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伦理学的实践人文学特性看,道德形态学方法从时空维度凸显“古今中西”的汇通与比照。将“中西互镜”嵌入到“古今对看”的“形态相通”之认知旨趣中,将敞开西方启蒙视野中道德形态学方法的意义。道德形态学方法以伦理学史上的三种道德形态为参照,表现为对“西方道德哲学”与“启蒙文化形式”的三大历史关联样式(传统、现代性、后现代性)的揭示,它要求我们具备“中西互镜”的视野、“古今对看”的眼光和“语境互证”的策略,并设定了与之相应的思想任务。道德形态学方法的“远见”,包含了“形态相通”与“语境互证”两面,具体表现为:以道德形态学方法展现道德哲学的视角;以道德哲学的“形态相通”和“语境互证”展现“理智启蒙”的视角;以道德形态学方法的“中西互镜”和“古今对看”展现“西方理智启蒙”的视角。
简介:春秋前存在两种指意截然不同的“兴”,一种属于音乐内容及演唱形式,即瞽礞乐师“六诗”之“兴”;另一种是国子教育“乐语”之“兴”,属于正式场合富含道德性的言说。孔子继承二者,《论语·阳货》中的“《诗》可以兴,可以观”,即指乐语系统之“赋诗言志”与“观诗知志”。孔子发挥此意以为教,并进一步赋予“兴于《诗》”以道德意涵,即借《诗》中对自然万物的感发,兴起对天地之道、内在仁性、礼乐政教之体认。此思维方式亦推广应用于《诗》之外,如伯夷叔齐之事迹。这种道德认知、体悟上的启发,适合士君子的自我道德修养;而对一般人民百姓,孔子则提出了“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更加强调道德情感之联结、感染与共鸣。
简介:庄学家们或将《庄子·逍遥游》中大鹏理解为庄子笔下象征最高精神境界的逍遥者形象,或将其理解为系列有待者中的一个阶梯,这些分歧的解决端赖于《逍遥游》各环节结构关系的理解和鲲鹏寓言在《逍遥游》中地位的界定。本文即由此争议出发,分析了种种分歧背后的根源,讨论了这种种理解的误区所在。文章进而提出了一种不同以往的文献理解方式,将鲲鹏寓言重新定位为《逍遥游》的引言,其意义在于兴发出“小大之辨”。在具体文本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条阅读《庄子》内七篇的义法:在注重获得庄子整体理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各个不同语义层次文献的相对独立性。每一语义系统的意义应该首先在其系统内部推敲、寻求;任何来自此系统之外的意义要想安放到此系统的理解中,都必须和系统的语义无矛盾;一旦发生矛盾,首先应该作出调整的是来自系统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