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共治理结构决定了多元主体管理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分配公共利益的方式,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共治理的基本主题。公共治理的基本结构是公民、政治领导、公共管理人员三者合作共治的多中心结构,体现了共和主义“公、共、和”的基本原理。其中,公民是治理者,政治领导是协调者,公共管理人员是帮助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治理结构的有效建构,关键在于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结构;居于“元治理”地位的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担当起扶助者、服务者、引导者、执行者四大角色。
简介: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对现行刑法作了许多修正。其中,两条重要的修正就是对商业贿赂犯罪的修改,主要内容是对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和对象作了扩大的修改。这样的修正是治理商业贿赂犯罪、弥补刑事法网不足和认真履行国际公约的必然要求。两个新修正的罪刑条款涉及的罪名应重新调整为“商业受贿罪”和“商业行贿罪”;司法适用认定中应注意两个新罪均属特殊犯罪主体;两个新罪的犯罪成立之数额较大都应以2万元以上作为定罪起刑标准。但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立法修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废除两个新罪的主观罪状中有关“谋利”的规定;二是增加单位商业贿赂犯罪的内容:三是扩展商业贿赂犯罪对象的范围;四是添补商业贿赂犯罪基本犯的罚金刑的规定。
简介:自从MarkH.Moore提出公共价值这一概念以来,它便备受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关注,甚至被学者视为一种后竞争范式的出现。公共价值的结构是由公共价值分类基础上,形成的公共价值类型及其关系构成的。当前对于公共价值结构的研究多聚焦于价值分类及其标准,缺乏对价值类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关系形成的公共价值结构与公共价值冲突、公共价值供需均衡和政府合法性之间的联系给予关注。本文尝试对公共价值的类型、关系与结构展开研究,以期丰富当前对于公共价值的讨论。具体而言,本文基于价值建构过程,将公共价值区分为基本公共价值与核心公共价值,并就两者间存在的三种关系:相交、重合和分离的特征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公共价值结构展开分析。研究发现,基本公共价值和核心公共价值的不同关系所形成的不同公共价值结构会对公共价值冲突、公共价值供需均衡以及政府合法性产生不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