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当前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本文拟就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基本矛盾的关系问题谈点个人学习体会。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依据,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运动规律对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曾作过许多深刻的论述。毛泽东同志第一次明确地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概括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情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社会基本矛盾作出了正确的解释,为
简介: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思潮,是民法的哲学基础,私法自治原则就是自由主义思潮在民法的体现。私法自治在我国民法理论和立法中应如何定位,一方面充分借鉴自由主义思潮崇尚平等自由、尊重权利、重视市场和市民社会自治等观念,在私法与公法的关系中,我国应充分体现私法优位、私法自治原则,充分确认和保护私权主体的权利享有和行为自由,将国家和公法干预减少并限制在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吸取西方自由主义发展中的教训,避免极端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主义泛滥,在私法范畴中,我们应在最大限度赋予私法主体自由、尊重和呵护私权利的同时,采取公序良俗、诚实信用以及司法的“二次干预”等合理适度的控制措施,对权利滥用行为进行干预,以兼顾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