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实践中出现了经营者披露信息符合国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却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反映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缺乏明确的标准。作为消费者知情权的对应,应当在消法中明确经营者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规定经营者披露信息的原则和标准,这可以为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指引,也可以在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现实需要时为司法机关否定其效力,维护消费者利益提供弹性空间。制定经营者强制信息披露义务应考虑信息义务在政府、经营者、消费者等各个主体之间的均衡配置,并做成本和收益的考量。
简介:网络的发展向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版权领域.针对实践中对网络经营者所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不同看法,本文认为应当在区分网络内容提供商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弎上分别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并考虑一定的责任限制,以达到保护版权、促进网络业发展等多种目的.
简介:关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主要有附随义务说和法定义务说两种学说。附随义务说将安全保障义务定位于合同义务存在诸多不足。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应以侵权法上的法定义务为原则,以约定义务为例外。
简介:在我国,近年来在酒店、餐厅、歌舞厅等经营场所或公众参与活动场所,因经营者、组织者未能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而导致消费者或受害者遭受严重人身伤害事故的大量发生,既有的侵权行为法却很难为受害人提供法律帮助,因为经营者、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现有的理论已经很难合理解释这一问题。文章在提出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其理论基础,以期对该课题的进一步研究做出一些有益的尝试。
简介:消费者使用超市的自助寄存柜存物时,与超市形成何种法律关系?如果消费者存入自助寄存柜内的物品丢失,超市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超市的注意义务之必要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简介:为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财政部、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
简介:经营者集中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对象。当下,相关反垄断法规对经营者集中豁免的规制也已基本完备,然而,在面对规制"两车"之类的集中上,这些规范依然存有系列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简介: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些企业集团在财务上越来越趋向于集权管理,对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进行财务集中控制,在世界范围内出现了一股集权的浪潮。不同的企业集团对于财务集中控制有不同的做法,下面就几种常见的财务集中控制方法加以探讨。
简介:晋商对经营者的选用、激励有一套具体的方法和制度,晋商特有的所有权结构是其成功选用经营人员的根本前提,财东的高薪付酬和充分信任是促使经营人员较为敬业的主要动力.但在没有财产风险责任的制约下,经理的经营行为和决策亦易于短期化,这也是晋商对经营者激励机制上的不足.就目前国企在经营人员选用、激励上存在的问题来说,学习晋商的经验与教训,在所有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适当的革新或调整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逐步完善及企业的不断发展,对企业经营者必须具备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队伍是确保企业获得成功的关键。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本文通过对当今我国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当今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的对策建议。
简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相应的应对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采取“前门开大,后门关死”的原则,既对企业家特殊劳动价值的承认,又要杜绝以权谋私和不合理分配.
简介: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国企改革能否成功,将直接关系到改革事业的成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
经营者“辉煌”几步走
“家族企业”经营者不应当“家长”
论经营者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
网络经营者版权责任的认定
论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
提高经营者素质乃兴国企之本
重庆市爱员工的优秀经营者
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基础
参与选择经营者是深化改革之需
消费者寄存与经营者形成之法律关系
四类个体经营者享优惠
论《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豁免之法律规制——以南车、北车合并为例
试论企业集团财务集中控制的方法
浅议晋商对经营者的选择与激励机制
关于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的思考
招聘制:管理国企经营者的一条途径
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探讨
浅议国有企业经营者应具备的素质
论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经营者素质
建设高素质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