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总书记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今年初又提出”以德治国”,由此使“德”与“法”并举相济,成为我党治国施政的基本方略。江总书记“德法相济”的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无论是德与法本身的含义,还是德与法在治国中的地位,都与我国古代儒家的“以礼治国,德主刑辅”、“德礼刑罚,相须为用”的治国思想有着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德和法,在人民性上实现了有机统一,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法是体现人民利益的良法。“德法相济”就是要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德和法,加强党的建设,治理国家,实现民族强盛。
出版日期
200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