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教委负责人指出: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主办的跨省市或全国性的有中小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凡未经国家教委批准,不得以地区或学校代表队名义参赛。参赛者和辅导教师不得请公假,对其成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作为教师奖励、评职称、晋级和学生升学的依据。各地举办省、市级竞赛,须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所有竞赛活动均需坚持自愿原则,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严禁用高额奖金或高档商品作奖品引诱、腐蚀儿童少年。今年2月7日,国家教委曾下发过《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的通知》,各地应严格执行。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参加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