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什么是危害结果?理论界历来有广义和狭义之争。持广义结果说者如德国刑法学者麦兹格(Mezger)。他认为:“犯罪之结果指一切客观构成要件之实现,因之,结果包括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及由此所引起之外界结果……如杀人罪之结果为行为人扣枪机发射子弹,使被害人被子弹命中而死亡。被害人死亡,是扣枪机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子弹之发射、命中及被害人之死亡均为外界结果。对于他人之精神亦可能引起结果,例如伤害引起被害人之痛若,猥亵引起他人之厌恶,均属外界结果是。”后者如德国刑法学者麦耶(H.Mayer)认为:“刑法上之结果系外界结果,即动作以外之结果,其系发生于行为客体上,如有生命者之身体,
简介:基层治理有效的前提在于选择合适的基层组织形态,基础在于厘清基层治理空间属性、特征及其发展形态。基于基层治理空间的分析视角,通过中西部一般农业型村庄基层治理实践的田野调研表明:当前基层组织治理实践中,政治类工作减少,行政类工作和服务类事项增多,“行政-服务”替代机制发达,自治组织行政化和政治组织服务化趋势明显,基层组织去政治化突出,由此完成了基层治理空间再造。基层治理究竟向何处去?面对治理任务密集进村所产生的组织需求,对于中西部一般农业型村庄而言,治理资源稀缺是其刚性约束,正规治理不是中西部农村治理模式的未来。简约高效的组织形态依旧是值得大胆探索和深入研究的治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