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获得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L)检查机构和实验寨认可证书后的第一次CNAL现场监督评审萁涉及专业包括法医临床学、法医病理学、文件检验、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化学和法医物证共6个专业。这次监督评审是依据CNAL认查对“已以可机构应在认可批准后的12个月内,接受CNAL安排的定期监督评审”的规定进行的,监督评审的目的就是对已获得认可的机构,实验室是否持续符合CNAL认可准则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证。评审组在两天时间内对文件控制、合同评审、分包、采购、客户服务、投诉、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人员管理、设施与环境条件、鉴定方法的确认、设备管理、测量溯源性、抽样、鉴定样本,资料的处置、质量监督和控制、结果报告等12个管理要素和9个技术要素近12个月的运行记录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评审,专定组认为:自获得CNAL认可以来,该所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有效运行,
简介:普遍定期审议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首个任满6年的人权理事会成员。一方面,中国积极参与对各国人权状况的审议,发挥建设性作用,恰当运用赞扬、关切、声援与呼吁、询问、澄清、关切和建议等手段,积极开展人权交流、合作、对话与斗争;另一方面,中国也以认真、开放和坦诚地态度接受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状况的审议。在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这一人权外交的重要舞台上,中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我国应在坚持人权外交的基本立场,总结自身实践经验,借鉴他国的有益经验,不断增强我国参加国际人权合作、对话的斗争的能力。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43条对还船日期的规定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尚未规定的地方。借鉴英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定期租船合同宽限期,并依据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长短裁定宽限期。明确承租人给出合法最后航次指示的义务以及在租期结束时的还船义务。提前还船时,应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对承租人拒绝履行的原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影响,计算原定期租船合同租金与出租人对于剩余租期合理减损行为所避免的损失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超期还船时,应依据原定期租船合同与市场租金,即市场上与原定期租船合同相类似的定期租船合同租金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除此以外的出租人的损失不应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