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朱熹是否为《正蒙》写过注解,在学界存在争议。那么,现行所谓《正蒙》朱熹注解从何而来,便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我们通过考察《正蒙》朱熹注之源流,对朱熹是否为张载《正蒙》作过注解予以解答。朱熹在解说《正蒙》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张载的思想,那么,朱熹对张载思想的继承如何?我们对此做了初步探讨。
简介:在《周易》六十四卦中,《蒙》卦的主旨在于讲述《周易》的教育理念,并较为完整地将易学教育模式展示出来。《蒙》卦所指向的教育并非我们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教学,而是追求“本天道以立人道”的落实天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以占筮的形式为主导,以天理为规则,以谦虚为手段,通过正其位、明其理、重其仪、尊其德来实现最理想的教化,其中既有探究占筮作为一种求知方式在教化之中的运用问题,也有探讨教育模式、教育形态、教育观念等内容。同时,《蒙》卦还针对教育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一些避免教育误人歧途的方法。今天审读《蒙》卦,无疑对我们的当代教育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简介:通行本和《集解》本蒙卦卦辞“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中的“告”,帛书本和汉石经皆作“吉”。自帛书《周易》出土以来,有许多学者开始脱离传统的看法,而越来越倾向于以帛书本和汉石经的“吉”字作为正解。然而,从蒙卦卦辞的文意来看,还是以作“告”字是;从赞同以帛书作“吉”为长的各种观点来看,他们其实也并没有提出可以站得住脚的论据。虽然帛书《缪和》的确已将蒙卦卦辞的“告”解作“吉”字,但这种解法实际上是对蒙卦卦辞的篡改、曲解或误读;就笔者有限所见,在各种主要传世文献中,至少从西汉时代起,就基本上是将蒙卦卦辞解作“告”,而非解作“吉”的。说明作“吉”解读的帛书本和汉石经本并非主流版本。
简介:非营利部门研究是“公民社会”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察这“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部门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非营利部门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称谓,比如“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独立部门”、“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公民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等等。在当前林林总总对非营利部门的研究著述中,《全球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