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由正义理论是否存在道义基础,是当代政治哲学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罗尔斯在与哈贝马斯的争论中强调自己的正义观是“自由站立的”,即对其证成并不依赖于广包的道德或宗教学说,但这并不表示它背后没有道德基础。社会契约和公共理性是正义的理论基础,而尊重人、永远把人当作目的的观念则是其核心的道德根基.这是民主社会中人们的重叠共识得以形成、发展并遵守的根本所在。它超越具体的道德和宗教学说的信念,却是普适的根本准则。人民主权只有在服从最高的道德原则、规定为关注并尊重人这一普遍义务时,才能理解为体现了合乎理性的共识,从而达成正义的基本原则,成为人民普遍遵从的法则。
简介:德行教育预设我们能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并加以贯彻实行。知而不行的事实。使得道德自律的可能性遭到质疑。以价值灌输或行为规训做为保证知行一致的教育手段.这种德行教育的迷思普遍存在。首先批判来自知行双轨论的教育学迷思,并透过柯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的知行同轨论,说明知行不一致的现象其实只代表:道德判断是道德行动之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借助布莱西(AugustoBlasi)与蒂尔曼·哈贝马斯(T.Habermas)对于道德行动之充分条件的探究,最后将指出,以自我本真与群体团结做为基础的责任判断.才是德行教育真正的基础。
简介:海德格尔关于being的讨论.是从自古希腊以来哲学家们关于这个概念的看法出发的。这些讨论既有助于我们理解他的相关论述.也有助于我们把握being这个概念的意义和历史。但是,由于中译文把它翻译为“存在”,结果使我们字面上就有许多无法理解的地方。经过把它修正为“是”.则可以消除这些问题。翻译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理解的问题。与being相关,对照两种不同的理解,我们可以获得对海德格尔思想的一些新的认识。以此为例,我们可以认识到:应该把being翻译为“是”,而不应该翻译为“存在”;“是”的翻译和理解,可能会与逻辑相关.却不一定就是逻辑的理解;关于“是”的理解和认识,尽管可能会与逻辑相关,却主要而且首先是从语言方面得到的,即从being这个词的日常用法和通常使用方式得到的。
简介:基督教的神性爱是全无差异的普遍之爱,儒家的人性爱则是亲疏有别的差等之爱,这是学界中具有广泛性的一种看法。然而,对《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以及后儒的文本分析显示:儒家仁爱涵盖天、地、人,既是君子人格和政治伦理之基,也是天地大化、生生不已之源,本质上乃是一种具有普遍性、超越性的爱。在实现之道上则讲究由亲到疏、由近及远、推己及人直至天地万物的次第性之序。然而,这一次第之序既合乎自然人伦,也因合着生生之道的大仁而成为天伦之序。对此,既要看到仁爱具有以爱亲行孝为起点,然后外推的差别性,也要看到仁爱上达天命、下贯万物、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的普遍性。在本质上和践行上,仁爱都带有普遍性和超越性与顺序性和差异性的双重性特征。
简介:日常生活批判是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总趋势总问题之一。亨利·列斐伏尔是此思想转向的重要推动者及其代表人物之一。但作为一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列斐伏尔与众多的现象学家、生命哲学家以及存在主义者的学院派生活哲学研究有所不同,他始终坚持用辩证法研究批判现代社会中的日常生活现实问题,这也是我们研究其思想的最重要原因。他在其漫长一生的不同阶段,分别为我们提供了几种日常生活的辩证批判视角。其前期基于一种总体性辩证法立场而提出了瞬间性日常生活革命想象,后期则明显站在消解总体性的立场上,而分别提出了差异性的都市生活空间生产辩证法与身体化的生活节奏分析哲学。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哲学从总体性革命想象向差异性的空间—节奏分析之视角转换过程,一方面表明了西方激进左派所面临的现实理论困境,但另一方面也彰显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研究重大社会生活问题中的强大优势与持久生命力。他的日常生活革命、空间的生产与节奏分析三个视角已经成为当代西方生活哲学研究中广为采纳与运用的理论方法模型。
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