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简介:宗教的社会作用历来具有两重性,这就要求我们应当科学认识宗教产生、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以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的积极因素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独特作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重大意义,从宗教工作的思想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努力开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发展的新境界,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从国外内环境新变化、新趋势出发认真探索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新思维、新方式,充分挖掘宗教内在的积极功能,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水平。
简介: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谐税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税收是时代的要求,是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税务部门应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和谐税收建设,为和谐社会做贡献。在构建和谐税收过程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