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安远县切实认真贯彻执行。1999年,县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办8件,受理6件,审结率100%;2000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受理7件,审结率100%;2001年元月至7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受理11件,已办理7件,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加,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也逐步地走向规范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依法行政的进程。具体做法是:一、重领导,建立健全机构《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后,我县及时下发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对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