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52年底到1953年初的税制改革本来只是经济领域的一场变革,其初衷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改变"经济日益繁荣,税收相对下降"的局面并完成1953年的税收任务,对原有税收政策诸方面的调整。但是,改革不仅引发了经济上的物价波动和市场混乱,而且引发了政治上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对新中国公私关系发展趋势有重大影响。其原因在于,新税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新中国"公轻于私"的税收原则,对公私关系的把握和处理有悖于当时毛泽东对社会发展阶段与资产阶级地位转变的判断,被毛泽东斥责为向资本家投降的"右倾机会主义"。在随后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期间,毛泽东在批判"新税制"的基础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致力于消灭"私"的存在,加快了新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简介:民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中基本法律制度,从确立以来在我国法制体系中始终居于重要的地位,民商法的完善与否密切影响着我国法律体系是否完备。民商法的发展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百姓的政治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民商法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地位和作用,故而加强民商法的建设、完善民商法律制度成为了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当务之急。文章在分析目前我国民商法先进性和局限性的前提下,探讨民商法在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思考该如何完善我国民商法制度,对进一步建设健全的民商法体系提出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备我国的法律体系,造福百姓生活,使得民商事活动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