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国外社会主义千差万别,流派纷繁。下面要谈的,是在笔者看来对本世纪社会主义的历史实践和思想发挥了全局性持久重大影响的几种类型。它们是: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和自治的社会主义。这三种社会主义人们都很熟悉,但在本世纪终结的时候,仍有必要对它们的性质、特点、发展道路作进一步的总结。百年来,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始终在发达资本主义地区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占据主流。它形成了自己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极大地推动了在西方政治生活中举足轻重的民主社会主义实践。它萌生于19世纪,但其现代形式却是从深受马克思学说影响的第二国际时期西欧社会主义运动中脱胎而来。当时社会主义获得了重大进步,扩展成为大规模的
简介:台湾地区少年犯罪事件的处理,主要是以《少年事件处理法》(以下简称本法)为依据,主政者与执法者必须体认立法精神所在,方能善用职权准确执行各个条文。为此,本文拟参酌立法者的本意,并借鉴现代少年法制的福利理念,在主观的理想上,从三个方面重新解读检视本法的立法精神。在贯彻保护优先原則方面,为贯彻保护优先原則,首次将旧法中的“管训事件”与“管训处分”修正为“保护事件”与“保护处分”。在落实专业处理的方针方面,《少年事件处理法》将少年法庭改为少年法院,且为凸显其专业法院的设计,在组织、人员配置及职务分工上,都可以看出其谋求少年福利的用心。在调整少年成长环境并矫治其性格方面,少年保护政策应为社会安全制度的一环,对于处于危机状态中的少年,法律机制在调整其成长环境之抉择上,首先应从善用少年福利资源着手,以家庭为服务单位,强化家庭的保护与教养责任。对于已造成危害的少年,公权力的介入应兼具司法、教育与福利机制的机能,对于少年的处罚应以培养其责任心并令其弥补错失为目的,对于少年的处遇则以强化其自律性及自主性,以提升其环境适应力及改造力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