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分析中国的青少年团伙与青少年的违规行为之间的关系,论证了自陈法④(Self-ReportMethodology)在中国社会的可行性。当前,欧美已经形成了参加青少年团伙、暴力特质②(ViolenceSpecialization)和违规行为之间的关系理论,这些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是值得我们检验的课题。通过构建理论框架和运用多层次反应模型来分析参加青少年团伙和违规行为(特别是暴力特质)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在过去一年中,超过一半的受访者承认有过违规行为,11%的受访者自称参加了青少年团伙。青少年是否参加青少年团伙,直接影响到他们是否实施违规行为和是否具有暴力特质。基于多变量分析发现,自控力差、问题家庭、对父母和学校的依恋、家长监护和同伴的违规行为弱化了青少年团伙对青少年的违规和暴力行为的影响。但是,青少年团伙成员的违规行为和暴力特质的对数发生比(LogOdds)更高。
简介:“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明确要求。为尽快落实这一重要任务,财政部和国资委达成一致,由财政部负责编制总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委负责编制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目前,国资委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建立央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具体方案,年内有望出台。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以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并且在《反垄断法》制定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着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原则、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本民族经济利益的原则以及效率优先原则。具体有鼓励公平竞争、制止非法垄断行为、防止执法机关权力滥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非强制性制度首创于美国,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其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机构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效率,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弥补了反垄断法的不足。在我国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形势下,对《反垄断法》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5条对经营者承诺制度所做出的规定十分笼统,而垄断行为却变得愈加复杂,增加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难度。因此,完善经营者承诺制度势在必行。本文结合中国经营者承诺制度的立法现状,并与其他国家制定的反垄断法进行比较,分析承诺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的经营者承诺制度提出了些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