此,有必要对网络立法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互联对传统法制带来的冲击,然后针对互联的特性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 标签: 互联网 电脑犯罪 网络立法
  • 简介:互联金融由于具有快捷、精确等优势而发展迅速,但也孕育着许多风险,如机构具体行为方面的风险、投资者方面的风险、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法律适用方面的风险等.为化解上述风险,应集中精力深入研究国际及国外互联金融的有关法律规定,完善我国国内互联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及我国互联金融领域的国际私法规则,并积极参与互联金融监管的国际立法活动,同时要加强国际互联金融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 标签: 国际法应对 互联网金融 建议
  • 简介:互联金融在中国土壤里发芽,并在短时间内获得惊人发展,但它面对着巨大的非法集资触刑风险。本文以一种实证的视角,系统梳理了互联金融三种典型业态实践中所面临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而深度分析现行非法集资刑法规制存在的金融垄断的刑法立场与互联金融创新相悖、过大的罪名口径抑制了有益的金融创新和过重的刑法量刑不足以满足投资者保护的公共利益等三重困境。针对互联金融非法集资规制出现的种种尴尬,本文提出以博弈论为视角转变刑法规制思维、建立“行政法缓冲带”、调整罪名口径、基于信息不对称进行责任分配和以投资者保障为导向进行量刑选择等多条刑法改进路径。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非法集资 刑法规制 金融创新
  • 简介: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北京互联法院、广州互联法院的方案》,决定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法院,北京互联法院进入挂牌倒计时。为何在北京设立互联法院?互联法院如何回应互联时代社会司法需求?北京互联法院如何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本期特别策划聚焦北京互联法院建设,本刊编辑部就北京互联法院筹建工作专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凤德。

  • 标签: 互联网时代 法院建设 北京市 法治化 纪实 轨道
  • 简介:犯罪现象是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互动的结果.互联金融诈骗犯罪现象亦是如此.以北大法宝网站中的108件互联金融诈骗犯罪现象为研究样本,将被害人的被害性操作化为贪利性和制度缺陷两个变量,将被害损失操作化为消极发现率和损失金额两个变量进行实证研究,可以发现互联金融诈骗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与被害损失之间具有显著关系.可以说被害性的有无和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被害损失的有无和严重程度.互联金融诈骗犯罪被害人被害性的影响,一方面是互联放大了贪利性,另一方面在互联环境下会产生新的制度缺陷.情境预防通过确认、管理、涉及、调整等方式,持久有机地改变情境,影响行为人的理性选择,减少犯罪机会情境因素和促成情境因素,从而达到减少犯罪现象的目的.而被害情境预防就是通过改变被害情境即控制和减少自身被害性,来预防被害,以有效控制和减少互联金融诈骗犯罪现象的发生.

  • 标签: 互联网金融诈骗 互动 被害性 情境预防
  • 简介:<正>作为一个美国人,能到中国来跟大家见面,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美国是一个有两百年历史的国度,而中国却有几千年的历史。我来自华盛顿特区,那里的商业区有很多的纪念物,最早的是华盛顿的,也只有二百年;林肯的,一百五十年;一战的,七十年;二战的,五十年。

  • 标签: 服务提供者 一百五 华盛顿特区 邮件发送 雅虎 联邦通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