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当代中国国家安全体系中,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与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国家政权、国家制度的同构性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的一体性决定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之根本地位.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维护政权安全作为政治安全的核心问题和首要问题,而政权安全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执政安全的标准就是确保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绝对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仅是历史的选择,更来源于为人民谋幸福而集聚起的民心民意,执政安全决定于人民安全,即保障全体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不被侵蚀和破坏.因此,从根本上讲,当代中国政治安全的终极问题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政治权利的安全.它不仅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更与中华民族的复兴和人民的福祉休戚相关.
简介:在非洲和平进程中,妇女成为实现和平的非暴力力量,女性在建设和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自身的安全。梳理布隆迪和利比里亚两国内战对妇女的影响、妇女在结束内战过程中的作用以及战后重建中妇女的角色与面临的挑战,可以发现,布隆迪和利比里亚妇女既是两国内战的主要受害者,也是当地实现和平与建设和平的决定性力量:布隆迪妇女发展存在“社会性别主流化已成为现实”和“社会性别不平等”之间的巨大差距;利比里亚则仍然处于由战争到和平的过渡期,精英女性参与决策与妇女低代表性并存;发展问题是两国和两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将社会性别平等纳入发展主流至关重要。
简介:英国应急安全管理体系始建于二战以后,主要以地方管理为核心,其管理重点包括防范核打击下的平民伤亡,对突发的自然灾害以及北爱尔兰的恐怖袭击进行应对与处理等。进入21世纪后,英国的应急管理从立法规制到中央、地方的体制协调上实现了飞跃发展。2001年,英国成立了内阁国民紧急事务秘书处。2004年,《国民紧急状态法》颁布出台,界定了“应急事务”的范畴,规范了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应急管理机构的角色与责任。2010年,英国的应急管理被纳入到国家安全的“大安全”战略框架。总体上看,英国应急管理体系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了一个立体网状的体制结构,形成了多层分工、上下联动、跨部门协作的运行机制。此外,英国应急管理注重发挥地方、基层的中坚作用,特别突出风险防范、应急培训、业务持续性与灾后恢复的“系统抗灾力”建设。在2005年伦敦恐怖爆炸事件中,英国政府基本做到了快速、高效、全面的应急安全管理,也总结了在预警评估、高级别跨机构协调的角色定位、管理通讯网络以及对事故死伤者及其家属提供支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意见。英国应急安全管理的经验也对中国的应急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简介:中国和日本都在实行某种总体上对于对方的战略“双轨”方针,一方面谋求在有限程度上改善关系,另一方面继续进行战略对峙和战略预防.中国需要进一步稳定目前的中日关系,继续缓解对抗,防止军事冲突,同时依靠缓解对抗来阻滞日本行进中的解禁集体自卫权进程.美韩两国在韩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的决定导致中国强烈愤怒,中韩关系随之急剧和显著地恶化.然而,争取和维持韩国对中国的基本或起码友善这个重大利益依然存在,它密切地关系到防止和制止朝鲜半岛成为美国针对中国的战略/军事堡垒,因而中国对韩国要不将任何基本的事情“做绝”,尽可能不主动损伤中韩关系多年发展造就的每一项已有的重大成果.中国在朝鲜和朝鲜半岛问题上有六项很经久的核心利益或重大利害,它们都对中国至关紧要,因而总的来说不能扬此抑彼,更不能舍彼取此.必须估计到,朝鲜问题上对中国总的来说有利的、基本和平地解决问题的时机早已过去,今后该问题的前途对中国来说都严重不祥.因而,从长远出发特别重要的是,对朝决不将任何基本的事情“做绝”,防止或阻止朝鲜持对华持久敌视态度;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容许美国和美韩同盟在军事上控制朝鲜半岛北部.
简介:对于东南亚地区新兴民主国家或者正在历经民主化的国家而言,通过宪法改革进程实现文官对安全部队的控制,一直是一项重大挑战。政府试图建立或巩固文官控制体系,但往往会遭遇政变或者政变的威胁。要想把约束安全部队冒险主义的法律条文正式写入宪法,总会要做出各种妥协,多则授予军队相当程度的决策权,少则给予士兵刑事追诉的豁免权。最终,要用宪法把安全部队与政治生活融为一体绝非易事。本文以两个国家为案例,对“有缺陷的民主”(“defective”democracy)问题进行探讨。在这两个案例中,安全部队均已按照文官执政的宪法框架朝向更加融入的格局发展。本研究提出了4个问题。首先,在文官领导的宪政之下,安全部队是怎样实现体制化的?其次,他们的历程有何不同?第三,目前安全部队又在多大程度上被授予各不相同的权限?第四,基于过去的经验,文官控制制度怎样才能长久持续下去呢?本文认为,宪法变更通常应征得安全部队的同意,而不是文职官员们的非正式谈判和妥协。而事后,最初的谈判可能或多或少遭到安全部队的干预,这是基于3个变量:独裁主义传统不改,文官群体相对一致抵制安全部队,以及环境威胁。
简介:国家内部武装冲突占据了当今世界武装冲突的大半,冲突后如何对这些国家进行安全治理,不仅关系到冲突国本身的安全,也关系到地区乃至全球的安全。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全球安全治理的一项重要活动,在冲突后国家进行着维护和平与建设和平的任务。维和行动从最早的管理国家间冲突,到管理国家内部冲突和人的安全,直到今天发展成为管理冲突后国家的全面建设与和平。然而理论上的发展在战略和实施层面出现断层,维和人员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建设和平任务,效果却不佳。从联合国在非洲(尤其是在南苏丹)的维和行动可以看出,在维护和平方面的成就远远大于建设和平方面的成就。维和行动中存在着三个深刻的悖论(维和行动的局限、联合国的性质与其能力的局限以及其他行为体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关系),影响着维和行动的有效实施。要想更有效地参与冲突后国家的安全治理,联合国应成为和平进程的帮助者而不是干预者,注重东道国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包括国家安全与人的安全、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联合国与其他行为体的关系等。
简介:边境地区作为国家领土比较特殊的组成部分,代表着国家主权的至高无上性和国家领土的不容侵犯。过去,位于国家交界处的边境地区敏感脆弱,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生存”的重任,传统边境始终发挥其屏蔽功能,传统的边境安全随之体现出“防范危险”和“共存安全”的主要特性。如今,由于全球化进程和国家的开放政策,相应地引发了实体边界弱化和“软边界”扩散等边境地区的新变化,同时,边境屏蔽效应相对减弱,中介效应凸显,使边境地区呈现安全与发展并举甚至以发展为主导的安全态势,边境安全的特征发生重大转变。边境地区安全问题的复杂化、安全的渗透性和联动性增强、安全中注入发展的因素以及安全的社会化建构等特征与“共生”理论中的多元性、内生性、交互性、共生性等特征相似,而且有相适应的研究议题,使边境安全问题可以从共生视角进行探讨。边境安全的变化使边境在实现“共存安全”的同时强调“共生安全与发展”,在关注当下安全的同时也注重安全的未来。文章以边境安全的特殊性为视角进行研究,提出“共生安全”的新理念,并在“共存安全”和“共生安全”特性的比较中,探索边境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未来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