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结构,但市场主体所表现的市场经济的共性是客观存在的。不论其所有制如何,只要它们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就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活动,就要依据其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与成本的有利性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流动,并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市场主体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谋得自身的利润或利益,这体现了市场主体具有为己性的一面。但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企业的利润、利益、为己性的实现又必须以提供一定的商品或服务来满足他人与社会的需要为前提,这又体现了市场主体具有为他性的一面。
简介:1月1日胡锦涛和印度总统阿卜杜尔·卡拉姆互致贺电,祝贺“中印友好年”正式开始。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新年茶话会。胡锦涛出席。中国政府网今日正式开通。
简介:<正>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举办第四次法制讲座,题目是《完善我国立法体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讲话。他强调,今后立法工作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进一步划清立法权限。第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第三,围绕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总目标,抓紧拟订到2010年立法纲要,同时制定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便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李鹏委员长在考察三峡库区及工程建设时强调,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务,三峡工程的移民、环境保护等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以规范,使政府与移民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促进库区的环境保护和移民等工作进一步法制化。
简介:<正>中共中央举办国际法知识讲座中共中央举办国际法知识讲座,江泽民总书记出席并讲话。他说:"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注意学习国际法知识,努力提高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在处理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在开展政治、经济、科技、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在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斗争中,都要善于运用国际法这个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伸张国际正义,牢牢掌握国际合作与斗争的主动权。"江总书记还指出:所有代表国家从事政治、经济、文化、司法等工作的同志,也都要学习国际法知识。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干部,由于缺乏国际法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吃了不少亏。这种教训应该引以为戒。办法就是加强学习,加深了解国际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通行惯例及发展趋势。
简介:<正>李鹏委员长前不久在辽宁省大连市考察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时强调,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把中央确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高等教育法》和《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江泽民分别签署第七、八号主席令,公布这两部法律。这两部法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还通过决定,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批准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的修正的地雷议定书和附加议定书。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举办第二次法制讲座,题目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讲话。他说,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主法制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在人大工作的同志要着重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紧密联系民主法制建设和实践来学习,紧密联系人大工作的实践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