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对审美主体和伦理主体的比较研究揭示了个体存在的伦理层面的含义.首先考察了老庄和海德格尔的后现代宗教式的主体和儒家形而上的宗教主体,以及儒家就伦理问题对于老庄的挑战.结论是他们都缺乏把他者的生存作为自己的绝对的责任的伦理含义,因而是审美主体.其次,通过对于环境主体和伦理主体及审美主体的关系的讨论,阐释了这样一个哲学基本问题:伦理存在必须以有限性存在为前提;而后者只是一个哲学的抽象.片面地强调人的有限性(尼采),片面强调有限存在与超越者的关系(老庄和海德格尔),或否认人的有限性,这些观点都忽略了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伦理责任.后现代伦理学是指我,作为一个个体(me),对于他者的一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简介:从一定意义上说,儒学伦理与儒学日常生活伦理是合二为一的。儒学的日常生活伦理不是通过概念的抽象演绎或建构形而上的体系得以证实,其价值体现于"日用即道"中,即形而下的日常生活伴随着形上的终极关切,在日用生活伦理中蕴含着"知性、事天、立命"与"知天命"的终极追求。儒学日常生活伦理之形上方面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日常伦理生活的人生意义与人生价值。在儒家的内在超越和伦理认同的理论与实践中,人的生命与道德终极根源、个人日常生活与伦理责任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天道"与"人道"的统一中遵循着"中"与"和"的人生价值,并通过"诚"与"信"对超越人类自身的形上本体进行确认与体认,从而为日常生活伦理提供形而上的途径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