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有关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研究一直以来主要集中在他的前期与后期思想上。但他的哲学在前后转型时,中间曾经历了一个思想剧烈变化的过程。1929年,维特根斯坦返回剑桥,并提出与他前期哲学思想不同的新的思想——现象学思想。维特根斯坦将我们感觉的当下经验视作"现象",用来描述这种现象的就是他提出的"现象学语言"。现象学语言作为描述现象的工具以及现象显示的场域,在对现象的描述中尤为重要,所以阐释现象学语言的过程就是展开维特根斯坦对现象思考的过程。维特根斯坦将我们对一个实体的描述划分为两种描述方法,一种是将它当作物理对象用物理学语言描述;另一种是根据我们感觉的直接经验得来的现象和现象背后的逻辑形式要用现象学语言才能描述。维特根斯坦对于现象学语言描述现象选取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他多次提到的"颜色不相容"现象。颜色不相容就是说"同一个地方不能同时存在两种颜色"。颜色不相容的可能性不是事实的可能性而是逻辑上的可能性,因为颜色不相容是由于颜色系统自身的逻辑形式决定的,表达它的命题,也受到命题内在句法的规定。所以现象学语言是一种先验性的研究。但是现象作为"似是而非的当下"与在时间中的现象学语言是矛盾的,并且现象学语言由于自身描述的是个体的感觉经验,它与私人语言一样,一旦存在就会造成语言表述与交流功能的丧失,所以它们不可能存在于共同体中。由于外在与内在的原因,现象学语言在1929年底被维特根斯坦放弃了,同时维特根斯坦将目光聚集在了日常语言上,渐渐展开了他的后期哲学。
简介:本文首先要探讨的是,布伦塔诺如何尝试根据存在之类比的学说这一线索,来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学说展开系统化。对存在者及其多重含义的追问集中于范畴分析。海德格尔对布伦塔诺解释中的这一决定性要点的解读,是极具批判性的。他的批判经历了不同的阶段:首先是对传统判断理论(作为真理的位置)的解构,然后是对存在(ousia)的时间性解释,最后是存在的真理含义的明确提出。与布伦塔诺不同,海德格尔尝试以一种源初的发生方式揭示范畴的发生行为,这取代了布伦塔伦提供一种“范畴系谱学”或者一种“范畴演绎”的尝试。自此,重要的是,将构成希腊之现成范畴的背景的原初经验加以突出:希腊存在论的源始规定是从制作(poiesis)范畴中派生出来的。同时,要批判性地探讨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存在论阐释的可能性和界限。
简介:黑格尔的国家学说之所以屡遭非议和曲解,根本原因就在于其扬弃了近代以来主流政治学说所依据的自然法传统。在黑格尔看来,古典自由主义者从契约论出发把国家看作是个人权利的消极保卫者,其内涵等同于处于应急状态中的市民社会,黑格尔因而称其为外部国家;它不但保留着自然状态的残余,甚至还会产生和加剧诸如腐化与赤贫相伴的现代性危机。与之相对照,黑格尔所神化的内部国家或理性国家以实体化条件和制度化机制来整合和保障市民社会中的个体性的自由,并将其扩展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范围和高度。黑格尔对于自然法传统的这一创造性转化不但用主体性的自由取代了现代权利观念与国家制度的自然基础,而且为建构当代的正义规范理论、超越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提供了不可替代的理论范本和思想准则。
简介:先天综合判断的第三者问题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纯粹审美判断作为先天综合判断,其第三者问题同样是康德先验哲学中一个重要且合理的问题。但是,学界对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关于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所做的研究往往忽视了纯粹审美判断的第三者问题。研究表明,审美共通感是联结纯粹审美判断的主词和谓词的第三者,是赋予纯粹审美判断普遍必然性的先天根据。因而,可以将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理解成是针对审美共通感所做的演绎。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审美共通感的地位是基础性的,因此,它在纯粹审美判断的演绎中发挥的作用就不仅仅是功能性的,更是发挥着主导性作用。
简介:海德格尔和福柯时常被责难为伦理-政治的终结者,认为他们不愿意或无能于为合理的道德或政治判断提供基础。对海德格尔的责难一般都针对他思想的高度抽象的哲学化形式,他存在论的至高无上的优越地位以及他对"常人"的蔑视,因为这三者破坏了道德原则和政治责任。而谱系学的研究则使福柯相信规训的母体无处不在,所以并不存在最终的自由。静止的、规训化的力量网络是不可逃离的,一种"怀疑式的诠释学"取消了任何获得崇高的伦理与政治地基的希望。本文试图表明海德格尔和福柯确实为我们审慎的行为和思想,为我们的实践智慧提供了资源。通过规定一种引人注目的关于教养之培育的叙事,他们都含蓄地突出了道德与政治判断的重要性。
简介:美德与知识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史上一个十分重要但又充满争议的问题。苏格拉底提出的“美德就是知识”命题中的“知识”尽管也包含道德知识,但主要指的是理智知识,不仅如此,他的这一思想经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提升成了一般哲学层面上的观点,并且构成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特征。在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基础上,康德区分了具有自然必然性的自然世界和具有自由必然性的道德世界,以及区分了研究自然世界的自然形而上学和研究道德世界的道德形而上学,据此,他在一般哲学的意义上把真与善区分开来,把求真(它以知识为目标)与求善(它以美德为目标)区分开来(它内在地包含了在伦理学的意义上把知识与美德区分开来),实现了在美德与知识问题上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超越。康德的超越其实是休谟区分事实命题与价值命题之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它是对美德与知识关系的正确处理,但是,如果不像康德那样把伦理学仅仅看成形式主义的唯动机论的伦理学的话,那么,像康德那样把理智知识完全排除在道德特别是道德判断之外的做法也会对伦理学造成某种伤害。
简介:通过质疑语言和规则之间存在强力联系的假定,该文认为我们从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守规则的讨论中并不能得出标准的解读观点,即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该文从区分语言和规则以及私人规则和公共规则之间的不同角度,为私人语言和私自遵守规则行为的存在作了辩护。该文指出,我们并不是通过遵守规则而理解语言,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202节中说个体间的公共的规则不可能私自地遵守或许是对的,但是如果存在私人规则的话,那么这些规则当然可以被人们私自地遵守。我们的推理过程和实际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私人规则。该文得出结论认为,私人规则的遵守不是不可能的,只不过不同于公共规则的遵守而已。维特根斯坦需要在一种特殊的限定的公共意义上来使用"规则"。
简介:弗雷格和胡塞尔是20世纪影响深远的两位重要哲学家,他们各自是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传统的开创者。有意思的是,他们都将批判哲学中的心理主义思想作为其哲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由此引发了西方哲学界围绕心理主义与反心理主义的持续争论。研究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有助于揭示他们在哲学上的相互影响与区别,理清分析哲学与大陆哲学分野的线索。特别是在当代语言哲学、知识论和逻辑学领域中"自然主义"复兴的背景下,不少哲学家开始重新审视"是否有必要反对心理主义"以及"弗雷格和胡塞尔是否彻底驳倒了心理主义"等问题。重估他们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将有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以心理学为代表的自然科学对于当代哲学在研究主题和方法论上的影响和意义。我们将从逻辑学和语言哲学这两个重要的角度出发,对弗雷格和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思想及其在当代的影响进行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