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对3S技术、北斗技术、网格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相关技术的集成协同研究,搭建了西南地区野外地质调查生产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远程服务网格结点体系和管理平台,建立了基于3S技术的野外地质工作管理与安全保障服务的4级结构体系.在西南地区开展了不同地貌特征、不同类型项目的示范应用,形成了以“成都地质调查中心→省级地调院(野外工作站)→野外驻地→单兵”为主线的野外地质工作管理与服务模式,实现了野外地质调查工作的实时动态管理与服务,最大化地保障了地质队员的人身安全,构建了现代野外地质工作管理与服务的新模式,对全面推进地质工作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我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地位的重大变化,形成了相互关系上的许多转变,由改革所带来的行政活动方式的变化也促成了一系列与行政活动方式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变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迎合了这种转变和变动,测绘部门成为了政府的法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行政主体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定的行为模式从行政法学理论上讲实质上是行政主体、行政权力和行政效力三要件概念的抽象的行政行为的具体体现。即:1、主体要件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
简介:《测绘法》公布实施以来.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陆续制定并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国国情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测绘法制工作日益受到各级党和、人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视,依法管理测绘工作已经成为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众所周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是我们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内容,也是基本要求。测绘法制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组成部分,自然也不例外。如何健全测绘法制,我认为必须满足四个基本条件:一是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测绘法规体系;二是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测绘执法管理网络三是必须形成强烈的法制意识四是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监督激励机制。这四个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健全测