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在考察规约隐涵、一般性会话隐涵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语句的非真值条件意义的再处理设想,即缩小“隐涵”范畴,扩展“语义预设”范畴。具体言之:解散隐涵集合体,只保留特殊会话隐涵,即“隐涵”等于“特殊会话隐涵”;取消“规约隐涵”概念,把它归入语义预设(强规约隐涵归入典型语义预设,弱规约隐涵归入非典型语义预设);取消“一般性会话隐涵”概念,把它归入非典型语义预设。“预设”概念的外延扩展后,其分类系统则为:预设分为语义预设与语用预设;语义预设再分为典型语义预设与非典型语义预设;语用预设再分为命题内容条件语用预设、预备性条件语用预设、真诚性条件语用预设和实质性条件语用预设。
简介:几年前,在中国学术界爆发了一场关于儒家“亲亲互隐”的讨论,这场讨论的导火索是刘清平教授发表于《哲学研究》2002年第2期的文章《美德还是腐败?——析〈孟子〉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引发了该杂志同年第10期郭齐勇教授的商榷文章《也谈“子为父隐”与孟子论舜》,此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在杂志上公开反复辩难的文章达30多篇,涉及辩论的学者有30多人。这场争论的一些文章收录在由郭齐勇主编的《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版)一书中。从收录文章的状况看,如果我们将捍卫儒家“亲亲互隐”的一方称为“正方”(以郭为代表),将批判这一原则为“腐败之源”的一方称为“反方”(以刘为代表)的话,那么这部70万字的文集中“反方”只占12%的篇幅,约8万余字,其余60余万字全是“正方”,形成了对“反方”的“围攻”之势,“反方”在文集中的意义似乎只是充当“活靶子”。当然。我并不是说主编者有意造成了这种“围攻”。但这种现象至少客观上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国内学术界捍卫儒家传统的学者们在涉及到自身“安身立命”的根本问题上有一股不可遏止的热情;相反,批判这一传统的学者则比较相信逻辑的力量,只要这种逻辑没有被驳倒,就无意于反复纠缠于一些没有理论意义的口水仗中,只限于坚持自己的逻辑一贯性。所以笔者在通读这部文集之后,深感双方在所争议的问题上并没有形成真正有利于推进理论本身的对话,而是存在着严重的语言障碍。问题主要在于,“正方”的多篇文章中包含太多的自相矛盾和逻辑错误,并且由于情绪化的色彩太浓而发现不了自身的这些错误;而“反方”虽然文字大大少于“正方”,但实际上基本立场并没有被动摇,�
简介:先秦儒家主大义灭亲吗?其答案至少不是全称判断。比如,《春秋》记载鲁国诛庆父这个经典案例及其微言大义,就疑大义灭亲,而有亲属容隐制度萌芽。春秋鲁国宗室和朝臣庆父、叔牙、季友是三兄弟,叔牙、庆父先后弑君(也分别是弑兄杀弟),季友则立诛叔牙、缓诛庆父,力守君臣之义,同时尽可能悉心敦睦并力保延续与叔牙、庆父的兄弟伦理,曲尽亲亲之道。伦理亲情中血色淋漓,刀光剑影中维护伦理,其中蕴涵着求解伦理和政治法律关系两难、顾全伦理和政治法律关系的努力及其智慧。其直面问题、寻找成因、求解两难、所达目的等方面,都对大义灭亲审慎存疑,发育着亲属容隐制度。由此细化深化大义灭亲、亲属容隐研究,有助于凸显其两难,妥为调谐伦理和法律关系。
简介:在出土的汉代文物中,存在着一批表现儒家“亲亲相隐”观念的画像和铭文(习称汉画),为考察早期儒家亲亲相隐这一学术公案和消除当前相关研究中的诸多疑问提供了弥足珍贵的资料。亲亲相隐是对血缘亲情的维护,亲属之间的相互保护是率真的表现,是对人性的尊重,“隐而任之”兼顾了亲情和公义,是亲亲相隐中的责任担当。亲亲相隐与血亲复仇是孝悌思想的两个重要侧面,同’根相生,儒家对血亲复仇的重视与播扬,是在亲亲相隐流播线路上安装的预防滥隐闸门,体现了儒家对亲亲相隐利与弊的深入鉴察,对可能出现的徇私枉法行为提供了有效制约。司法腐败无论是品格还是意趣,都跟儒家的亲亲相隐别同霄壤,亲亲相隐本身并不具备生发司法腐败的基因。亲亲相隐题材汉画是早期伦理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深入地考察早期儒家孝道伦理的学术价值和现实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