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0年10月31日下午5时10分许,徽州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民警在辖区慈张线“平安大道”罗田段巡查时,一杭州至祁门的皖S30345大客车驾驶员下车报警,称刚才在前面的岭头处,有几个人乘一辆红色昌河车,拦截大客车,把他的脸打肿,还砸坏了车玻璃,并敲诈他们。车上的旅客也纷纷插话说,那几个人十分嚣张,手拿石头,砸车、要钱。案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公路巡警在带班民警罗平的带领下,与大客驾驶员蒋志荣一道迅速追踪。至岭头处民警们发现一昌河车停在那里,车旁站有4人。经蒋指认,正是刚才那伙人。这时,那4个年轻人发现公安巡逻车向他们驶来,就迅速分开,拔腿向四周田野逃去,昌河车也立即逃离现场。民警们在警车未停
简介:案发子夜4月17日零时40分,湖南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报警服务台电话铃声骤然响起,值班人员抓起电话,一个急促地声音响起:“省道1801线94Km处柳林铺乡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汽车撞死,肇事车逃走……”案情就是命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负责重大交通事故处理的交管股和驻岩泊渡镇的交警一中队出警。案发现场位于省道1801线94Km加200m处的柳林铺乡街道上。民警赶到现场时,四周已经围满了群众。一辆自行车倒在道路一侧,离自行车2m远的地方躺着一具男尸,死者约50岁左右,没有闭合的双眼似乎在向人们控诉着肇事者的罪恶。道路中心线右侧有两道刹车痕迹和一滩尚未凝固的鲜血,几块大灯玻璃碎片
简介: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适应形势发展,努力加快交通事故处理的改革步伐,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推行交通事故处理“阳光执法”新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阳光执法”是新形势下探索出的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模式、新路子。一、推行事故处理“阳光执法”新机制的基本情况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长期以来,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工作一直沿用“关门”办案的老模式,存在诸多弊端。改革事故处理工作,建立新型的事故处理机制,变“暗箱操作”为“阳光执法”迫在眉睫。鉴于此,交警支队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和市局党委的具体安排,决定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执法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