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计划与合同是合同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课题。可是,我们的计划与合同还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套理论体系。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强大地冲击着原有观念,计划与合同的理论与现实中的改革实践正发生着猛烈的撞击。为此,本文以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拟在为计划、合同正名的同时,求得计划与合同关系问题上更科学的论证。一、社会化生产的特点决定了计划是调整社会主义宏观经济不可缺少的手段过去,理论界一直视计划为姓“社”与姓“资”的重要区别点之一。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
简介: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虽然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诚信和道德的培养却需要较长的时间。目前,因为诚信的缺失,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层出不穷,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在依法解决合同纠纷和合同诈骗的过程中,我国当前的法律所存在的最大的难点是对二者的区分问题。本文拟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对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错位定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希望有助于最终解决我国当前广泛存在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问题,从而有助于提升经济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并有助于消除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提升社会的和谐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