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毫无异义,历史概念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然而,对它的理解却并非毫无疑义,特别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历史概念。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在研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历史概念的时候,很少直接由其历史概念本身的逻辑切入,多是由物质生产、交往形式等概念切入,这就导致了对历史概念本身的逻辑某种程度上的忽视。本文从马克思研究历史概念的逻辑向度切入,认为在《形态》中,马克思研究历史概念的思路是在三重逻辑向度中蜿蜒前行的,一是客体向度,二是主体向度,三是批判向度。这三种向度是相互缠绕的,在批判中厘清历史与自然、历史与社会等客体的关系,在批判中廓清历史主体创造历史的现实关系,在批判中划清与所谓人本主义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的"、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观的界限。这种逻辑向度上的全面覆盖,保证马克思凝练出了科学的历史概念。
简介:党的十九大正式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对新时代的科学内涵作出高度概括,进而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际紧密结合等不同角度、不同维度和不同向度揭示了新时代的基本特征,为我们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提供了正确方向和根本遵循。我认为,对新时代内涵的理解和掌握既可以是多维度的,也可以是多向度的。因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8年第2期发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的多维思考》一文已经从民族复兴之维、社会主义之维、现代化之维三个基本维度,对新时代的内涵进行了较为集中的解读,因此,今天主要从新时代的基本向度来对其内涵进行解读。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为什么培养、怎样培养和培养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在战略意义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事关伟大事业的推进、伟大梦想的实现,也事关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在基本内涵上,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在培养路径上?要坚持办学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坚持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简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地位以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实现党的领导,真正将党领导依法治国的理念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政治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立法体制,在法律的起草、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思想领导,用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涵养人民的精神家园。切实加强法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健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宣传机制,加强全民法治教育和学习;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组织领导,培养和造就忠诚于党、服务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队伍。在各领域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政法工作中要坚持政法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依靠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